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茵纳斯弗利岛》(1890年)是叶芝早期唯美主义浪漫风格最具代表的名作。诗人在孩提时即憧憬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描述的那种返朴归真生活。当他怀着浓厚的乡思走过伦敦舰队街时,听到叮咚的水声而刹那间灵光闪现产生了这首诗,是诗人自认为“第一首具有自己的音乐节奏的抒情诗”。全诗以“我就要动身走了”统领全篇,前呼后应,开头直言并在结尾强调诗人对自然的向往,对城市生活的厌弃,渴望像梭罗那样过真正的生活。诗的首节中,一个小屋、九行豆架、一排蜂巢将隐居地描述得真实可感、生动具体。暗合陶渊明《归园田居》诗句:“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方宅十馀亩,草屋八九间”、“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可见中外诗人相似的归隐情结和艺术手法。句中蜂群的歌唱更显“独个儿坐着”的诗人内心的宁静,有“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反衬之妙。诗的中间一节以“我就会得到宁静”拓展诗的意境,早晨、午夜、正午、傍晚不同时辰的美景展示诗人心灵的静美,使诗的整体结构跌宕起伏,于严整中又有变化。此节诗句声色效果鲜明强烈,从早晨的纱雾、午夜星光闪亮、正午的紫色阳光,直到傍晚红雀飞舞的翅膀,诗人借丰富的想象创设了一个有声有色、有动有静、色彩清丽、悠然而不空寂的精神家园,令人于一份宁静中抗拒生命的庸常,捕捉人生的真谛。对于这首诗,叶芝在其《自传》里有过这样批评:“我已开始放松节奏,以避免雕饰及其所引起的俗众感情,但我仅仅偶尔且模糊地理解到我必须只用普通句法为我特殊的目的服务。要是这首诗再晚两三年写,我就不会在第一行用‘我就要动身走了''''这老套子,也不会在末行用倒装句了。”叶芝写这首诗时25岁。《茵纳斯弗利岛》的结尾运用倒装句,颠来倒去使句子冗长,注重了句式变化却少了凝练,诗的落脚点在灰色的人行道,从世外仙境回到灰暗现实;《茵纳斯弗利岛》以自然舒缓的抒情节奏,融情于景,使意象与情感水乳交融,从音、形、意多方面体现出叶芝精湛的艺术功力,成为他早期诗歌的经典。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by William Butler YeatsI will arise and go now, and go to Innisfree,And a small cabin build there,of clay and wattles made;Nine bean-rows will I have there,a hive for the honey-bee,And live alone in the bee-loud glade.And I shall have some peace there,for peace comes dropping slowDropping from the veils of the morning to where the cricket sings;There midnight's all a glimmer,and noon a purple glow,And evening full of the linnet's wings.I will arise and go now,for always night and day,I hear the lake water lapping with low sounds by the shore;While I stand on the roadway,or on the pavements gray,I hear it in the deep heart's core.茵纳斯弗利岛我就要动身走了,去茵纳斯弗利岛,搭起一个小屋子,筑起泥笆房;支起九行云豆架,一排蜜蜂巢,独个儿住着,荫阴下听蜂群歌唱。我就会得到安宁,它徐徐下降,从朝雾落到蟋蟀歌唱的地方;午夜是一片闪亮,正午是一片紫光,傍晚到处飞舞着红雀的翅膀。我就要动身走了,因为我听到那水声日日夜夜轻拍着湖滨;不管我站在车行道或灰暗的人行道,都在我的心灵深处听见这声音。袁 可 嘉 译歌德说过一句话,“再也没有比文学更好的逃避世界的途径了”,叶芝也选择了文学来逃避世界,他的一生都在作这样的努力,然而他并没有获得安宁。《茵纳斯弗利岛》作于一八九二年,是叶芝逃避现实倾向的著名代表作。据说叶芝有一天在伦敦街头,路过一家商店橱窗,窗里摆着一个小喷泉, 因而勾起了他的乡愁,于是写下了这首诗。叶芝的早期创作,受当时统治英国诗坛的维多利亚的后期浪漫主义影响,他的诗取材于爱尔兰乡间的生活经验,呈现一种清新、具体、生动的色彩。然而,爱尔兰动荡、落后的现实使他极为不满,加上情场失意,他怀着憧憬去寻找远离尘嚣的子虚乌有乡。这首诗以爱尔兰民间传说中的一个湖中小岛茵纳斯弗利岛作为他“桃源梦”的寄托。诗人摹拟《圣经》句法起笔(《圣经》第三章第二节:“I will arise now,andgo about the city in the streets……”译为:我该起身了,动身到城里的街上),详尽描写了他想象中的湖岛:一个小屋子、泥笆房、九行云豆架、一排蜜蜂巢,吃住虽然简陋,内心虽然孤寂,但有云豆架、蜜蜂巢可供观赏,蜂群的歌唱也那么动人,慰藉着抒情主人公落寞的情怀。茵纳斯弗利岛在诗人心中不啻是个理想王国、天真乐园。既然现实世界不能满足他,为摆脱灰心、绝望的折磨,诗人要到梦中去寻觅,用理想去否定现实,再造现实。现实的骚动不宁使诗人渴求安宁。所以诗的第二节,诗人以其神妙之笔展示了一个虚幻的宁静世界。恬静、安谧充盈了“蟋蟀歌唱的地方”,这么说还嫌笼统,接下来诗人用了三个色彩词,烘托环境之静、心灵之宁。字里行间,飘逸着一种幻梦的紫光。以理想批判现实,用彼岸世界之清纯反衬此岸世界之污浊。十九世纪末法国象征主义诗人的一个主题就是对彼岸世界的渴求,叶芝亦然。返朴归真对一颗骚动而敏感的心灵来说不失为一种轻松的解脱方法,所以诗人再次宣告“我就要动身走了”,象是在与痛苦的现实作艰难的拔河。因为诗人听到“那水声日日夜夜轻拍着湖滨”,这声音在诗人心中激起了波浪,他要寻声而去了。这是诗人心灵深处的声音,它同样引起了读者心灵的震颤。“灰暗的人行道”依照象征主义的对应原则,不妨可理解为现实的灰暗、丑陋,现实世界不足留恋。沙漠中,驼鸟把脑袋埋进沙中,看不见世界,但世界依旧故我,并不因驼鸟的行为有所改变。艺术家是懂得这点的。人生百态,人们的生活态度各个不同,或麻木不仁,或放浪形骸,唯有真诚,才更痛苦。“艺术家是时代之子”(黑格尔),叶芝的痛苦源于时代的大痛苦。事实证明,没有痛苦就没有诗人,诗人的痛苦是钢的淬火,叶芝后来投身于爱尔兰民族自治运动即为佐证。这首诗巧妙地把现实与幻想揉杂在一起,茵纳斯弗利岛是个虚拟的所在,但岛上,小屋、泥笆房、云豆架、蜂巢及蟋蟀却是具体真切的。作品有逃离现实的倾向,但爱尔兰的历史传说是诗人幻梦的背景,为这首诗增添了历史庄严的色彩。有趣的是,这首诗问世之后,相当受欢迎,叶芝本人倒自觉歉疚,因为诗境太过浪漫了。( 余 长 新 )这是叶芝的早期作品,写于1892年。19世纪末唯美主义思潮的影响和叶芝对于爱尔兰神话和爱尔兰风光的迷恋造成了他早期作品的神秘主义和逃避现实的倾向。本诗就是这种倾向的代表作。这首诗中的茵纳斯弗利岛并非真有此地,而是爱尔兰民间传说中的一个湖中小岛。在诗中,它显然象征着诗人所想往的远离现实的“仙境”。但是诗人对于它的描绘并不是纯粹的想象,而是对其所热爱的爱尔兰风光的真实写照。全诗共分为三段。第一段写诗人准备动身去茵纳斯弗利岛,以及到了岛上自己的打算。在这一段中,诗人采用的是白描手法,用小屋、云豆架和蜜蜂巢勾勒出一幅理想中的田园图画。第二段则比较复杂。诗人用了许多比喻和象征,描写了自己在岛上心情的变化和岛上的景色。前两句是对诗人来到岛上后心情的描述,这里“它徐徐降下”中的“它”是指前面的“安宁”。随后诗人用了一个比较难解的比喻,即“从朝雾落到蟋蟀歌唱的地方”,它似乎同时暗示了这种安宁既扫去了自己眼中的纷乱,又消除了自己耳中的嘈杂而耳目一新。后面两句是写岛上风光的变化,其色彩非常鲜明,但又十分含蓄,诗人实际上是在写湖水,却又没有出现一个水字,而是用不同的色彩暗示出湖水在光线变化下的景象。特别是最后“傍晚到处飞舞着红雀的翅膀”一句,比喻非常巧妙,使夕阳下湖水荡漾的动感跃然纸上。第三段起首又重复了全诗的第一句:“我就要动身走了。”这一下子就把人从第二段的奇幻景色中拉回到现实世界中来,那一切美妙的情境原来都是诗人的幻想。但紧接着的几句又将人从现实中更为彻底地超脱出来。因为诗人并不需要真的去那原属乌有的茵纳斯弗利岛,而这岛只存在于诗人的心中。在这里,诗人用日夜轻拍湖滨的水声象征茵岛,其实那不过就是大自然的神秘的生命节奏。而不管身处何地,就如诗人写的:“站在车行道或灰暗的人行道”,只要你在心灵深处能够听到这声音,现实的“灰暗”和(车行道上的)“喧嚣”就会消失,你的耳边就会响起蜂群或蟋蟀的歌唱,眼中又会是色彩斑斓的湖光水色。而这时,诗人真地“动身走了”。作为一首抒情诗,本诗的最大特色就在于:它把抒情、写景乃至哲理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使人置身于现实和幻想的反复交替之中而不再想去辨其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