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论“症”“状”

本文以两个类目阐述“症”“状”,讲解关于原始点中对“症”“状”的论述,涵盖了张医师《论“症”“状”》中关于前言概述、什么是“症”“状”这两大板块,其中原始点理论居多,希望以此科普文帮助家人们了解

原始点目标:解决当代人所有的疾病,为后人留下一条活路,只要人们的病痛一天未能消除,我们的努力就一天不会停歇。

01、论果

“果”指疾病的症与状及衰老的异常形态与异常指数,其因皆由体伤及热能不足所致。至于西医病名及病因,不过是据果的不同特征加以命名,已含在果中,不再另列。

在生老病死的过程中,随着体伤及热能不足的变化,身体不是走向疾病,就是走向衰老。有疾病与衰老必有症状与异常,症状与异常可感可见,是疾病与衰老之具体表征,而疾病与衰老则是所有症状与异常的抽象代名词。症状可再细分为症与状,其中“症”指不适感、功能紊乱及体力虚弱,“状” 指体表组织受损,而症与状同异常一样,都不会产生其他症状。

历来的习惯,不论是症或状,都--概统称为症状,但二者常有不同的体伤来源。所谓异常,即异于之前正常的形态与指数,可分为异常形态与异常指数,异常形态指目视手触可辨,但还未达到状的体表组织受损程度的非正常形态,以及仪器检测出来的体内非正常形态;异常指数指仪器检测出来的非正常指数。所有这些异常既非症也非状,所以并非疾病而是衰老。

现今医学中的一大误区,就是错认果。将衰老的异常当成疾病之因或疾病本身而使病人变多。其实异常与疾病一样,皆 由体伤及热能不足所致,所以它是果而非因。如果将异常当成  疾病之因,就会犯两种错误·

02、《 论“症”“状”》文字详解

1、何谓“症”?

一类有明显不舒服感觉。如:疼、痛、酸、麻、痒、胀、闷、刺、晕、堵,更多的甚至涵盖下坠感、灼热感、潮热、狂躁等属症。

二类有出现功能性障碍。如:失眠、吃不下、咳嗽、呕吐、腹泻、便秘、频尿、失语、失明、失聪、失闻、失嗅、失禁、脱出等属症。

三类表现为体力虚弱的。如:面黄肌瘦、行动迟缓无力、面无光泽或灰暗、声音微弱、发冷、怕冷、发抖、水肿等属症。

症大概分为这三类。

2、何谓“状”?

状的组织受损,如破皮、出血、化脓、溃疡、红疹、牛皮癣、干廯、褥疮、烫伤、肉烂、断裂创伤等,特别是外表显而易见的问题,即为不处理可能恶化、从而导致症的出现的称为“状的组织受损”。

3、“症”“状”分开

这里特别指出:症与状务必分开。这样不仅有助于辨别二者的体伤位置,也是为了指出这一特点:“状”消失,“症”未必能解除;反之如此。譬如肿痛,常见有肿消痛在,痛消肿存的现象,即可证明“症”与“状”可由不同体伤所致,其间并无因果关系。

03、因果论 “症”“状”

首先是“一症多因”的错。

即认为一种症状可由多种异常所 致,比如痛症可由异常形态如肿瘤、骨刺、椎间盘突出、关节变  形等或异常指数如离尿酸、高血糖等引起。但原始点经临床实证  确认所有症状皆由体伤直接导致,即体伤这一种因可导致多种症状之果,例如头部体伤可导致头痛、眼干、舞塞、耳呜、牙痛、  面麻等所有头面部病症,也就是“—因多症”,而非“—症多因”。再说“一症多因” 意即“一果多因”也于理不通,正如一 个母亲(因)可生出很多孩子(果),而一个孩子(果)不可能有很多生身母亲(因)。所以认为—种症状可由多种异常所致的“一症多因” ,本质上是“倒果为因”,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是“果生果”的错。

即认为—种因果可导致多种症状,比如肝硬化可导致腹水、食不下;肺纤维化可导致咳嗽、气喘, 糖尿病可导致皮肤溃烂、眼睛瞎,高血压可导致头晕、脑中风, 椎间盘突出可导致腰痛、腿痛,肠息肉可导致腹胀、便秘、癌肿瘤可导致倦怠、累瘦、疼痛,甚至死亡。但异常就像发白不会导致头痛、头晕,面皱不会导致肤痒、溃烂一样,果是不可能生果的。再说要是果可以生果,则如同不需父母,孩子本身  就可生出弟妹来;一颗苹果也可以生出同一树上的其他苹果,  甚至香蕉、葡萄来,这岂不是天下大乱?因此认为一种异常可  导致各种症状,即—种果可生出多种果的“果生果”观点,本质上也是“倒果为因”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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