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赏识教育”到“惩戒教育”,哪一个更有效呢?
席延飞
近日读完了周弘先生的《赏识教育》,与大家讨论竟然大多数认为好孩子是夸出来的,对于学生只能表扬不能批评,因此就更不能惩罚。
对此,我实在不敢苟同,我们在强调尊重儿童的同时,不能被赏识教育冲昏头脑。前苏联教育家马可连柯曾说过: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就此,我来谈一下适度惩戒在品德教育中作用:
一、使“小惩”得以“大戒”,起到警示作用
合理适度的惩戒那些故意犯错误的同学,不仅能使他重新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而且给其他同学也树立了一个明确的是非观念。我国古代教育思想中就有“小惩大戒”。所谓小惩指惩戒的范围仅限于犯错误的学生;而受到教育影响的对象却是整个教育对象,此谓大戒,简而言之,就是通过对犯错误学生进行合理的惩戒教育,使其他学生也对学校班级纪律有比较全面的认识。
记得刚接我们班时,班里有个叫天天的同学上课小动作很多,点名时故意拉长声音说到;无缘无故的迟到、说脏话、同学从他身边过,他就伸起腿把人绊倒……在开班会时,有很多同学举报他违反纪律,针对这个同学爱打乒乓球,我就提出罚这个同学一个星期不能参与乒乓球活动,要求其他同学进行监督。
这样一来,他就只能天天看别人打球,有时手痒痒的不得了,可是一上场别人就不和他打,这样很无聊的过了三天,这个同学课后主动找我承认了错误,此后他像变了个人似的,不仅改掉了不少坏毛病,学习进步了,还帮助我做了不少班级工作。我也破例让其当了一个月班干部……由此可见,适度的惩戒对整个教育集体都有积极的警示作用。
二、使学生经历痛苦,培养学生心理耐挫能力
近年来,一些学生受到父母和教师训斥后离家出走、服毒跳河自寻短见之类的事件屡见报端和网络论坛,一时间人们把矛头直指学校,教师也成了媒体和公众的众矢之的。最初,很多人认为这是因为他们遭受了过度的批评或惩罚,一时不能做好心理调适而做出的极端行为。但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之后,我们就发现,其实父母和老师的一些批评训斥有时并不过分,即使有时候误解了他们,但也不至于做出动辄离家出走或结束自己的生命的举动啊。于是,我们不禁要问:现在的学生怎么了?怎么都这么脆弱呢?
笔者认为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他们在祖辈和父辈的宠爱,甚至是溺爱中成长。而现在的教育又一味提倡尊重学生的个性,要赏识学生。于是不少教师误解了尊重学生、鼓励学生的真正内涵,以为尊重、赏识就是一味地褒奖学生而不能批评。
这样以来,学生一旦受到批评、挫折,就不知所措。有的不是积极反省自己的错误,而是消极对待:对批评自己的老师进行报复(如放老师车子的气,扎老师的车胎,把老师的一些东西损坏等),与老师对抗。还有更极端的离家出走或自杀。因此,要增强学生的心理耐挫能力,就不能一味的来赏识教育,抵制惩戒教育。
学生犯了错误,理应受到相应的惩戒,使其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形成恰当的自我认识,这是培养学生心理耐挫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的前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才可能对惩戒不会有偏激的看法和过激的行为。
三、让学生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培养责任感
我们都知道新加坡的环境和社会秩序非常好,原因在于该国的处罚措施非常严厉,如随地吐一口痰就可能要缴纳相当于工薪阶层半个月薪水的罚款,因此没有几个人愿意为此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然而,我们在强调尊重学生赏识学生,张扬学生的个性,对惩戒学生的做法很多人颇有微词,但如果学校教育对学生的错误放任自流,学生不懂得遵守社会规范,那么学生也就不会明白自己作为社会成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2010年4月19日的《洛阳日报》第五版,转载了孙道荣先生的文章《几十辆轿车划伤后》,文中的那位母亲在得知自己上小学的孩子划伤了小区几十辆小车后(粗略估计修理费四五万元),主动打电话给派出所承担全部责任,随后公开致歉并联系汽车修理店修理所有被孩子划伤的汽车,同时带领孩子挨家挨户登门道歉,虽然所有的车主都表示原谅孩子,但她教育孩子“你要记住,千万不要把别人的包容当成自己犯错的借口,你要敢于担当,知道什么是责任心”。多么伟大的母亲啊!
由此,我想适度的惩戒可以让学生明白: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做错的事情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教育中缺少惩戒,就会使学生在学校里为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不计后果,这样不利于法制教育的进行,也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对于犯错误的学生,作为一名教师切记:不能采取打骂和挖苦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冷暴力等过激行为,而特级教师魏书生先生的让其写事情说明书的做法,我非常赞同。学生只有通过认真反思才能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只有真正认识错误才能真正改正错误,以后不再违犯。只有真正认识错误才能不对抗,不偏激。
综上所述,其实任何一种教育手段被运用到极致都会对学生造成负面影响,惩戒走到极端会伤害学生的身心,但一味提倡赏识又何尝不会导致学生的心理脆弱呢? 所以,笔者以为赏识和惩戒各有教育价值,但也各有弊端,过分强调任何一方都是很不合适的。
正如一位专家所说“教育惩戒是权力更是一门教育艺术,应该以爱为前提,惩戒是为了完善孩子,而不能把孩子作为发泄教师情绪的对象”。
因此,在学生品德教育中我们要将赏识和惩戒有机的结合起来,共同发挥其积极地教育作用。
席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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