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屠户撞破奸情求欢,女子谎言招祸,蜘蛛竟成冤案线索?

清朝光绪十五年(1889年)二月十三日,山东东昌府聊城县所辖的邹家庄,一位年约六旬的刘老汉晨起拾粪。走到村东头兰福庆家粮囤时,突然看到一个男子仰面朝天倒在血泊之中。

刘老汉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他扔下粪筐、粪铲,连滚带爬,一路哭喊着去找里正送信儿。里正听闻地面儿上出了人命官司,也是吃惊非小,唯恐自己难逃干系,他便带着刘老汉一起,慌里慌张来到县衙报案。

聊城县令靳国昌接到报案,立即带领衙役仵作等众人前往现场勘察取证。此时,邹家庄早已乱成了一团:现场围观的村民人山人海;命案就发生在自己门口,因此兰福庆站在现场,一脸无辜、茫然不知所措;而死者父母也已赶了过来,正在抚尸大哭。

靳县令赶忙命衙役遣散人群、保护现场,他走到近前一看,只见现场一片血污狼藉,一青年男子仰面倒在地上,死者仅胸口有一处贯通刀伤,身体他处再无伤痕,显然是被凶手一刀致命!

而仵作在勘验尸体时,则进一步查明:杀人凶手心狠刀准,凶器刺入时竟避开肋骨直达心脏,如此精准手法显然并非常人所为!

靳县令听完仵作回禀,正在踱步沉思,忽有一五旬老者一边口呼“大老爷为小可做主”,一边推搡衙役便要闯进人群。此时,旁边的里正赶紧向靳县令解释道:“死者为本庄青年张恩国,此老者正是张恩国之父!”

靳县令闻言,便令众衙役闪在一旁,他要听听苦主有何话说。张父踉跄着走进人群,跪倒在地哭诉道:“我儿子实为兰福庆所杀,恳请青天大老爷为我做主!”言罢,泣不成声。

靳县令进一步追问缘由,张父才接着说道:“这兰福庆实乃狼子野心,他用女儿秀兰引诱我的儿子,两人有了苟且之事后,兰福庆便想借机敲诈银两,没有达到目的便杀了我的儿子,恳请大老爷为民做主!”

靳县令见张父说到了紧要处,自以为案情有了突破,便立传兰福庆近前对证。兰福庆则对指控矢口否认,他称与张父素无积怨,敲诈银两之说更是无稽之谈!

张父在旁气愤不已,高声质问兰福庆道:“你女秀兰与我儿私通,可有此事?秀兰让恩国娶她,我不应允,当晚他便被人杀死在你家院中,你若不是凶手,又会是何人所为呢?”

兰福庆面有愧色,强言争辩道:“小女与恩国有无奸情,我不知道。纵求嫁不允,有女岂无嫁处,何须用强?纵有杀人越货之心,我又何必非在自己院落行凶?张夫所言俱是虚妄,望老爷明断。”

靳县令见两人相持不下,且又似各有各的道理,便传秀兰到庭。堂上,秀兰一番剖肝沥胆陈词,方才揭开一段公案。

原来,这张家在村庄里也算数一数二的富户,张父之子张恩国,长得俊美朗目、帅气潇洒。如今年已二十,屡有媒妁上门提亲,偏偏张父拣择太严,未为聘娶。而对门兰福庆之女秀兰,也生得肤白貌美,韵致风流。

由于两家是近邻,张恩国与秀兰经常相遇,偶尔闲谈也时有眉目传情,一来二去便有了通奸之事。这张恩国经常夜里潜入秀兰房中,如此绸缪半载。一日,秀兰对张恩国说道:“我与你相处半载,如今已身怀有孕。父母对你我之事也似有知觉,你赶紧托人到我家来求亲吧!”

张恩国闻言领诺,两人又是一夜叙情,如胶似漆。到了五更时分,秀兰便送张恩国从后窗跳出。

清早吃饭时,张恩国禀明父亲,称与秀兰已经相好半载,要让父亲托媒到兰家求亲。张父闻言勃然变色,怒吼道:“多少良家女子提亲,我尚未依允。此女如此不知廉耻,你娶她为妻岂不有辱门风?断不可依!”

张恩国见老父动怒,未敢再说。深夜他忧闷无聊,便来到秀兰处讲明实情,两人都是沉吟伤怀,不知计将安出。四更天,秀兰送走张恩国,哪知天刚一亮,她便听说恩国被人杀死在了自家院中。

秀兰哭诉以往经过,靳县令暗想:“必是兰福庆早知女儿通奸之事,今见张家不娶秀兰,才愤而行凶!”如此一想,他更加坚定了兰福庆便是杀人真凶的判断。于是,靳县令唤衙役对兰福庆严刑拷打。

跪在一旁的秀兰,不忍父亲受刑,暗想:“恩国对我一片真心,他今已死,所幸我怀了他的骨肉。待孩子产下我便也是了无牵挂!”于是,秀兰向上叩首,称自己痛恨恩国不娶,便趁他离开时不备,将其杀死!

靳县令以为得了实情,便将秀兰押出大牢,只待秋后问斩。而到了七月,秀兰竟在狱中产下一个男婴。张父得了消息,知是恩国骨肉,便赶忙到狱中领出,呵护、养育甚是周到。

而再过月余,秀兰便将处斩。恰在此时,察院姜大人出巡到府,深夜翻看卷宗时,忽然有一个大蜘蛛从房梁上堕下,爬到卷宗上吃了卷本上的几个字又爬走了。姜大人心中甚是疑惑,见卷宗乃是“秀兰杀人”案件,再仔细一看,甚觉案件蹊跷。

第二天,姜大人提审秀兰细问缘由,秀兰无可奈何说道:“我与恩国情真意切,怎忍杀之?老父尚不知张家拒婚之事,何来杀人之说?我不忍父亲受刑才揽下这杀人罪过!”

姜大人闻言,便追问秀兰和张恩国素日可有仇家,又有何人知晓他们的通奸之事。秀兰思忖半晌,忽然想起一事,便对姜大人说道:“一天清晨我送恩国离开时,王屠户突然出现在窗前,说我既养得恩国,何不与他也做场露水姻缘?我见他不怀好意,便骗他说恩国已应允婚事,如他不娶,回头我嫁你便是!”

姜大人眼睛一亮,追问道“果有此事?”秀兰说道:“虽是千真万确,我也不过是一句蒙哄戏言而已!”姜大人情知王屠户嫌疑最大,便令衙役速将其捉拿归案,一番审讯,尽得实情。

原来,这王屠户每日早起捉猪,几次见恩国从秀兰家中而出,便知两人私通。他早就垂涎秀兰美色,便想趁机敲诈求欢,哪知,秀兰竟以“恩国不娶,再与其相好”之言搪塞。

王屠户心想:“秀兰的心都在张恩国身上,怎肯从我?不如明日杀了张恩国,让她彻底断了念想,秀兰方才到得我手!”于是,王屠户备好利刃,将从秀兰家出来的张恩国一刀致命!

最终,姜大人将王屠户判了斩刑,秀兰无罪释放。至此,一桩清代“谎言招祸”案件就此侦破!

案后微评:姜大人洞察秋毫,使秀兰沉冤得雪,可谓是“清官”一枚。然而,一桩冤案,竟是因一个蜘蛛的“误打误撞”、“巧合出现”,才引起官员重视,进而重审,进而查出真凶。

封建制度下的司法审案,真是令人胆战心惊,倘若没有蜘蛛出现,秀兰命运几何,还真是不敢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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