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中有篇《立论》,将社会人分成了三类

最近每天早晨六点起来洗刷前就锅里烧水,洗刷完毕,正好锅开下面,打荷包蛋,煮熟之后,边吃边看鲁迅经典全集。
边吃面条边看书,还是很有意思的。
以前吃面条的时候,会打开电视看CGTN外文频道,最近改了,一是觉得早上脑子清醒,看书效果好;二是看书没声音,可以不打扰到娃爸和娃的睡眠。
今天读到鲁迅一篇很短的散文诗《立论》,觉得颇有意思,原文如下:
我梦见自己正在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
“难!”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看着我,说。“我告诉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您瞧!多么……阿唷!哈哈!Hehe! He,hehehehe!”
读完,被后面一句逗乐,但鲁迅写这篇文章恐怕不是为了逗乐。
这三种说话方式,就代表了我们社会上的三种人,不管是第一类人(说孩子发财的),还是第三类人(打哈哈的),都占人群的绝大多数,而第二种人(说孩子将来要死的),所占比例最少,可以说几乎很难找到。
而这很难找到的人却是说真话的人。
人都知道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但在真的喝到良药和听到忠言的时候,感觉上却总是不舒服的,所以说绝大多数的人都不喜欢听真话。
而说话的人为了讨好听话人或者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于是就学会了说假话或者打哈哈。
动物界应该是没有说瞎话的吧,它们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毫不伪装。
由此可见,说假话是人类比动物高明的地方。
但是人在说假话的时候,其实并不开心的,正像郑智化《水手》中唱的那样“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带着伪善的面具”,谁不想本色地活着,可是在人类社会,本色地活着是要付出极高的代价的。
其一,是要肯舍弃很多名利的东西,其二还要有能够做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的能力,否则便被认为不懂人情,会处处碰壁。
社会上那些说真话的人,总显得异常拧巴,和别人格格不入,被人当做异类,于是经常被碰得头破血流。
说真话是真难,难于上青天。
要让人都说真话,首先要大家都喜欢听真话,否则说真话便真是难于上青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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