李尚信:楚竹书《周易》红黑符号与卦序问题

一、楚竹书《周易》及其红黑符号介绍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周易》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恐怕就是其中出现了一组前所未见的特殊符号(亦即红黑符号)。据濮茅左先生介绍,这些特殊符号共有六种:第一种是红色的“■”,第二种是黑色的“■”,第三种是红色的“匚”中套以黑色的“■”,第四种是黑色的“匚”中套以红色的“■”,第五种是红色的“■”里叠以一稍小的黑色“匚”,第六种是单独的黑色“匚”符号。[①]这些符号一般在每卦中都有标注,而且在每卦卦爻辞的前后各出现一次(因为竹简有大量残缺,还有少数符号可能已经完全褪色,这点并不能绝对肯定),濮茅左先生将出现在卦爻辞前的特殊符号称为“首符”,将出现在卦爻辞末尾的特殊符号称为“尾符”[②]。

濮茅左先生在马承源先生主编的《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的《周易》部分(以下凡引濮先生观点及楚竹书《周易》内容皆出自该书)里,对这些符号所表达的意义及其与卦序的关系问题做出了一个初步的分析,提出了一种可能的思路[③],濮先生的工作无疑是有贡献的。但由于这些符号确实是前所未见,而且这些符号保留下来的又不到全部六十四卦的一半,即使是得以保留的,可能有些符号的墨色已褪(一般朱色更易色褪),故对原始材料的判断就不一定很准确了,所以,要想弄清这些符号所表达的真实意图,的确有着多方面的难以克服的困难。本文拟首先针对濮先生的设想发表一些看法,提出一些疑问,然后,在此基础上做出一些猜想。

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先根据濮先生在《战国楚竹书》(三)中对楚简《周易》特殊符号的说明及该书竹简《周易》图片,将这些符号在楚竹书中出现的情况用图表的形式列出如下(图3.1)。原竹书“首符”标在卦名之下,“尾符”标在上爻辞末,此处为排版方便,将“首符”改书在卦名之上,“尾符”则排在卦名之下;又由于竹书的特殊符号比较复杂并带有颜色,直接排版不便,故我们选择了一组替代符,即用“红”表示红色的“■”,用“黑”表示黑色的“■”,用“A”表示红色的“匚”中套以黑色的“■”,用“B”表示黑色的“匚”中套以红色的“■”,用“C”表示红色的“■”里叠以一稍小的黑色“匚”,单独的黑色“匚”符号仍用其本身表示,而“褪”字则表示此处符号的颜色已褪,“空”字则表示该处未见任何符号(“空”仅无妄卦名后一处见,据濮先生之判断,此处亦不见色褪的痕迹。如果确实如此,那么无妄卦名后的符号情况就有几种可能性:第一,可能此处原本就没有任何符号;第二,也可能此处符号已完全色褪;第三,亦可能此处符号漏书了。但在夜晚灯光下,细观《战国楚竹书》(三)第32页楚简《周易》第二十简图片,此处似隐约可见一八九毫米见方的墨痕),至于图中其他未标符号处则是因为出土的竹简中未见此简或此简相应部分已残而不可晓。

为书写方便,图中卦名仍用今本卦名;而其卦序排列,亦依今本卦序。

图3.1  楚竹书《周易》残留特殊符号情况统计

小畜

同人

大有

噬嗑

无妄

A

大过

B

B

B

B

B

大壮

明夷

家人

B

B

A

A

A

A

A

A

A

A

A

A

B

B

B

B

归妹

B

B

C

C

中孚

小过

B

既济

C

未济

说明:图中,“红”表示红色的“■”;“黑”表示黑色的“■”;“A”表示红色的“匚”中套以黑色的“■”;“B”表示黑色的“匚”中套以红色的“■”;“C”表示红色的“■”里叠以一稍小的黑色“匚”;单独的黑色“匚”符号仍用其本身表示;而“褪”则表示此处符号颜色已全褪,无法判断;“空”字则表示该处未见任何符号。

上图中,有两处与濮先生在附录二“关于符号的说明”[④]中所列符号情况不一样。一处是蒙卦的尾符,另一处是夬卦的尾符,濮先生在附录二中皆漏排。濮先生在前面第一简蒙卦的考释部分说,蒙卦“上爻辞末有符号,朱色褪”[⑤],但附录二未录入。而第八简师卦的尾符同样注明是“朱色褪”[⑥],却在附录二中录入,说明蒙卦的尾符属于漏排。至于第三十九简夬卦,其放大的实物照片所显示的尾符明显是红色的“匚”中套以黑色的“■”[⑦],濮先生在考释中亦已指明,且并未说是色褪[⑧],说明濮先生此处一定是漏排了。另外,关于艮卦的尾符,濮先生在第四十九简艮卦的考释部分及附录二中皆指其为“匚”,并注明其“中红褪”[⑨]。濮先生这一判断当属确当。考察竹书图片,我们发现,凡“匚”符号,其中间未套或红或黑墨丁者,如大畜卦尾符、咸卦首符,其符号书写较小,而中间套以墨丁者,其书写一般都较大。艮卦的尾符书写属较大者,故其中间当套有红色的“■”。上图中,因排版原因,已直接将艮卦尾符排为B类,未指明其中红褪。

二、濮茅左先生对楚竹书《周易》红黑符号的解读

濮先生认为,楚竹书《周易》的特殊符号,是与其卦序的排列有关的。这一看法应该是正确的。首先,这些符号不只是用来标示一卦卦爻辞的开始和结束,如果仅仅为了此一目的,没有必要运用这么多类复杂的符号,而最多只需要两种就够了。其次,正如濮先生所指出,这些符号的归类,与卦和卦爻辞的吉凶、内容等无关。第三,它也不是用来分卷的,因为仅仅为了分卷,也不需要这么复杂的符号。第四,也不是为了记忆卦的排列顺序,为了有助于记忆顺序也不需要这么复杂的符号。第五,这些符号与卦自身的阴阳性质也无关。第六,这些符号也看不出与占筮有什么联系。第七,从上图可看出,这些符号在今本卦序中基本上呈同类相聚的状态(即同类的特殊符号在今本卦序中是排在一起的),表明其不仅与卦序有关,而且与今本卦序有着密切联系。

但是,濮先生更试图证明,楚竹书《周易》有着与今本、帛本等都不相同的另一种卦序。

濮先生首先指出,除去首符、尾符有残缺的卦,同一卦的首符与尾符绝大多数是相同的,只有大畜、咸、颐三卦是首、尾异符,这说明同一卦的首、尾符号相同是其常态[⑩]。从上图可知,首、尾符号相同的卦共有14卦(不包括色褪者),相异的卦如果将无妄亦算上的话也只有四卦,故濮先生的这一判断基本上是正确的。

濮先生接着比较了反易卦(一卦与另一卦互覆即为反易)的符号情况,他发现,凡属互相反易的两卦(如需与讼),其符号一般都相同(需的首尾符号是红色,讼的首尾符号亦是红色),进而他断定,楚竹书《周易》的符号体现了一个重要原则:对立与统一。所谓“对立”,指两卦相反(反易);所谓“统一”,指两卦具有相同的符号(指此处的特殊符号,不是指阴阳符号)。从上图,我们可看出,凡属首、尾符号相同的卦,其反易卦的符号与其完全相同;首、尾符号不相同的卦,颐无反易,还有无妄、大畜和咸三卦,而无妄的首符为“空”不可晓,属可疑者,大畜和咸的“匚”符号在残存的竹书中仅出现此两次,当属于起特殊作用的符号(濮先生认为属符号分类排列中的过渡符号,详下),除此外,大畜的首符与其反易卦无妄的尾符同,咸卦的尾符与恒卦的首、尾符皆同。故濮先生的这一判断是有一定道理的。濮先生还把这一原则推广到不易卦(无互覆卦者称不易卦),即凡无互覆卦者,其互错之两卦一般标注相同的特殊符号。这一推论也应该是有道理的。因为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易学知识,既然注重互覆卦两两相对,那么,无互覆卦者就只有互错之卦两两相对。由此看来,楚竹书《周易》已有了“非覆即变”的思想。

濮先生对同卦异类符号现象也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楚竹书中相同的特殊符号表示了同一类卦,不同的特殊符号则表示属于不同类的卦,而同类的卦是排列在一起的,不同类的卦则由一个过渡的卦相连接。所谓过渡的卦即是那几个同卦异符的卦。我们认为,这种分析也不无道理。因为,第一,同卦异符的卦确实很少;第二,如果不是因为要起过渡作用,我们确实想不出同卦异符还有什么作用。

他先分析大畜卦与咸卦。他认为,大畜卦首符为黑色的“■”,故应归属于黑色的“■”一类,又因为其尾符为“匚”,故又必须归属于“匚”一类;咸卦首符为“匚”,故应归属于“匚”一类,又因为其尾符为黑色的“匚”套以红色的“■”(B),故又必须归属于黑色的“匚”套以红色的“■”(B)一类。要满足这样的条件,只有先排大畜再排咸。这样大畜卦前接黑色“■”类,而大畜与咸以“匚”过渡,咸之后接黑色的“匚”套以红色的“■”(B)一类。

同时,他还认为:“匚符号可能是楚竹书《周易》上、下部分的分界符号。”[11]

然后他分析颐卦。由于颐卦首符是红色的“匚”套以黑色的“■”(A),尾符是黑色的“■”,故颐卦前应排红色的“匚”套以黑色的“■”(A)一类卦,其后则应排黑色的“■”一类卦。

这样,依据濮先生的办法,就有从“红色的'匚’套以黑色的'■’”(A)类卦到“黑色'■’”类卦,然后到分界符“匚”,再到“黑色'匚’套以红色的'■’”(B)类卦。

还有两类卦未确定位置。濮先生认为,“楚竹书《周易》中的红黑符号的变化,与《周易》的阴阳变化理论遥相呼应,彼此印证”[12]。又说,红色的“■”意味着阳盛,盛极必反,于是阳往阴来,红阳中产生了黑阴(A类),然后黑阴渐盛,达极则成黑色的“■”,接着又阴往阳来,黑阴中又生红阳(B类),红阳又渐盛,至极,则进入了一个新的循环的开始,故由红色的“■”里叠以一稍小的黑色“匚”表示,他认为,其全红表示阳盛,其红中的“匚”则表示下一个新的循环过程的分界线。而这一六十四卦卦序的整体排列还由大畜卦尾符与咸卦首符的“匚”符号将其分成上、下两个部分。

濮先生的观点确实是很有创建的,因而不失为一种可能的方案。但濮先生的观点也不是没有可怀疑的地方。

第一,如果楚竹书《周易》的卦序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今本的另一种卦序,那么,其各类符号的卦在今本卦序中就应该呈无规律的分散排列。如,红色的“■” 类卦和黑色的“■”类卦不应该全居于今本卦序的上篇之中,更不应该在今本上篇之中完全呈类聚的排列;A类卦和B类卦也不应该全居于今本卦序的下篇之中,同样亦更不应该在今本下篇之中呈类聚的排列状态。但事实恰恰相反,这说明楚竹书《周易》的卦序同今本卦序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第二,在今本卦序中,A类符号本来全居于下篇之中(颐卦比较特殊,不予考虑),但濮先生却一定要把它搬到上部分来,这也使我们甚感疑惑。我们完全有理由问一问,属于竹书卦序上部分的A类卦,为什么在今本卦序中却全跑到了下篇?是不是竹书《周易》的特殊符号与今本卦序原本就有关联?而且,按照濮先生的看法,C类符号具有双重性质,它既属于上一循环的结束,又属于下一循环的开始。这样除C类外,原本属于今本卦序上、下篇的卦各有两类,上、下篇原本具有对称性,而濮先生所谓的竹书卦序将A类卦搬到上部分后,上、下部分却不对称了,这也使我们感到疑惑。

第三,濮先生提出的阴阳变化理论是通过搬动A类符号的位置而实现的。我们既然对搬动A类符号的位置表示怀疑,同时就表明濮先生关于阴阳变化的理论也是值得怀疑的。

第四,关于过渡卦(同一卦的首尾符号异符的卦)的问题似乎也多少有些令人生疑。根据濮先生的观点,作为起过渡作用的颐卦,由于其首符是红色的“匚”套以黑色的“■”(A),则其前排列的一定是红色的“匚”套以黑色的“■”(A)一类的卦。这样一来,我们就要问,红色的“匚”套以黑色的“■”(A)一类卦的最后一卦的尾符是如何标注的(濮先生认为颐卦为黑色的“■”类的首卦)?如果其尾符属于下一类卦的黑色“■”符号,则此黑色“■”符号与颐卦的首符就不属于同类,没有起到过渡的作用;如果其尾符仍属于红色的“匚”套以黑色的“■”(A)类符号,那么大畜卦与咸卦的衔接为什么不也只在咸卦的首符用“匚”符号而同时要在大畜卦的尾符也用到“匚”符号?如果说作为区分上、下部分的符号,其标示应具有特殊性,则“匚”符号本身就具有特殊性,只需在下部分的首卦之首标示“匚”符号就完全能区分出上、下部分,而并不需要在上部分的末卦之尾亦标示“匚”符号。因此,在我看来,如果颐卦的首、尾符号真的不一样,那么其所代表的涵义似乎就是一个谜。

第五,濮先生其实无意之中也一直在运用今本卦序来解释竹书卦序。如,关于无妄与大畜的先后,咸与恒的先后,颐与大过的先后等,都与今本相同,这不是偶然的巧合。竹书卦序与今本卦序的这些相同点,以及前面我们已经指出的诸多相同,使我们不得不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竹书卦序与今本卦序是否就是同一个卦序?

第六,我曾经著文对今本六十四卦卦序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今本卦序深刻体现了周易的基本思想,而且其卦序有着完整的内在立体结构[13],对于大多数卦而言,其卦与卦之间的位置是不能随意改动的(即使能够改动,也应该是在一定原则下进行的,可以很容易地对其改动原则作出判断)。由于今本卦序结构与思想非常复杂,这里不拟作出系统的介绍。既然竹书中的特殊符号在今本卦序中有如此多的规律性,我们恐怕就没法否定它与今本卦序的关系。既然它与今本有关,而今本卦序又有独特的结构,那么,竹书卦序的变化就至少应该体现今本卦序结构演化的痕迹,可是,濮先生确定的卦序却丝毫看不出这一点。这使我们不能不对其确定的卦序表示深深的怀疑。

三、楚竹书《周易》红黑符号体现的意义

从《战国楚竹书(三)》中的《周易》第二十四简(颐卦首简)、二十五简(颐卦末简)、五十六简(小过卦末简)图片[14]来看,我怀疑,颐卦的首符很可能是红色的大“■”中叠以黑色的小“■”,而其尾符亦可能是这个符号,只是其红色的大“■”已色褪。小过卦的尾符可能也不是B类,而是C类。观颐卦首简图片,颐卦的首符只是黑色的“■”的上部涂有少量朱色,并不一定就如濮先生所释是红色的“■”中套以黑色的“匚”的符号形式[15],而更可能是黑色的“■”上再涂以红色的“■”符号。而颐卦末简图片,虽只显现为黑色的“■”符号,但我认为其上当叠有红色的大“■”符号,只是其已色褪。尤其需要注意,颐卦首符和尾符的黑色“■”的左上角都有一向上伸出的短竖,这样的短竖唯有此两符号才有,且其向上伸出已有足够的长度,不像是书写时无意的冒出,也不太像是顺竹纹渗出的墨汁。我以为,加上这样的短竖,是为了使红色的大“■”叠以黑色的小“■”的符号与纯粹黑色的“■”的符号更易于区别与辨认。再观小过卦末简图片,小过卦尾符只是显现为黑色的“匚”符号,但濮先生在考释中说是黑色的“匚”套以红色的“■”符号[16]。既然濮先生如此肯定地说是黑色的“匚”套以红色的“■”符号,则濮先生所见竹简原件,其黑色的“匚”中间一定能见到红色墨迹,但不知濮先生所见红色墨迹是否一定很规整,若确实很规整,则有可能如濮先生所释,若不规整,则我更倾向于是红色的“■”里叠以一稍小的黑色“匚”的符号形式。如果我们仔细观察此符图片,我们会发现,此符的外围已呈白色,很像是色褪的痕迹,故我相当地倾向于认为此符是红色的“■”里叠以一稍小的“匚”的符号形式,只是其靠外的红色部分已经色褪。如此看来,我推测,濮先生所见小过卦中间部分的红色,由于是色褪后的残留部分,当不会呈规整的红色状态。

经过以上的辨证,我认为,竹书中的特殊符号应有七类,而不是六类,它们是:第一类,红色的“■”;第二类,黑色的“■”;第三类,红色的大“■”中叠以黑色的小“■”;第四类,黑色的“匚”中套以红色的“■”;第五类,红色的“匚”中套以黑色的“■”;第六类,红色的“■”里叠以一稍小的黑色“匚”;第七类,单独的黑色“匚”符号。那么,这七类符号代表的内涵又是什么呢?

我们先看除了“匚”符号以外的其他六类符号。通过观察此六类特殊符号在今本卦序中所处的位置,我们不难发现,凡带有“匚”的组合符号全居今本卦序的下篇,而不带“匚”的组合符号全居于上篇,且上、下篇各有三类。我们稍加分析即可知道,上、下篇各自的基本的类只有两类。上篇的基本类是红色的“■”类与黑色的“■”类,它们可以代表阴和阳的对待,而上篇的第三类则是红色的“■”与黑色的“■”的组合,可以代表阴和阳的互渗与阴阳的和合,且红色的“■”较大,代表阳主阴从。下篇的基本类是A类和B类,即黑色的“匚”中套以红色的“■”类和红色的“匚”中套以黑色的“■”类,亦代表阴和阳的对待,而其第三类亦是A类和B类的组合,下篇中的第三类在竹书中的组合形式是红色的大“■”中叠以一个小“匚”,我猜测它可能就是A类和B类符号组合叠加的简化表示形式,其代表的涵义亦是阴和阳的互渗与和合。

有个说法,称上篇代表天道、下篇代表人道。天、人相对而言,天道属阳,人道属阴;天道纯,人道杂。故上篇的基本类是单纯的红、黑符号(代表纯阳、纯阴),而下篇的基本类是红、黑相杂的符号(代表阳中有阴、阴中有阳)。而根据“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人类”(《序卦》语)的观念,整个宇宙天地与人类的演化,是先产生纯阳的天(相当于上篇的红色“■”),然后产生纯阴的地(相当于上篇的黑色“■”),然后天地之气相交(相当于上篇的红、黑相杂类),于是天道流行,产生万物与人类(相当于下篇的B类,乃是天道和合之气继续演化的结果,故必含阴阳的交杂),……最后是达到人类大同的理想社会(相当于下篇的红、黑与匚相杂类即C类)。

上篇是从阳到阴到阴阳的和合,下篇是从阴到阳再到阴然后达到阴阳的最后和合。故上篇天道的演化是三个阶段,而下篇人类的演化是四个阶段。如果这种分析成立的话,这说明“阳三阴四”(《乾凿度》语)的观念先秦已有。不仅如此,而且,如果这种分析真的成立的话,那么我们也将会有另一个新的重大发现,即关于事物发展阶段的独特理论。我们知道,辩证法主要讲“三段论”,讲“否定之否定”,而此处不仅讲“三段论”,还讲“四段论”,更有“七段论”。可以说,这一在阴阳学说统摄下的丰富、系统而又独特的事物发展阶段论,古今中外,恐怕再无出其右者。如果确实存在这样一种理论,那么,这一理论无疑值得我们好好的加以深入研究。

再看“匚”类符号。濮先生说,“匚”是区分竹书卦序上、下部分的分界标志。我也曾经受濮先生观点的启发接受了这一观点。但果真如此的话,就产生了一个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即“匚”符号在上篇之中为什么是在大畜卦之后,而不是在离卦之后呢?经过数十次的思索,我考虑到可能在下篇C类前的B类的末卦之尾,也有一个“匚”符号。上篇大畜卦后和下篇C类前的B类的末卦之尾的“匚”,大概是用来提醒人们区分阴阳对待与阴阳和合的吧!而在离卦与未济卦之后也应该各有一个“匚”符号,表示上、下篇的结束(未济卦的末符也有可能仍是C类符号,也有可能是另一类新的特殊符号)。而咸卦之前标注“匚”符号,应是特别强调地表示下篇的开始,否则就没法与大畜卦后、C类前的B类的末卦之尾的“匚”符号代表的意义区分开来。

四、楚竹书《周易》残缺红黑符号之推定

从前面可知,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楚竹书《周易》特殊符号很不完整,那么,我们可否对那些未知的特殊符号作些推测与补正呢?我想应该是可以的。

前面我们已推测,卦序的上篇是从红类到黑类再到红黑类(D类)的和合,下篇是从B类到A类再到B类然后到A、B类的和合。那么,我们现在只需要弄清楚各类卦的交界(或起始卦与终了卦)在何处,就可以知道所有六十四卦所属的特殊符号了。

因为下篇的特殊符号保存比较完整,所以我们先研究下篇各类特殊符号的起始卦与终了卦的情况。

从图3.1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睽卦属B类,蹇卦属A类,则下篇卦首到家人睽卦为B类,蹇解卦以下则为A类。而在下篇A类与下篇第二个B类之间,则图3.1所示显然是以井卦和革卦为交界,故困井卦之前属A类,革鼎卦之后属第二个B类。那么,第二个B类到何处为止呢?……

下篇卦首的B类与A类以家人睽、蹇解为分界线这一情形,给我们解决问题提供了某种线索。根据我对今本卦序的分析,家人睽和蹇解在今本卦序主要结构中,并不处于显著的分界位置,[17]那么,竹书为何将它们归入不同的类呢?我推测,可能因为它们是互为错卦的原因吧!进一步地,我推测,互为反易的两卦当有相同的特殊符号(如师比),它们的错卦(同人大有)则有与其(师比)不同的特殊符号(前者强调的是合二而一,后者强调的是一分为二);而不易卦的互错之两卦(如乾坤)亦有相同的特殊符号,此互错之两卦对易(我所说的“对易”,是指一个六爻卦的上卦与另一个六爻卦的下卦平移相重,或一个六爻卦的下卦与另一个六爻卦的上卦平移相重构成新的六爻卦的一种成卦方式)后得出的新的两卦(泰否)则与原来的不易卦的互错之两卦(乾坤)亦有不同的特殊符号(同样,前者强调的是合二而一,后者强调的是一分为二)。依此,则由于乾坤为不易卦,它们的对易卦泰否当与原不易卦乾坤具有不同的特殊符号,故上篇第一类特殊符号所属卦,当为自整个卦序的起首卦乾坤始至泰否前的小畜履止,而泰否则不属于上篇第一类而属于第二类的起始卦;又由于颐大过亦为不易卦,它们的对易卦随蛊亦当与原不易卦颐大过具有不同的特殊符号,故上篇第二类特殊符号当至颐大过前的无妄大畜止,而颐大过则属于上篇第三类特殊符号的起始卦,上篇第三类特殊符号的终了卦则为坎离。至于下篇,我们已知其第一类卦自咸恒始至家人睽止,其第二类卦自蹇解始至困井止。下篇第二类卦以革鼎卦前的困井卦为终了卦,可能与革鼎卦的特殊性有关。我曾经在《〈序卦〉卦序之建构及其思想》[18]一文中,提出革鼎卦是整个卦序演卦的开始,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故革鼎卦为下篇第三类(第二个B类)特殊符号的起始卦是不奇怪的。既然革鼎卦为下篇第三类卦的起始卦,则下篇第二类卦的终了卦自然就是革鼎卦前的困井卦了。接下来,是关于下篇第三类卦与第四类卦的分界线问题。巽兑为反易卦,根据前面假定的原则,它们应当与其错卦震艮具有不同的特殊符号,而震艮属于下篇第三类,则巽兑就不能再属于第三类,而只能属于接下来的第四类,故下篇第三类与第四类的分界线无疑在丰旅与巽兑之间,亦即下篇第三类的终了卦为巽兑前的丰旅,第四类卦的起始卦则为巽兑。至于下篇第四类的终了卦则无疑是既未济了。

确立了各类特殊符号的起始卦与终了卦,则所有六十四卦所属的特殊符号就能很容易地确定了。以下图3.2就是一幅经过推定的楚竹书《周易》完整特殊符号图。图3.2中,所有卦都满足“反易卦与其错卦具有不同特殊符号,不易卦与其对易卦具有不同特殊符号”这一原则。此点读者能够很容易地从图3.2中得到答案,此处不赘。

图3.2  依照本人观点推定的楚竹书《周易》特殊符号情况

小畜

同人

大有

噬嗑

无妄

D

D

D

大过

D

D

D

D

B

B

B

B

B

B

大壮

B

B

B

B

明夷

B

B

家人

B

B

B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B

B

B

B

B

B

B

B

B

B

B

归妹

B

B

B

B

C

C

C

C

C

C

C

C

C

中孚

C

C

小过

C

C

既济

C

C

未济

?

说明:图中,“红”表示红色的“■”;“黑”表示黑色的“■”;“A”表示红色的“匚”中套以黑色的“■”;“B”表示黑色的“匚”中套以红色的“■”;“C”表示红色的“■”里叠以一稍小的黑色“匚”;“D”表示红色的大“■”中叠以黑色的小“■”;单独的黑色“匚”符号仍用其本身表示。凡斜体加下划线者为推定或校改的符号,“?”号则表示此处符号还不能唯一地确定。

五、结 论

综上所述,楚竹书卦序无疑是一个与今本卦序有关的卦序,而且极可能就是今本卦序。而其所标示的特殊符号,当是运用今本卦序对宇宙天地、万物与人类的演化与发展阶段所作的表述。这种关于宇宙天地、万物与人类的演化与发展的学说,是一种前所未见的在阴阳学说统摄下的包含“三段论”“四段论”以至“七段论”为一体的丰富、系统而又独特的事物发展阶段论。

注:本文初次发表于《周易研究》2004年第3期,原题为“楚竹书《周易》中的特殊符号与卦序问题”。本次新稿第三部分首段增补了部分文字。

 


[①]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34页。

[②]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34页。

[③]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251-260页。

[④]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251-260页。

[⑤]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36页。

[⑥]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47页。

[⑦]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51页。

[⑧]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189页。

[⑨]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202、253页。

[⑩]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254页。

[11]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258页。

[12]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259页。

[13] 李尚信《〈序卦〉卦序之建构及其思想》,载刘大钧等著《象数精解》第三辑,成都:巴蜀书社,2003年版。

[14] 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36,37,68页。

[15] 濮先生所释参见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36,169页。

[16] 参见濮茅左《(楚竹书)〈周易〉(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211页。

[17] 李尚信《〈序卦〉卦序之建构及其思想》,载刘大钧等著《象数精解》第三辑,成都:巴蜀书社,2003年版。

[18] 李尚信《〈序卦〉卦序之建构及其思想》,载刘大钧等著《象数精解》第三辑,成都:巴蜀书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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