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新冠疫苗接种宜鼓励不能强制
时本
4月1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有关情况。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表示,接种疫苗是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我国目前正在“应接尽接”、按梯次,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城市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近期个别地方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强制要求全员接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面对疫情,需要公众充分认识到新冠疫苗“应接尽接”的重要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关乎全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只有接种疫苗才能降低自身感染风险,才是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真正负责。唯有更多人接种新冠疫苗,才能够建立起强大的保护屏障。新冠疫苗“应接尽接”的道理,可以说怎么强调也不为过。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综合运用鼓励和强制两种工作方式,但对于一些具体工作事项,这两种工作方式不能互相混淆。新冠肺炎患者集中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公共场所测量体温、外出核验健康码等,不能仅凭自愿,而是带有强制性。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因此宜鼓励而不能强制。如果鼓励和强制两种手段混淆使用,不仅可能损害民众权益,而且还会导致防疫出现混乱。
有人认为,鼓励的效果不如强制,强制疫苗接种可以更快、更有效达到全民免疫的目的。这其实是一种错觉。强制是“必须为”或“不可为”,没有太多商量的余地,可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鼓励只是“应该为”“可以为”,留有一定的余地。关键是,强制以处罚为基础,鼓励以服务和奖励为手段,而服务和奖励要比处罚的内涵丰富得多,比如可让接种者出行更方便、外出就业更优先,也可让接种过程更便捷、疫苗知识宣传更到位,等等。
尽管有少数人对接种新冠疫苗存在一些小顾虑或小算计,但接种疫苗利国利家利己的道理也不难理解。鼓励具有不可忽视的优势,只要运用好了鼓励,照样可以高标准完成接种任务,如期实现应接尽接的目标。
还应当看到,要让鼓励产生好效果,往往需要作出更大的努力,或者支付更多的成本。鼓励需要通过科普宣传和引导来实现,但说服对方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创新工作方式。鼓励更需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服务,用高质量的服务来换取民众的理解与支持,因此工作量也会大幅增加。
如果强制接种新冠疫苗,“一刀切”倒是十分简单,既不必多动脑子,也不必多跑腿,但为了自己图省事,却剥夺了民众的选择权,如此不仅无法提高接种的自觉性,反而可能激发人们的逆反心理,甚至让一些本来自愿接种的人也产生抵触情绪。
新冠疫苗接种,追求工作进度和成绩无可厚非,但程序合法合规有时更能体现工作能力。包括疫苗接种在内的防疫工作,尤其需要把握好鼓励与强制这两种不同方式的关系,而且不仅防疫如此,其他很多工作同样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