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帮皇帝“打劫”国库的改革派 | 彰考局

江西人周忱,活跃于明代宣德至正统间,颇有理财之能,得大臣推荐而越级升迁,以工部右侍郎身份巡抚江南长达二十余年(1430-1451),找到了解决国家财赋重地江南地区的税粮拖欠和交纳问题之道。

他在江南的理财,得到当地的合作与肯定,以致当地士人在方志里赞他,百姓也为他建立生祠。他去世后,朝廷谥曰“文襄”,可见尊崇。①

不过,明廷官史在赞美周忱后话锋一转,说他动用所理之财结交权贵,还用人不当,以致时人对其评价不高。②

周忱身上还发生过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他曾于正统十四年八月当户部尚书,但户部极力反对,理由是祖制规定江西人不得在户部当官,7天后,他被改为工部尚书。③

一个皇帝和太监喜欢的官员、一位被地方奉为神明的官员,为何户部就偏偏不喜欢?

这得从他巡抚江南期间的那场“税粮折征”改革说起。

这是“彰考局”为你推送的第 63篇文章

接下来你将看到

● 周忱改革:把原属于户部的税粮折算成银子等“物品”征收。

● 银子去向:原本是户部的收入,悄然挪入皇帝的小金库。

● 各方算计:皇帝、太监、地方十分欢迎,户部强烈反对。

● 户部反击:查周忱的账,阻碍周忱的升迁,把留给地方的收入拿给自己。

● 余话:周忱的改革比“一条鞭法”更早突破“洪武型体制”。

原标题▼被低估的周忱改革

撰文▼ 木子义(彰考局专栏作者)

周忱改革

周忱去江南之前,明朝有两大经济问题,一是赋税拖欠,二是宝钞贬值。

《明史》记载,当时多省拖欠税粮,以周忱将要去的江南为例,单苏州就欠了800万石。④

据洪武时期的《诸司职掌》记载,苏州府每年两税共约280万石,拖欠800万石,这意味着该地区近3年没有纳粮,朝廷一年约27%的米麦没有收上来(每年定额约2944余万石米麦)。⑤

再加上作为法定主币的大明宝钞,因管理不善,贬值得很厉害,这两大问题的存在,意味着周忱如果要解决拖欠,就不可能再一一强行征收拖欠的税粮(执行成本太高),而只能将税粮折成宝钞之外的“物品”征收。

▲大明宝钞

周忱的做法是,把税粮折成布匹、金花银等等征收。

具体折率详见下表(懒得看表的直接跳到表后看结论):

税粮折征情况

而对于原来运输成本颇高的实物马草,周忱决定将每束折银三分征收,运银到南京就地买草,或者由南京输银北上。

这个办法,使白银突破明初禁令成为事实上的货币,田赋折银走向了制度化,更重要的是,朝廷有了白银货币的税收——百万两折粮银(金花银)。

其他一些地区的折征物,也经历了类似江南的变化。

查阅距周忱改革时间较近的文献——正德《大明会典》,笔者发现,弘治十五年(1502)起运京师库藏物品中,运入内承运库的折银米麦共有412余万石,折银率为每石0.25两,是从浙江、湖广、江西、福建、广东、南直隶这六个地区收来的。户部太仓银库的马草折银,由山东、南北直隶交纳,每束折银0.03分。

这两种实物的折银率,与周忱的折征原则相合,但折银区域较周忱时扩大了,说明改革得到了各方认可。

另外,周忱折征改革中获得了大量折色布匹,高达158万余匹。

▲明代江南应天府。圆圈处是本文提到的苏州府。

银子去向

这些由米麦等折征而来的银子、物品,最后都放哪儿去了?

反正大部分不是放进户部的太仓银库(国库),如,约61%的折色布匹藏于两京的甲字库中,百万两金花银放入了内承运库。这两个库,都归皇帝管。

本来,明初,贮藏布匹的甲字库,不归皇帝管。

甲字库可能建于洪武十二年 ( 1379) 四月。⑨其藏品之一是布匹,其管理人员不是内官而是户部文官。⑩这时的甲字库是国家库藏,属于户部,派文官管理。 

永乐间,南京的内、外库藏又相应在北京建立,北京甲字库极有可能已经存在。⑪至永乐十八年 (1420)朱棣迁都,北京甲字库先后隶属北京行部、行在户部和北京户部 ( 即京师户部) 。

明英宗正统年间,几乎与周忱折征改革的同时,皇帝将京师库藏“以内并外”。正统三年(1438),皇帝将甲字库迁至内府各库所在地,⑫这次调整,并非简单的位置变化,而是库藏性质发生了变化——逐渐变成皇帝所属的内官(太监)管理的内库之一。

▲金花银。

承运库也有着极为复杂隐秘的变迁过程。一开始,承运库分内承运库与外承运库,还有南、北承运库,它们也都被“以内并外”。到明中叶,户部承运库消失,仅留下皇帝的内承运库。

经过这些变迁、调整,周忱改革后的折征物,譬如银子、布匹,大都进了皇帝的各内府库,留给户部的,仅少量马草折银。

周忱的折征改革,变相帮皇帝拿走了原属户部的收入。

各方算计

周忱的折征改革,牵动各方利益。

江南拖欠的税粮,在每年产量有限又要交纳新税的情况下,不可能补交,折成其他物品征收,势在必行。这是朝廷的大原则,但各方对折成什么物品征收,各有算计。

譬如拖欠很多税粮的苏州府,很想将欠下的秋粮760余万石折成宝钞上交。

但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苏州府的“自私”作祟,因为纸钞贬值,折钞上交无异于上交一堆“废纸”,自身利益受损不大。

原本掌管田赋收入的行在户部对此坚决反对,认为此举会损害国储,⑭于是仍要求周忱催督地方官,严格征收。⑮

但是,明宣宗对折征颇有好感:“其折收再议”。⑯

他没有马上同意将欠粮折成纸钞上交,应该是他对宝钞的信用缺乏信心,对偶然折钞化为祖制的可能性心怀警惕。

▲明宣宗朱瞻基。

皇帝基本赞同周忱将税粮折征为布匹、白银等物品的做法。

事实上,周忱的折征法中,税粮的折色物除白银外,多为实物,例如黄豆、芝麻、丝绢、布匹等。有这些东西交上来,总比税粮长期拖欠啥都没有好,所以,行在户部也同意了周忱的做法。

但是,行在户部对改革可能带来的税粮减少的情况,非常警惕。

例如周忱在改革中,降低了部分田赋税率,也就减少了实征税粮数额,加之又将原本属于户部的田赋收入折成金花银,纳入皇帝腰包,两账一起算,户部便参奏他变乱成法,沽名钓誉,应当治罪。

这时,皇帝帮周忱说话了。

他说,专督税粮是周忱的分内事,户部你们可以反对周忱,但没必要治他的罪。如果坚持治罪,便是你们借机吓唬大臣使其不敢言事。

皇帝认为周忱无罪。⑰

周忱又被吏部问责,要治其罪,又得皇帝庇护,吏部反而被责,周忱再次无罪。⑱

因改革频频遇阻,周忱灰心丧气,萌生退意。⑲

户部反击

随后进入正统时期,因先有内阁大学士“三杨”庇护,后又交结太监王振,周忱尚能官位不倒,改革继续。虽然在正统九年,户科给事中李素弹劾周忱多收税粮,但英宗依然信任他,没有责罚他。⑳

土木堡之变以后,英宗被俘,王振丧命,深深得罪户部的周忱,好日子到头。

正统十四年八月,善于理财的周忱以工部左侍郎晋升户部尚书,户部堂官从中作梗,搬出祖制:江西人不得在户部当官,故周忱仅在任7天,屁股还没坐热,就被调任工部尚书。[21]

▲明《三才图会》中的周忱像。

景泰二年(1451),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鉴、礼科都给事中金达、户部主事黄琛、王澍等纷纷请求调查周忱巡抚江南时的账目,说他多收税粮,挪为私用。

周忱上书辩解,科道官不信,仍要治罪。皇帝以周忱年老,并不怪罪。[22]但同年八月,皇帝迫于压力,让周忱退休。[23]

周忱退休后,代他巡抚江南的是户部侍郎李敏,皇帝特意叮嘱,不要轻易颠覆周忱的改革。

然而,户部不是吃素的,借机将改革时留给地方的收入(余米)搜括为本部收入。[24]

两年后,周忱卒。

余话

周忱生前,时人热议他交结太监王振,以此作为受阻于户部的原因,但更为重要却又秘而不宣的原因是,他将在江南所理之财,特别是原属户部管控的实物税粮折成了金花银、官布等,进了皇帝的内库,因此得罪户部,卷入了地方、皇帝、中央各部三方利益的博弈。

这场改革深深影响着周忱的宦海沉浮,然而撇开个人命运,从长时段看,周忱在宣德、正统时期的做法,正试图突破明初朱元璋设定的实物劳力为主的财政体制,向白银财政体制艰难启幕,这一变动,比通常认为的嘉靖、万历时期的“一条鞭法”改革更早。

周忱改革深刻影响了历史的进程,其作用不应被低估。

R

EFERENCES

注释

①(清)张廷玉:《明史》卷153《周忱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4211-4212页。

②《明英宗实录》卷 234,景泰四年冬十月丙戌,台北 “中研院”校印本,1962 年,第 5102—5104 页。

③(清)张廷玉:《明史》卷153《周忱传》,第4216页。相关研究,参见方志远:《明代苏松江浙人“毋得任户部”考》,《历史研究》2004年第6期,第69-82页。

④(清)张廷玉:《明史》卷153《周忱传》,第4212页。

⑤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正编《乙表39 明洪武二十六年分区实征税粮数》,中华书局,2008年,第489-490页。

⑥郁维明:《明代周忱对江南地区的经济社会的改革》,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年。伍丹戈《明代土地制度和赋役制度的发展》,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53-85页。

⑦它是折粮银中的一种,是一个外延和内涵不断拓展的概念。具体参见崛井一雄、星斌夫、谷口规矩雄等关于金花银研究的论文。

⑧平米法,也是周忱创造的一种税粮征收的办法,就是在米麦原额(正米)基础上加耗,正米和耗米合在一起叫平米。

⑨《明太祖实录》卷124,洪武十二年夏四月丁巳,第1990页。

⑩《明太祖实录》卷161,洪武十七年夏四月癸未,第2503—2504页。

⑪虽然笔者尚未见到直接介绍北京甲字库建立的材料,但是,据北京承运库建立的材料,可以大致推测,性质相似的甲字库和承运库,二者建立过程可能相似。参见《明太宗实录》卷50,永乐四年春正月壬子,第 755 页:“(永乐四年) 改前燕府广有库为北京承运库,置大使二员,隶北京行部”。

⑫《明英宗实录》卷42,正统三年五月癸巳,第817页。

⑬李义琼:《亦存亦废的承运库》,《史原》复刊(台湾)第4期,2013年9月。

⑭《明宣宗实录》卷74,宣德五年闰十二月辛丑,第1721页。

⑮《明宣宗实录》卷74,宣德五年闰十二月辛丑,第1721页。

⑯《明宣宗实录》卷74,宣德五年闰十二月辛丑,第1721页。

⑰《明宣宗实录》卷77,宣德六年三月戊辰,第1786页。

⑱《明宣宗实录》卷77,宣德六年三月丁亥,第1798—1799页。

⑲(明)周忱:《双崖文集》卷3《书·与止堂大理书》,《四库未收书辑刊》 第6辑第30册,第327页。

⑳《明英宗实录》卷116,正统九年五月壬申,第2349—2350页。

[21](清)张廷玉:《明史》卷153《周忱传》,第4216页。

[22]《明英宗实录》卷205,景泰二年六月丙子,第4396—4398页。

[23]《明英宗实录》卷207,景泰二年八月壬午,第4453 页。

[24]佚名:《周文襄公年谱》,清光绪己丑校补集刻本,第73a—73b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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