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长冯飞谈“避税天堂”:“钻空子”的空壳公司来海南一个都不要!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公布并实施。由此,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使得诸多突破性创新举措“于法有据”。

“自由”得到法律加持的同时,“约束”也被写入法律文本。在6月21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谈到如何防范风险时,海南省省长冯飞表示,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钻空子”的空壳公司一个都不要。

贸易“通关”实行新模式,投资准入全面放开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看来,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中心任务”。

贸易方面,海南自贸港的最大突破是提出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新的“通关”模式,《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二章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在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货物、物品可以自由进出,海关依法进行监管,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的除外,即“一线放开”。

第十四条规定,货物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境内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陆),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进行监管,即“二线管住”。

需要注意的是,新的“通关”模式仅针对货物贸易。对跨境的服务贸易,海南自贸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则坚持“内外一致”,实行与内陆相同的规则。

在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自贸港法规定,海南自贸港全面放开投资准入,但不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领域。

今年4月,海南自贸港已经获得“22条”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在医疗、金融、文化、教育等领域实行特别准入政策。对外商投资,海南自贸港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自贸港税率境内“最优惠”

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自贸港与内陆将实行不同的税制。简并税制、零关税、低所得税率是最大突破。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五税费合一”,简并为销售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将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之外的货物进入海南自贸港,免征进口关税,即“零关税”。借用官方的说法,“全岛封关以后,除极少数产品外,其他都没有进口关税了。”

以进口游艇为例,1000万元进口一条游艇,需要交380万元的关税。同样一条游艇,如果在海南购买则享受“零关税”,可省下380万元。

不过,这些商品由海南自贸港进入内陆时,原则上仍然需要按照进口征税。

所得税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所得税税率仅为15%。

“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

自由需要受到约束。由特殊税制、零关税、低税率带来的“避税天堂”的担忧始终存在。

自去年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部分优惠政策相继出台,进入海南的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冯飞坦言,这些企业类型繁杂、鱼目混珠,有个别市场主体“钻空子”。

防风险,已经成为海南自贸港最重要命题。冯飞也表态,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

这其中有一条重要标准,即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必须满足“实质性运营”条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要求,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自贸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的全面管理和控制。

今年3月,细化标准出台。在必须满足企业注册在自贸港这个大的前提下,又细分了三种不同情况,确保税收优惠落实到企业,同时不能够被“钻空子”。

“钻空子的空壳公司一个都不要。”冯飞说,对风险的识别从企业登记环节就开始了,之后又细化到行业、到市县。对招商引进的企业,既讲清讲透税收优惠政策,也讲清享受的门槛和条件,纠正急功近利等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此外,离岛免税套购走私、金融风险、房地产风险也是防范的重点领域。

去年7月以来,海南自贸港联合海关已经开展了12轮专项打击行动,打掉套购团伙80个,对违规旅客实施三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资格罚”。

6月2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冯飞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去年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部分优惠政策相继出台,进入海南的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省长冯飞强调,要对招商引进的企业既讲清讲透税收优惠政策,也讲清享受的门槛和条件,对钻空子的空壳公司一个都不要!简短的一句话,力逾千钧,掷地有声,清晰地传达出海南省委省政府高质量打造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决心,我们必须为这波操作点赞!

自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海南自贸港的各项优惠政策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不少企业纷纷抢滩登陆。截至今年5月31日,短短一年时间海南新增市场主体37.5万户,同比增长44.33%。市场主体的快速增加,说明海南自贸港的投资热度,人们普遍对海南未来发展的看好,却也或多或少潜藏着隐患。

早在《总体方案》公布之初,就有舆论担心,海南自贸港空前税收优惠推出,是否会迎来大量空壳公司避税?这不是杞人忧天,作为世界首个跨境自贸区、区域性国际金融港的霍尔果斯市,此前由于注册审查不严以及监管不规范,曾一度导致空壳公司比比皆是,一址多照、逃税漏税等乱象丛生,成为空壳公司的“避税天堂”。为了避免海南出现这种情况,在海南的优惠税收政策中,国税总局防范性地推出了“实质性运营”规定。如今,省长冯飞更是公开、清晰地表明了海南要质量不要数量,杜绝空壳公司将海南自贸港当成“避税天堂”的决心,这是一种面对新增市场主体激增的清醒认识,更展现了海南省委省政府建设海南自贸港的理性和智慧。

当然,要杜绝钻空子的空壳公司,更加考验的各级各部门、广大领导干部是否能够坚定地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政策要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讲清讲透各项政策、门槛和条件,既要不断扩大招商引资,增加和吸引投资企业,也要牢牢守住高质量建设海南自贸港的底线,对不具备门槛和条件的企业坚决说“不”!同时,也需要税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严格审查新增市场主体,对不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坚决清除,加强市场主体经营状况的监管,对存在一址多照、逃税漏税等现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追溯调查招商引资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唯有营造一种防范打击空壳公司的氛围,才能有力震慑“浑水摸鱼”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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