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卷2黄帝诗解6心无逆顺驯禽兽法
《列子》卷2黄帝诗解6心无逆顺驯禽兽法
题文诗:
宣王牧正,役人梁鸯,养野禽兽,委食园庭,
虎狼雕鹗,无不柔驯.雄雌在前,孳尾成群,
异类杂居,不相搏噬.王虑其术,终其身令,
传毛丘园,梁鸯谓曰:吾贱役也,何术告尔?
惧王之谓,隐于尔也,且一言我,养虎之法;
顺之则喜,逆之则怒,有血气者,有此之性;
然喜怒也,岂妄发哉?逆之所犯;夫食虎者,
而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使有,杀之之怒;
亦不敢以,全物与之,为其使有,碎之之怒;
时其饥饱,达其怒心;虎与人异,媚养己者,
以其顺也;故其杀之,以其逆也;然吾岂敢,
逆之使怒?亦不顺之,使其喜也;喜之复也,
其则必怒;怒之复也,其则常喜,皆不中也.
今吾心无,逆顺者也,鸟兽视吾,犹其侪也;
游吾园者,不思不念,高林旷泽;寝吾庭者,
不情不愿,深山幽谷,无分彼此,理使然也.
【原文】
周宣王之牧正,有役人梁鸯者,能养野禽兽,委食于园庭之内,虽虎狼雕鹗之类,无不柔驯者。雄雌在前,孳尾成群,异类杂居,不相搏噬也。王虑其术终于其身,令毛丘园传之。梁鸯曰:“鸯,贱役也,何术以告尔?惧王之谓隐于尔也,且一言我养虎之法。凡顺之则喜,逆之则怒,此有血气者之性也。然喜怒岂妄发哉?皆逆之所犯也。夫食虎者,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杀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与之,为其碎之之怒也。时其饥饱,达其怒心。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故其杀之,逆也。然则吾岂敢逆之使怒哉?亦不顺之使喜也。夫喜之复也必怒,怒之复也常喜,皆不中也。今吾心无逆顺者也,则鸟兽之视吾,犹其侪也。故游吾园者,不思高林旷泽;寝吾庭者,不愿深山幽谷,理使然也。”
【译文】
周宣王时负责饲养禽兽的官吏手下有个仆役梁鸯,能够饲养野禽野兽,在园庭中喂养它们,即使是猛虎饿狼、大雕鱼鹰之类,没有不被训养得柔顺的。雌雄禽兽交配繁殖,生育的禽兽成群结队;不同类的禽兽混杂居住在一起,也不互相打架伤害。周宣王担心他的技术没有传人,便命令毛丘园向他学习。梁鸯对毛丘园说:“我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役,有什么技术告诉你?但怕大王说我对你隐瞒,姑且和你谈谈畜养老虎的方法。大概顺着它就高兴,逆着它就发怒,这是有血气的动物的本性。但高兴与愤怒难道是随便发泄的吗?都是违背它的习俗才触犯起来的。喂养老虎,不能用活的动物喂它,怕它因杀死活物时要发怒;不能用整个动物喂它,怕它因撕碎动物时要发怒。
要知道它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饱了,摸透它为什么会发怒。虎与人不是一类,虎讨好喂养它的人,是因为喂养的人顺着它的缘故;那么它伤害人,就是因为逆着它的缘故了。我哪里敢逆着它使它发怒呢?当然也不顺着它使它高兴。高兴以后必然是愤怒,愤怒以后常常是高兴,都不是适中的态度。现在我的心是既不违逆也不顺从,那么鸟兽对待我,就像对待它们的同类一样了。所以在我的园中游玩的禽兽,不思念高大的树林和空旷的水泽;在我的庭中睡觉的禽兽,不向往深山和幽谷,这是由事物的规律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