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原文: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解读:
尊敬有才德的人都是恭敬的态度;孝敬父母竭尽全力(不管是行为上还是思想上);侍奉领导者,能够集中自己(全力);用朋友交往,言而有信。(做到这些),即使说没有学习,我一定说他是学了(仁)的。
贤,尊敬,崇尚。易,改变。色,态度。君,敬称,地位较高的人,不论是什么地位,这里为了现代通用和习惯,解释为领导者。致,这里解释为集中。
这一段其实是对前面内容的补充。《论语》目的是学会做人,有两条必须遵守,一个忠,一个恕。如何做到呢?务本。务什么本呢?仁。 所以这里解释为即使没有学习,我一定说他学了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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