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治理:鲜活农产品超载不免收车辆通行费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密切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执法,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通知规定,交通民警收到驾驶员提供的由公路超限检测站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后,依据称重和卸载单载明的超载比例,依法作出处罚并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的驾驶员;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将驾驶员提供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留存后,放行已消除违法状态的车辆。

同时,通知还对危险化学品、鲜活农产品、标准集装箱的挂车列车等做出明确规定。其中,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通行收费公路时,该运次不得给予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通行非收费公路时,以批评教育为主,暂不实施处罚。

此外,低平板半挂车运输普通货物的整治工作另行部署,专项行动期间重点查纠其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和假牌套牌违法行为。

据来自媒体的报道显示,新标准执行后,13米半挂车原来可以装40吨,现在装32吨,少装了8吨。举例来说,比如从萍乡往成都运输工业原材料,之前价格是320元/吨,8吨累计算下来少了两千多块钱。运力下降后,单价也由之前的320元/吨升至400元/吨,价格涨幅为达25%。

从目前超限重超载治理以来,长途汽运市场遭受打击严重,而短途运输依然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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