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冒》遇时章| 时辰

1、吾闻用神得令则吉,失令则凶理之常也。然有当时后时之用,岂可执一而论哉。

用神得令吉利,失令不吉,这是常理。但是也要考虑到事情的发展,如果到了某个月份,即未来的日子此事发生,则不要拘泥此时的时令。往往能意识到这一点,也就能判断大致的应期所在。

2、故占于此月之得、此日之得,则用神当时为吉;若彼月之得、彼日之得,则用神当于彼时之令吉焉。盖夏月出而冬月入,水用为嘉;亥日问而巳日求,火用为善。

占问本月或者本日的事,则务必考虑眼下的时令;若是占问未来月份、日期的事情,则要考虑此月份、日期的时令。

举例:亥日占问,此时巳日发生,则火爻为用神吉利。

《易林补遗》说道:“冬天囤货,夏天出售,喜欢巳火为妻财;秋天放贷,春天收回,喜欢寅卯为妻财。”一个道理。

3、夫用神得于此时之令,则失于彼时之司;得于彼时之司,则失于此时之令。吉凶相胜,可不深辨乎?若随常之问,恒远之求,即当以占时用神得令失令而定灾祥,以其无时之可据也。

用神在现在得令,在别的时候就会失令;同理,在别的时候得令,现在也就不得令。所以占问,不能只看是否现在得令,还要看事情发生的时间是否得令,来辨别吉凶。

逆向思考,此事目前不得令,未来某月得令,那么应期是否就在未来某月?

此事目前得令,现在状态很好,但实际发生则要等到某月,则是否预示此事不能成功?

所以阅读书籍,不能只看表面,还要多思考,多领悟。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古人诚不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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