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哪些人承担了德国的所得税?

尽管德国对所得税的所有税率进行了调整,但与1998年一样,收入低的70%支付的所得税依然只有21%。这意味着德国所有家庭中的30%缴纳了全国近80%的税收。

你不一定知道的事实

一对年收入为62000欧元的无孩夫妇已经属于德国收入前三分之一的家庭,他们每个人平均需缴纳4684欧元的所得税。一个年收入96000欧元的2人家庭,收入已经是全德前10%,每位成人平均每年要缴纳10503欧元的所得税。据统计,全德收入前十分之一的纳税人,就承担了德国所有所得税收入的一半。

这是德国对2019年税收的评估。显然和1998年的情况没有太大不同:收入低的70%所支付的所得税仅占所得税收入的20.7%,剩下收入高的30%承担了全国收入税的79%!

低收入人群的负担再次增加

德国收入税在此期间进行了很多调整:

  • 1998年到2007年,高税率从53%降至42%,初始税率从25.9%降至15%。对低收入人群的减负效果明显大于高收入人群:2007年,收入低的70%仅承担17.3%的所得税,而收入高的为82.7%。

  • 2009年,初始税率甚至降低到14%。

  • 之后,只有技术上的调整:根据联邦宪法法院的要求,将基本免税额根据维持生计水平费用的上涨而上涨,并考虑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的影响调整税率。低收入人群的负担再次增加。

  • 2010年,收入低的70%仅承担17.3%的所得税。

  • 2014年的低收入所得税率为18.4%。2019年更是增加到21%。相反,收入高30%支付的所得税比例反而下降了。

家庭每年的总收入包括扣除社会保障缴费和直接税负(例如所得税)之前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如工资,自雇工作收入,投资企业收入,利息,股利,租金收入,养老金,还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例如失业救济金和子女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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