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大车右转有“虎口”,会“吞”人命!
△ 图为江苏常州、仪征,广西柳州等地设置的右转警示区
与上述事故类似,在吉林省吉林市,也有一起。
2020年11月17日,吉林省吉林市。下午17时许,一辆水泥罐车在右转时,将一辆绿灯直行过路口的电动车卷入车底,电动车及驾驶人被右后侧车轮碾压,当场死亡。经调查,水泥罐车驾驶人因转弯未让直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继续往前追溯,这样的案例还有更多——
在杭州,2020年7月30日早6:40分,刘某驾驶重型货车在路口右转弯时,将一辆直行电动车撞倒,电动车驾驶人何某险遭车轮拦腰碾压。关键时刻,何某抬起双腿才幸免于难。
在湖南郴州资兴市,2020年7月23日,一辆在道路中间车道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忽然向右变道转弯,将其右侧一辆摩托车撞倒,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及乘客险些被卷入轮底,刘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头破血流,同时胸腔挤压受伤。经查,牵引车驾驶人彭某从中间车道违法变道,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承担次要责任。
在河北邯郸,2020年7月16日,李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309国道行驶至路口右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张某被碾压,当场死亡。
在河南修武县,2019年4月13日,王某驾驶电动车行至路口,在绿灯直行时,被一辆右转的重型货车撞倒,幸运的是,王某敏捷地滚到车底,避开了车轮轨迹,幸运逃生。经调查,大货车转弯未让直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这样的事故,有很多:
追根究底,还是人们对大型车辆周围的盲区以及右转弯时的“内轮差”了解不深: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型车辆驾驶人:行车途中一定要密切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尤其是在转弯时,一定要充分观察右侧盲区内是否有其他车辆和人员;建议在车辆后视镜上加装用于观察盲区的小圆镜,可最大程度消除视野死角,提高转弯、倒车时的安全性。
同时,非机动车、行人,切记要远离大型车辆,在路口处遇到大型车辆,一定要拉开足够的横向距离,不要置身货车右转时的“内轮差”区域内;宁可停下等待大车先行,也不要与其争道抢行!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