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金岁月]酒是苍茫的大地
海飞
认得酒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就像想要真正认得一个人。
我所居住的村庄叫丹桂房,那儿属于诸暨县枫桥镇地界,主要的作物是朴素的稻麦,以及花枝招展的油菜。经常能看到村里人在冬天来临的时候做酒,一缸一缸地做,一缸一缸地吃,仿佛他们的理想就是能吃酒。第二年的夏季来临之前,往往是酒没了,人还在。我就想,人的力量是该有多大,才能把那么多酒水吃掉。我们家也做酒,父亲买来酒药,蒸熟那种白得发亮的粳米,在竹篾编织的簟子上摊饭,发酵,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父亲能做酒,但是却不会吃酒。他还会捕鱼,但是他不吃鱼。这些都是令人奇怪的事。我不会捕鱼,但我吃鱼。我不会做酒,但是我吃酒。我的酒量差到令我无地自容,最糟糕的一次是,14岁那年收稻子从田里归来,吃了半瓶啤酒,就把我醉倒在地。那时候我趴在地上失望地想,我这酒量一辈子也当不上武松了。
我十分钟爱村庄里飘荡着酒香的日子,像钟爱一个随风飘荡的民间故事。
我们村里有一个人,他的腰间挂着一把军用酒壶,那壶里装的是一种叫“海半仙”的同山高粱烧。有事没事,他都要抿上一口。他并不是老土,他说电影里就有人会这么干。电视剧《黎明之前》,吴秀波始终握着一种叫杰克·丹尼的酒的瓶子,走来走去就那么边吃边进行地下工作。我一直认为,村里人对酒的热爱,要比城里人迅猛得多。我的父亲有一次早起,踏着薄雾笼罩的田埂,突然看到沟渠边土埂上放着一瓶酒。这瓶酒是谁放的呢,他这是想要诱惑谁?接下来我父亲发现了放酒的那个人,头朝下跌在三尺开外的水沟里。他死了,这算是醉死的还是淹死的,谁也不晓得。
吃酒总是快乐的。跌进沟里那就叫快乐过头了。做人也一样。
有的时候,我也能吃一点儿白酒。比方讲,同山烧。在冬天的深处,大雪已经封门,我突然就想起了晦涩的青春。那一年我很不得志,觉得生活铺在自己的面前,也是一片灰黄。后来我去大奕村找我的战友魏红军。我们生起了取暖的火炉,然后我们开始大口地吃酒,大口地吃狗肉。菜凉了,就动手热一下。酒凉了,就赶紧吃下肚。后来我就看到所有的景物都在摇晃,于是我果断地大着舌头说,红军,地震已然来临。
正是因为那时候我们啥也没有,就只剩下青春。所以我们喷着酒气打开门走出屋去,在一块白亮的雪地前,我们直挺挺地倒下,在雪地中拍出了一个个人影。我们是光着膀子的,所以我们全身通红,而且年轻的身体因为受潮而散发着热气。那些微的雪,沾在皮肉上很快就融化了。丝丝的凉沁入到你的骨头,你会觉得这个冬天是多么的不一样。
我想起了我写在小说《惊蛰》里的情节,几个患难兄弟吃醉了酒以后,经常在一起唱歌:朝天一炷香,就是同爹娘。有肉有饭有老酒,敢滚刀板敢上墙。
他们行走在上海的街头,就像是行走在通往黎明的小路上。
我觉得我是有义务和必要,说说一种叫同山烧的高粱酒。同山镇这个地方,是诸暨和浦江县的接壤地。那是一块我不太熟悉的土地。每年秋天,家家户户的高粱经过打晒、蒸煮、发酵,就有烧酒师傅在村庄里出没了。他们带着专门的蒸馏工具,像游方郎中一样在村庄里挨户问要不要蒸酒。他们在我眼里的正确名字,其实应该叫做酒匠。他们的出现,让同山镇的每一座村庄都酒气回荡,并且鲜活而生动起来。
七月流火,八月未央,九月同山镇的山间地头都是刚刚长熟的高粱。它们像海浪一样,朴素、热烈而真实地涌动着。它们使得这片土地,除了苍凉以外,可见三分的妖娆。这儿的高粱,和别处的高粱不同,秆有两三米高,我私下里称他们为“姚明粟”。“姚明粟”成熟的辰光,穗已经弯了下来,果实糯而丰满,用这样的好原料来蒸酒,味道醇厚,酒体闪动着瓷实的光芒,像一位酒中的侠客,挟着剑彬彬有礼地行走在你的食道。 当我在一家小酒馆里吃一种叫“海半仙”的同山烧时,就想,吃酒和成仙可能确实是有所关联的。 我在我十七楼的办公室里写字,吃茶,发呆,有时候还会打个盹,虚度光阴。办公室里的冬天是温暖如春的,透过狭小的窗口,偶尔也能看一看杭州城时而温婉时而气象万千的落雪景像。但是,我在绵长的莫干山路上看不到苍茫的大地,只能看到车水马龙,以及各种夹缝中的人生。我也晓得,我和我的青春已经十分遥远,但幸好,酒事始终辽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