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待遇进化考:不是一开始就有轿车
原载:《博客天下》2013年第19期
作者:邓娟
大院子弟赵蒙生,四年级时和小伙伴“拼爹”,对方说:你爸爸是一个豆!俺爸爸是“双铁轨”,四个豆!
他反驳:我爸爸一个豆是金豆,将军豆!你爸爸四个豆是银豆,校官豆,差远了!
小学生赵蒙生不但知道双方父亲的肩章区别,更明白由此决定的等级差异:“回去问问你爸爸,我爸爸让他立正,他不敢稍息!”
几乎和小说《高山下的花环》中的这一幕吻合,党史学者杨奎松也有“比爸爸级别”的童年经历——谁的爸爸是多少级,多少级干部住多大房子、配什么轿车,多少级以上可以买特供商品……早年在机关、军队大院生活的他,“强烈地感受到等级制所带来的种种影响”。
小说中,赵蒙生的父亲是少将,军级,相当于行政序列的省部级。关于不同级别官员的现实待遇,1980年代刊登在《中国青年》杂志的文章《谈“份儿”》描绘了各级干部散会后的场景:司局级、处级和一般干部都去挤公交,而副部级干部们一人一辆轿车一冒烟开走,“不要气不过,那是人家熬到了那个‘份儿’上”。
干部的“份儿”,不是一开始就有轿车,当然,发展到后来,内涵也不仅仅是轿车。究其变迁,与中国的历史沿革密不可分。它是一个逐渐公开化、规范化的过程。
细考中国党政干部等级待遇,实行供给制度的早期,差异并不明显。《※※※选集》第一卷中提及井冈山时期的待遇情况:从军长到伙夫,除粮食外,每人每天一律5分钱的油盐菜柴钱。
明确部级干部特殊待遇是从延安开始。1941年9月,任弼时出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建立了严格的等级供给制。虽然党政人员仍和部队吃大锅饭,但中央直属机关食堂执行的《饭厅规则》,对不同职位划分了大灶、中灶、小灶三种标准。
其中,小灶仅面向部长级别及以上干部或10年以上党龄者,米面各一半比重,注重饭菜的调剂,“每人每日除照一般规定之伙食费外增加一元”。普通干部的大灶则以小米为主,“米汤中加豆子”,科级干部的中灶在同等水平外规定每人每月3斤肉。
另外,当时规定了各级干部的着装:高级干部的衣服用深蓝色斜纹布,中级干部用灰青色平布,基层干部用黑色土布。不过,艾青后来谈到:“我们也不止一次看见※※※同志,穿着他那件右肘上破了一大块的、褪色的灰布衣服”。
杨奎松《从供给制到职务等级工资制》一文提到,这一改变,通常被认为和任弼时刚从莫斯科回来有关。苏联在1920年代中期曾建立以等级差别为基础的供给制度,党政高级领导人享受专门餐厅,中国党政干部分级别享受特别津贴,是学习了苏联的经验。
当时中央研究院的一位高级研究员,虽然可以享受小灶,却对这种平均主义大背景下的划分提过意见,他不反对给负有相当责任者以适当的优待,但认为新的规定太过强调等级的差别,“实在不见得必要与合理——尤其是在衣服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