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可以征服欧洲,为何入主中原不到百年便灭亡?朱元璋说出实情
宋金夏分治而战时,蒙古从草原上崛起。此时无论金朝还是南宋,都没有料到蒙古人如此强悍。宋金是世仇,两朝没有看清形势,一个为收服而战,一个为守地而战。宋金战争时,成吉思汗却放弃征伐两朝,转而把眼光放到西面,开始了西征。
蒙古西征很成功,兵锋直指欧洲,如果成吉思汗不死,或许整个欧洲都会被蒙古人占领。成吉思汗西征后,开始灭金夏灭南宋。此后其子孙完成了其霸业,忽必烈继承大统,在中原地区建立了元朝。
概括总结
暂不说成吉思汗其他子孙在中亚欧洲的发展,单就在中原地区建立的元朝来看,元朝在中原地区统治并不长,享国只有98年便灭亡。关于元朝灭亡原因很多,但作为元朝的子民才有说话权。
朱元璋作为元朝子民,他从一个乞丐和尚,到起义军将领,最后率领军队灭了元朝。朱元如何评价元朝的灭亡呢?据《明太祖宝训》记载,朱元璋曾就元朝灭亡有过总结:“元以宽失天下,朕救之以猛,小人但喜宽。朕观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宽。昔秦失于暴,汉兴济之以宽,以宽济猛,是为得之。今元朝失之于宽,故朕济之以猛,宽猛相济,惟务适宜尔。”
朱元璋所说的元朝“宽”而失天下,并“宽松”之意,而是指元朝各项制度不健全,从开朝到灭亡,元朝对内统治很高压,任何反对元朝的起义都会被残酷镇压。作为北方部族,其统治还带有北方部族的松散。虽然忽必烈等元朝皇帝重用汉臣,但汉臣制定的制度也要以元朝在北方习惯而定。因此,朱元璋所说“宽”,是指元朝并没有完全按照中原王朝制度建设,从而导致灭亡。
具体因素
根据史料记载,以及朱元璋的总结,我们具体分析一下元朝内部建设的松散因素,或许能找到其灭亡的密码。
1.皇位继位“无规”。
我国古代历朝历代的皇帝继承,大都是“父死子承”,除非在没有子嗣等特殊情况下,出现“兄终弟及”的现象。但作为北方游牧部落,蒙古一直奉行的是“兄终弟及”的制度。虽然成吉思汗后来按照汉官的建议,让其儿子继承事业,但“兄终弟及”的惯例一直未变。
单从蒙哥死后的来说,当时有阿里不哥有继承权,但忽必烈却不同意,他自立为汗,双方为了汗位打了4年,最后强大蒙古帝国灭亡了。
忽必烈建立元朝后,虽然实现了汉化,但他并没有彻底改革皇位的继承制度。又加之元朝皇帝寿命不长,于是元朝经常出现皇位之争。皇位之争,必然要影响国家建设,导致元朝越来越弱。不得不说,元朝在汉化中不及北魏、辽朝、金朝,致使其享国时间不长。
2.赋税掺杂“安抚”。
元朝立国之中,最难打的当属南宋。因此元朝立国不久,南方抗元势力很强大。元朝为了巩固南方的统治,除了拉拢南方汉人,而且在经济政策上给予倾斜。也就是说给予较低的税收政策。
南方本来就是富庶地区,先天条件也有,再加上元朝税低,因此,南方出现了大量富甲天下的富人。从税收来看,可以比较宋朝,宋朝一亩税是一斗,但元朝的一亩税是三升。
元朝元统、至元期间,还下调税收百分之七十。民众当然高兴。谁不愿意一个收税低的皇帝在位呢?
但税收低时间久了就造成了国库紧缩,国家到了用钱的时候拿不出来。而且皇帝收的少,地方官吏却变着法多收,导致恶性循环,引起民怨。
3.法律制度“通融”。
元朝自建立之日起,就没有一套成型的法制,难怪明朝史料记载:“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缓驰而不知见也。”在元朝犯了罪,可以通过钱来赎罪。就类似于清朝“议罪银”制度。因此在元朝杀人越货不用服刑,久而久之社会犯罪率增长到一定程度,就会危及王朝统治。
对于元朝法律制度,恐怕朱元璋等元朝子民深有体会,他们自身犯法可以逃脱,但遇到冤案,犯罪的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喊冤的人则一无所得。元曲的窦娥喊冤,并非无缘无故,也能看出元朝社会的无序。再加之元朝给汉人地位很低,而对于一些色目人则待遇和地位都很高。作为汉人占主体的王朝,必然积累民怨。
结语
对于元朝各项制度松散无度,有学者认为,元朝这种体制,还没脱离蒙古在北方草原游牧时那种无拘无束的性格。从史料记载,元朝没少用汉官制定制度,并借助汉官治理。但王朝的决定权在皇帝,并不是汉官制定所有规定,皇帝都同意。
从元朝皇帝来看,汉化程度不深,而且对汉官也有一种戒备心理。这就导致元朝各项制度既不健全,而且不伦不类,有很多漏洞。
王朝的建设基础在开国皇帝,从忽必烈就形成了这样一种制度,如果此后再想更改就难了。由此来看,元朝灭亡并不冤枉,与王朝自身治理水平太差有关。
朱元璋评价元朝的“元以宽失天下”,因此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便开始了铁腕治国。杀了很多贪官,震慑了朝廷官员。虽然朱元璋铁腕中有杀异己之闲,但他对元朝灭亡深有体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