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防控办发布重要通告!事关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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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鉴于2021年1月2日、3日,石家庄市、邢台市相继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提醒广大市民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市民持续关注石家庄市和邢台市发布的确诊病例、核酸阳性患者行动轨迹。现居住在我区,且与石家庄市和邢台市确诊病例、核酸阳性患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
二、12月19日后石家庄藁城区、邢台南宫市来秦返秦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鼓励有条件的上述人员开展居家观察,近期尽量避免外出。如有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致电向您了解情况,请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近期请不要前往上述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到达后积极配合当地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从上述地区返秦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必须按照我区相关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防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广大市民谨慎购买进口物品,如需购买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消毒。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外出、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入重点场所主动提供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特此通告。
海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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