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论道释
所有宗教源自人类剩余智慧所带来的内在不平衡,而宗教的意义正在于能帮助人实现其内在的平衡。基督教的“原罪”说、佛教的“恶魔”说、道教的“妖怪”说,都是三我一体中的那个“当然我”。宗教是建立在人类特有的剩余智慧之上的产物,另类没有剩余智慧自然就没有宗教。同时,宗教可以抑制、转移和淡化人求名求利之贪欲,对冲人的一部分剩余智慧及求名求利欲望,使人暂时恢复和保持平衡。基督徒忏悔、和尚参禅、道士清修、僧侣苦行,都是对冲剩余智慧及欲望的一种平衡形式,清规戒律可以抑制人的贪婪,教徒通过礼拜、祈祷、诵经、烧香等各种复杂的宗教仪式和程序来释放个人内在的不平衡。
宗教的宗旨是教人内心平衡。人性有一大特征,就是有一个超现实的幻想,而宗教往往编出一些超自然、超世俗说法,来平衡和满足众人在现实中实现不了的颠倒梦想,譬如这辈子得不到的名利,就虚拟一个下辈子的名利来平衡。各门宗教都有一个人死后到哪里去,并依照生前善恶接受审判的说法,什么天堂、天国、地狱…这对人的欲望确是个约束。基督教的“原罪救赎”说法可降低人的期望值,制约人的贪欲。各门宗教都教人如何不怕死(上天堂),同时还教人不作死(少欲望)。各门宗教都是向内求,通过修行一方面来调整自己与环境的平衡关系,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内在生命结构,其意义在于有助于个人内心平衡,提高个人生存质量,给人一个安放剩余智慧的平衡点。
道教得道成仙,佛教见性成佛,都是求那种超然现实+穿越时空的境界。道士追求长生不老,只是个体求存求活之空想化。人类之求存求活更多表现为个体行为,属于剩余智慧层面;动物之求存求活更多表现为群体行为,属于生存智慧层面。道教的神仙模式:剩余智慧→求存求活→利而不害。神仙是个人求存求活的理想化,肉体长生不老,精神绝对自由,但道教追求长生不老的行为,与道家顺其自然却背道而驰,长生不老的仙丹恰恰是取人性命的毒药。
与神仙模式相对应的妖魔模式:剩余智慧→求名求利→害而不利。神仙近似于三我一体理论中的“超然我”,而妖魔就相当于“当然我”。妖魔是人求名求利的艺术形象,道教故事中的动物修炼到能用工具害人的地步就成了妖魔鬼怪,基督教中的撒旦是魔鬼头子。魔怪的特点就是:剩余智慧→求名求利→残害人类或自相残杀,为了争名夺利,贪婪成性,成天瞎折腾。显然,这些特点正是“当然我”之特点。修道学佛的“无我”、基督教的“原罪”,应当都是“当然我”。宗教的意义是制约和对冲“当然我”,满足“超然我”的需求。
虽然人人痛恨妖魔,人人惧怕鬼怪,但是,在名利存在模式下,人人都是的妖魔鬼怪。圣经中的撒旦就是魔鬼的代表,魔鬼实质上就是人类名利存在模式的化身。对人而言,权是鬼怪——钱是妖怪——色是妖魔,贪婪使人成为魔鬼,降魔先降自己的贪心。人的剩余智慧制造了妖魔鬼怪,而妖魔鬼怪恰恰就是指五千年来第二存在模式的人类——求名求利的“当然我”。耶稣说的“罪”,佛教说的“业”,都是指“当然我”,通过忏悔罪业来修减人性中恶的一面。
释迦牟尼是一个与老子、孔子同时代的思想家。他本是古印度北部净饭王的王子。据说释迦牟尼在19岁时,舍弃王子求名求利的生活,出家苦苦修行——选择了求存求活模式。一直到35岁时,他在菩提树下静坐49天,克服了内心的种种欲望,在求存求活状态下彻见自己本来面目,最终大彻大悟,遂开启了佛教。早在二千五百年前,他就看到我等众生,业垢深重,本性迷蒙已久,所以认为,欲净其土,先净其心,随其心净,即佛土净,属于个人内心的平衡。
佛教所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思想,其中的“色”是指一切能见到或不能见到的事物现象,“空”是事物本质,是超然境界。色即是空:让人们认识到事物的现象,认识到诸多痛苦和烦恼都是虚妄产生的。空即是色:则由事物的共性,因缘关系,让人们知道因果报应,善恶循环,达到超脱解除苦难烦恼的目的。佛教分析事物的基本方法是缘起性空、无常无我、涅槃寂静、因缘和合。佛家的“色”与“空”的含义及关系,近似于道家的“有”与“无”,老子认为:有无相生,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空”和“无”都是指宇宙万物的平衡本质。用本论“万物玄同+超然反观”法,一下就看“空”了这“色”的世界。
不论是老子、释迦牟尼,还是后来的耶稣、穆罕默德,他们都达到“超然我”的境界,他们都是最早对人类第二存在模式及其危害进行反思的先知者,对人类当时求名求利的贪婪行为进行批判的思想者。他们的思想中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教人们求生存求平衡。老子并不是什么神仙,而是一个学者,是道教利用了道家思想成果,老子及庄子是被神仙的。释迦牟尼也是一个哲学家,他自35岁悟出佛教理论,宣讲佛法四十九年,也是被后人佛陀的。青牛倒骑,老子西去;白马驮经,佛法东来;道教释教,重在自教;想开看破,放下自在。
耶稣是基督教的创始人,他出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母亲叫玛利亚,父亲名叫约瑟,并不是什么天主耶和华的独生儿子。他不到30岁到巴勒斯坦地区传教,因教派门户之争,约35岁就死于非命,死后复活应当是门徒的愿望或炒作。耶稣应属一个思想青年和宗教改革者,由于英年早逝,所以,他的学术成就不如释迦牟尼、穆罕默德等先知,耶稣也是被基督徒基督的。基督教有两个说法实在是高明,一个是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上帝,另一个说人天生下来就有罪,所以,你惟一的出路就是忏悔、祈祷和赎罪,不然你死后就得判下狱。
老子八十多岁才总结了一篇五千字的论文。释迦牟尼的思想一直靠口口相传,过了五百多年才由众门徒写成文字。圣经的写作先后历时一千多年,属于很多思想者的集体之作,很多是在讲犹太人的历史。旧约中的那个上帝耶和华脾气还不小,耶稣被当局逮捕处死后,在新约中做了上帝。穆罕默德四十岁开始传教,他在二十三年中所悟出的启示,都记录在其门徒编撰的《古兰经》中。宗教的宗旨是教人如何内心平衡。老子庄子、释迦牟尼、基督耶稣、穆罕默德等人都是那个时代的哲学家和思想者,他们的理论本意是改变人类的存在模式,救赎人类的贪婪本性,但一千多年来一直就没有得到正确运用。
人因剩余智慧而产生了精神需求,所以,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神”来作为自己精神的依托,每种文化都有自己的神话故事。“神”存在的意义在于有助于人的心理平衡,使人的精神有所寄托,从而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平衡。“神”作为剩余智慧的对称方,凡有利于人类的生存,有利于人与环境的平衡和社会的有序的就算是好神,而不能用现代科学或其它专业理论的标准来要求宗教。本论把破坏现有社会平衡、不利于个人内心平衡的宗教或学术视作邪教和异端邪说。宗教有利于人生存表现在:平衡剩余智慧+对冲人性贪婪。
各门宗教创立者都会打造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主宰万物的神灵,譬如耶和华、安拉、菩萨之类,万物非主,唯有真主,只有自己能与神灵沟通,打着神灵的招牌,以某某神灵使者的身份去宣传推销自己的理论。中国历朝皇帝也无不说自己是什么真命天子、君权神授、奉天承运等等。敬畏神灵对人性本贪也算是一种制衡,但凡名利人造出来的名利神,不是凶神就是瘟神,凡为名利而造神,造出来的都是魔,造神者往往死于自己造的神。所有大名大利者,都会造一个“神”去蒙人、去压人、去统治人,神只是他们求名求利的工具而已。
每次农民起义都要找一个神灵做靠山,连神汉巫婆也要说自己是神灵附身。他们名目繁多的宗教仪式和祭祀程序无非是证明自己掌握着沟通神灵的渠道,而且是神灵的化身和代言人。名利场上用的都是这个套路:先炒一个概念,造一个万能的神,用神来为自己作担保,编一套神话,臆想一个天堂,用来统一人们的幻想需求,然后借此蒙人。名利场的核心人物,总喜欢自我神化、被人神化。当然,广告推销、舆论洗脑、宣传教育,也必不可少。总之,跟人打交道,找一个上帝作靠山,借神来统一大家的思想,借着神灵的名义就好办事。
宗教总是从一个虚拟的时间(前世→今生→来世)、空间(地狱→人间→天堂)来解释人生。人性中有个特点,就是喜欢到超自然、超世俗的虚幻中去寻找平衡,在虚幻中逃避现实。譬如,今生求不到的东西,就希望来生得到;现实中实现不了的愿望,就到虚拟世界里去满足。各宗教一大功能,就是解释人死后的问题,死的问题讲通了,活的问题也就容易明白了。人应该是惟一动辄就崇拜的动物,崇拜心理来自对自然力量的敬畏,多少亿人上千年虔诚地顶礼膜拜一个神。一座寺庙、教堂的寿命可以延续多个朝代,这不能不承认宗教的力量。有人喜欢被崇拜,有人喜欢崇拜别人。偶像崇拜是人类与动物的一大区别,五花八门的崇拜应属剩余智慧的内在需求,也是人性不平衡的外在表现。
大自然造化了人类剩余智慧,是剩余智慧臆想出种种神灵,还有天堂地狱。大自然创造了人类,是人类制造了上帝。上帝们本应当为人民服务,可他们往往成为少数人求名求利的工具。各路神仙、众位菩萨都应当是第三存在模式的“超然我”,他们的职责本应当是保佑人类生存,但却往往沦为保佑少数人求名求利的道具,不同的上帝之间相互打架,甚至还要成为残害人民的帮凶。看来众仙家也被名利人给利用了,神灵不过是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言人而已。
那么,上帝是什么?印度人称之梵天,印第安人称之神灵、伊斯兰称之安拉,犹太人称之耶和华,还有中国道教里的玉皇大帝及其团队。反正“上帝”是天堂的老大,是众神的领导,是宇宙唯一的造物主。但不论是什么神仙、圣灵、上帝,他们都救不了你,能救你的救世主只有你自己。上帝们只是宇宙中的一种存在,不过“原罪”、“性空”、“业力”、“放下”、“无我”等说法确有助于个人内心平衡。上帝故事真假已经不重要,关键是他有利于你心态平衡。宇宙万物唯一的造物主就是平衡——上帝就是平衡!你的天堂、你的如来就是你的心态平衡。按照“三我一体”的说法,人人超然我,世间成天堂;人人当然我,人间活地狱。
上帝是万物的上帝,是众生的上帝,而不只是人类的上帝,更不是你的上帝。天道公平,上帝只是为万物提供一个存在的平台,为众生提供一个生存的环境。“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类的上帝应当是人类生存所必需依托的事物,是地球生物圈现有的生态平衡。平衡就是上帝——平衡法则是宇宙的上帝,自然平衡是万物的上帝,生态平衡是生命的上帝,心态平衡是生活的上帝。人类所崇拜的“神”只是身边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是土地、阳光,是食物、森林,是蝴蝶、蜜蜂…甚至是苍蝇蚊子…看来上帝并不没有死,上帝就在你的身边。
贪婪使人内心不平衡,宗教的一些说法或许有助于你保持或恢复平衡。如果你是一个虔诚的信徒的话,就会以上帝神灵为精神支柱——上帝就成为你的中心和“平衡点”。心里有个上帝总比只有自我好,“上帝为中心”总比“自我为中心”好。宁可相信有天堂地狱、来世住生,如此对死亡可少点恐惧,对活人也有一种制约。凡宗教都要借“神”的力量帮人来平衡,所谓修行修的是那颗充斥欲望的心,其目的都是为了寻求内心平衡。心中有佛人自定,所谓“上帝保佑”无非是保佑你内心平衡,特别是在紧要关头能如如不动、镇定自若。平衡心是佛,包含着“自我+人我+物我”之三个平衡。众人求佛,佛求平衡。佛教三法印:诸行无常是求物我平衡+诸法无我是求人我平衡+涅槃寂静是求内心平衡。知无常,不逞强;知无我,无痛苦;知涅槃,无恼烦;知寂静,心禅定。
佛祖说“众生皆有佛性”中的“佛性”,意思是说人内心都存有一个“超然我”。“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是说放下“当然我”,就可显现“超然我”。佛的本质是平衡,卍象形地表达了平衡循环的世界,成佛就是达到那种“空”境。 “禅”的关键在于“悟”,一悟众生成佛,不悟佛是众生。悟得平衡,你也如来。“悟”分为顿悟和渐悟,顿悟是立马放下,渐悟是慢慢放下。六祖听到一句“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就顿悟成佛。放下屠刀是放下欲望,立地成佛是顿悟成佛。“佛”和“空”是平衡,“禅”和“悟”是实现平衡的过程。金刚经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幻。”从佛家思维看——苦与乐、是与非、得与失、爱与恨、多与少…所有感觉都是错觉,唯“空”才是宇宙真相。世界之大,唯真不破;微尘之小,唯空不假。本论的奇点玄子理论有助于你证悟世界实相为什么“空”性。因果轮回是物质循环,死亡相当生命的奇点,奇点奇在性空,看空是为了帮助活人想通。纵有三千烦恼,不如拈花一笑。般若波罗蜜多,凡事看空就好。
佛教系统中的三法印、四圣谛、五蕴、六度、八正道、十八界是要素,十二因缘、五眼是过程,目标是觉悟成佛。众生平等就是众生度到各自的自然位置即可成佛。通过勤修“戒+定+慧”的来息灭“贪+嗔+痴”。佛说的“痴”就是剩余智慧痴迷于求名求利,所谓“无明”;而“慧”是剩余智慧用于求存求活,这是超然我的般若大智慧。“三世因果”是多个阶段的时间循环,“六道轮回”是多个层次的空间循环。所谓“五眼”也是思维维度问题,凡夫肉眼只看见“色”,菩萨法眼却照见“空”。修佛也许就是把——期望值无限小+容忍度无限大+吃亏吃苦成其生存方式。无论神秀的“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还是慧能的“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禅修无非是用好那点剩余智慧而已。
人只有放下名利才有可能大觉大悟,看空了“当然我”,剩下的“自然我+超然我”的那个“我”就是佛。佛相当于三我一体理论中那个超然名利、超然生死的“超然我”。当然我=0时就进入涅槃境界:既然无常无我,也就无所谓生老病死;既然众生平等,也就不在乎转世何物。当然我是此岸,超然我是彼岸;执着是此岸,放下是彼岸;失衡是此岸,平衡是彼岸。佛陀的使命是将众生从“当然我”的苦海中解脱出来,譬如,佛的“自觉觉他”是自己成为“超然我”还要帮助他人成为“超然我”;“自度度人”也是还要帮助别人从“当然我”度向“超然我”;而佛的“普度众生”则是把众生从“当然我”的此岸度到“超然我”的彼岸。“烦恼即菩提”,烦恼是因求名利而不平衡,菩提是求平衡的大智慧,历事炼心就是借用烦恼来增大解脱智慧。不经大风大浪,哪来大彻大悟?
大千世界,只是平衡;芸芸众生,无非因果;滚滚红尘,不过名利。人的宗教信仰本应当超然于名利,属人最高层次的需求,但在名利环境里,各类宗教组织往往也成为一个特殊利益群体。作为一个名利系统,宗派门户繁多,各有各信奉的“上帝”,各宗教门派之间的厮杀,同门内部的争斗同样激烈,信仰往往沦为杀人的凶器。宗教组织往往成为名利场上的一员,或成为别人争斗的工具。道观、寺庙、教堂也非清静之地,从来都是一个特殊的名利场。寺庙以方丈为核心,道观以道长为核心,教堂以主教为核心,内部等级森严,争名夺利,丝毫不逊俗人。与所有的名利系统一样,宗教门派也是不可持续的。
菩萨本应当是对宇宙、人生的平衡之道有透彻觉悟的人,而且还要帮助众生也能够觉悟。“出家”的本义在于退出名利场,“无我”就是无那个求名求利的“当然我”,个人度向“超然我”的彼岸,剩余智慧不仅专心致志用于自己求存求活,还要普度众生、大慈大悲,帮助众生解脱烦恼。可俗话“穷寺庙富方丈”、“三个和尚没水吃”,说明僧人的境界并不比俗人高。僧人从俗人给菩萨烧香、拜佛、许愿等活动中得利,俗人则企图以贿赂菩萨来保佑自己得到名利,“泥菩萨”只不过是僧俗双方求名求利的道具,而“普度众生”更象是一句广告词。难怪郑板桥会说:和尚,释迦之罪人;道士,老子之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