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读董仕军《国有大型企业制度改造的理论与实践》有感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这说明,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在推进国有企业和公有经济发展中,既是路径,又是条件,还是保障。随着三中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抓手的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我们对于现代企业制度已不再陌生,各种所有制的企业组织形态都在中国大地上得以广泛运用。然而,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中,依然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尚待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那么,我们究竟有哪些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和完善?又该如何解决和完善呢?

  正逢此时,中国社会科学院推出的博士后文库中,出版了董仕军先生的专著《国有大型企业制度改造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为我们提供了实战参考。

  董仕军先生先后在财政部、广西南宁、北海等地工作,现任广西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由于长期负责财税、国有资产、企业改制、投融资等工作,加之其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后,因而其著作所提思想方法指导性很强,被誉为实战派的理论家。

  观其专著,最大的特点是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支撑和构建方法。实可谓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笔者阅读该书后感觉到,董仕军之所以能够完成这一制度体系的理论研究,不仅因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从业经历,更因其对理论专著的深入调研。据该书透露,成书之前,作者以全国2765家国有大型企业为对象,系统分析了我国国有大型企业制度改造的理论、路径和实务操作方法,厘清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含义和内容。

  董先生之举印证了“有调查才有发言权”。

  随之,董仕军先生提出了我国国有大型企业制度改造的理想路径,以及在理想路径尚不完全具备条件情况下的过渡方法,包括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

  由于我国的国有大型企业的规模庞大,在集团公司组织下还有子公司、孙公司等,因而对于母子公司关系的制度研究也很重要。董仕军先生在书中深入探讨了我国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子公司的产权关系、法律关系、交易关系和文化关系,以及母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等,并探讨了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改造之外的外部条件及内部控制措施。

  同时,作者提出,与国有大型企业制度改造联系最紧密的是如何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董仕军先生的专著为巩固这一根基起到了添砖加瓦的作用。

(刊发于2013年12月30日《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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