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船封港抗击日寇的中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风雨飘摇的中兴公司

1925年后军阀混战,时局动荡不定,为中兴公司的外部经营制造了非常大的困难。而1928年蒋介石以“中兴公司是军阀奸商,朋比为奸,背约要挟,企图阻挠军饷”为由要下令没收中兴公司全部财产。在生死攸关的紧急关头,已经成为中兴公司主要的债权人的江浙财团的南五行系(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和华北财团的北四行系(盐业银行、中南银行、大陆银行、金城银行)在当时中兴公司的总经理朱启钤的游说下为了不至于损害自身利益,由钱新之出面说情,中兴公司争取了包括上海银行公会、总商会、全国矿业联合会等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先后还请了黎元洪、宋子文直接向蒋介石疏通,迫于压力蒋介石下令暂缓没收,蒋介石用和中兴公司达成的3条协议让步换去了政学系和财团谅解。

走上鼎盛的中兴公司

经过这一次事件,为图谋发展,中兴公司清醒的认识到:必须进一步依靠银行财团,才能推进自身的发展,于是在1928年11月有一次改组了董事会,在13名董事中,新增4席银行财团的代表,而担任中兴公司担任十年已久的黎元洪因蒋介石的威逼而忧愤成疾以于1928年6月1日晚死于脑溢血,朱启钤走上了董事长的位置,而钱新之(1885-1958,字永铭,浙江湖州人)正是这一次的中兴公司董事会改组中从国民政府的财政次长的位置上来到了中兴公司担任总经理。上任以后钱新之和委派住矿的代表陈景韩一起大手笔的进行了多方面的革新措施,将公司总部南移到金融中心的上海,并在银行财团的支持下发行了债券、筹得资金,恢复了生产,并借助财团势力,在运输和税捐等方面挣得许多的优惠,调整矿井布局,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并投资一系列非煤产业等一系列措施让中兴公司成为资产超过千万的大型综合性企业,走上了全面鼎盛时期。

钱新之

位于天津河东区二马路的中兴公司总部(1916-1928)

轮船公司成立

中兴轮船公司成立于民国26年(1936年)6月1日,系由枣庄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海运船队改组而成。以原有船只拨交运用,资本总额定为国币150万元,分15万股,每股国币10元。其中二分之一由中兴煤矿之轮驳作投资,另二分之一由该公司各股东以股息红利分摊投资。煤矿公司拨交货轮9艘,拖轮3艘,小火轮1艘等轮船、拖、驳船只大小19艘,共计载重吨位46000余吨。

战乱中的轮船公司

成立时设址上海派克路6号,总经理钱新之,分支机构设青岛、香港分公司;南京、基隆、高雄办事处。所属船舶行驶长江、沿海各埠及国外港口,以载运中兴煤矿公司产炼煤焦为主要业务,载运其他大宗货物、旅客及经租和代理其他轮船为辅助业务。抗日战争爆发后,公司所属鲁兴、毓兴、峰兴3轮悬挂挪威旗,委托华伦洋行代理,航行国外,1938年5月中兴公司总公司命令将连云港港口的一切放弃,并炸毁码头、装煤机用三艘巨轮沉船封港,企图阻止日寇的铁蹄,中兴人愿意用数年资财心血付之战火来捍卫几代中兴人“振兴实业,强国富民”的追求,但是封港的巨轮挡不住日寇的疯狂野心,其余轮驳被日军飞机炸沉,公司停业。

位于上海的中兴公司总部

轮船公司复业

民国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钱新之、黎重光返沪主持公司复业工作,向交通银行息借15万英镑,向中兴煤矿公司拨借45.6万美元,补购船只,并增加公司资金。第一次于民国35年增资为7.5亿元,第二次于民国36年增资为45亿元(两次均为法币)。并将3艘轮船之赔款14万英镑向美国购入客货轮3艘(中兴、景兴、平兴),货轮4艘(昌兴、孚兴、永兴、启兴)投入营运,主要航行沪青、沪台汕线。另以国民党政府征用之轮船作价赔偿30万美元,用作购船及参与其他公司另组复兴航业公司。至民国38年春,该公司共有大小轮驳20艘,3.6万多总吨。上海解放前夕,公司船只被国民党政府强迫征集运兵南下,经理程余斋亦赴香港,并将业务重心转移香港。

投入人民的怀抱

1945年10月,黎重光等响应人民政府号召,赴北京参加了中央交通部航务会议。在人民政府鼓励支持下(先后贷给港币95万元,旧人民币8亿元,作为船舶北归之费用)。鲁兴、铭兴、永兴、景兴4轮先后于1950年、1951年北归,参加新中国航运;将中兴、平兴、昌兴3轮在港出售,偿还债务。1953年,将全部拖轮、铁驳售给长江航运局,得款偿还员工欠薪。1953年11月1日,经人民政府批准与海鹰轮船公司合并,成立公私合营中兴海运公司。

公私合营中兴海运公司

1952年7月30日,中兴轮船股份有限公司、海鹰轮船有限公司暨中兴煤矿股份有限公司之码头、仓库提出公私合营申请。之后,由中国海员工会华东区委员会主持,举行中兴、海鹰两公司的职工代表与资方代表劳资协商,达成合营协议。经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和中共上海市委员会批准同意,两公司于1953年11月1日正式实行公私合营,定名为公私合营中兴海运公司,公方代表姜远任总经理,公方代表张俊、资方代表浦禹峤、魏文达任副总经理。原中兴公司之泰山(原名鲁兴,5860载重吨)、临城(原名永兴、孚绥,4675载重吨)、枣庄(原名铭兴,2990载重吨)、台儿庄(原名景兴、斯涪,3850载重吨、760客位);海鹰公司之美歌(5075载重吨)、爱多士(原名海牛,2000载重吨)共6艘轮船和中兴煤矿之白莲泾码头、仓库;以及两家公司办公处所的家具财产、库存物料、香港存款中的外汇均为公私合营范围内的资产。经清产核资确定公私股份比率。至1954年9月30日计有资金人民币5978670元,其中政府资金5272670元,占88.19%;中兴公司资金576000元,占9.63%;海鹰公司资金130000元,占2.18%。中兴、海鹰公司和中兴煤矿码头、仓库在国内的人员由公私合营公司接受安置,所有分支机构一律取消。合营前,中兴公司负债700亿元(旧人民币),海鹰公司负债80多亿元(旧人民币)。两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悬案、纠纷等,均由原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决议精神,公私合营中兴海运公司私股实行定息,年利率8厘。公司全部业务交由上海海运局统一经营管理,业务工作机构与上海海运局合并,保留公司名称,是年4月15日,筹组成立公私合营中兴海运公司董事会,黎重光任董事长,公司业务活动遂宣告结束。195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决定将公私合营中兴海运公司和公私合营南洋轮船公司并入上海海运管理局。(上海海运管理局:1950年4月,以1872年成立的轮船招商局为基础,设立国营轮船总公司,1951年改中国人民轮船公司,迁北京,上海设区公司。是年8月,上海区公司改华东区海运管理局,1953年改上海海运管理局,管理长江以北沿海航区运输。)

周总理同朱启钤亲切交谈

至此,中兴轮船公司完成了爱国民族资本向国有企业的转变,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在招待中兴公司朱启钤和最后一任总经理黎绍基的时候,详细的询问了枣庄煤矿的情况,周恩来总理亲切地对黎绍基说:中兴公司的资本家是爱国的。

风风雨雨走过来的中兴,一代代中兴人令人感概不已的奋斗,一个个艰辛而执着的探索,几代人一脉相承的追求着“振兴实业,强国富民”的“中兴”之梦,在多灾多难的中国近代史上,书写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成为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勇往直前的真实写照。

资料来源:

《中兴之梦》作者:王庭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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