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个药,将不报销了(附名单)
▍来源/赛柏蓝
▍作者/阿妮娅
江苏省首批省增补目录公布,111个药调出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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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个药,调出医药大省医保目录
昨日(11月3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首批消化名录的通知》。
为做好省增补药品3年消化工作,经数据分析、专家论证,现公布省增补药品首批消化名录。自2020年11月1日起,首批消化药品调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1月1日起首批消化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赛柏蓝梳理后发现,共有111个药被调出江苏省医保,包括多烯酸乙酯、丙戊酰胺、阿莫西林注射剂、苯丙哌林、洛美沙星、苦参素、头孢氨苄甲氧苄啶、吲哚美辛软膏剂、西索米星注射剂、氨酪酸、林可霉素利多卡因等产品,以及风寒感冒宁颗粒、抗癌平丸、归芪颗粒、消栓口服液、胃舒宁颗粒、十味消食散、肠炎宁糖浆、玉屏风丸(口服液)在内的中成药。
2019年8月20日,国家医保局正式下发2019版国家医保目录提出:“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并在接下来的武汉会议上要求三年内按各省增补数量的40%、40%、20%的节奏调出,之后,要求重点监控药品于今年6月底前调出各省医保目录
结合此前2017版江苏省医保目录名单,江苏省省增补西药212个,增补中药115个。随着422的时间大限,这些品种都将调出医保。
此前赛柏蓝曾对各省的省增补品种调出文件梳理后发现,包括甘肃、宁夏、新疆、广西、浙江、陕西在内,共有20多个省份落地执行地方增补目录调出政策;其中,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等地已经明确第一批调出地方医保的增补品种,这些品种将于于2020年7月1日起调出当地医保目录。
此外,北京、宁夏、新疆、广西、重庆等地也同时公布了最终调整和消化时间。总的来看,地方增补品种退出医保的大限主要集中在2022年6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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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品种有望重返医保
自新版医保目录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地方原有的15%调整权限收归国家医保局。
此前,因为各省区市对药品目录拥有一定幅度的自主调整权,这给了未进国家医保目录品种一定的「超车」机会。资料显示,如果一个药品品种能进入全国半数以上省份的增补医保目录,那么这个药品和进入国家版医保目录的意义已经没有太大差异了。
因此,当药品没能进入国家医保时,药企会尽力让自己的药品通过增补的方式进入地方医保目录。
如今,按照最新要求,这些品种全部调出医保目录,会有一部分品种损失惨重,剔除纳入19版医保品种后, 地方仍增补近3000个品种,合计销售1800亿;进一步剔除国家版监控目录后,仍有1400亿销售,按照10%速度下降,三年可腾出近300亿空间。
而相关部门给部分品种开具了绿色通道——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除外。
数据显示,共有361个药品,101个品种纳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剔除国家版20个重点监控目录药品),它们将有望重返医保目录。
从治疗领域来看,在进入各省医保药品目录的总体增补西药品种中,占比前三的品类分别为消化系统及代谢药、全身用抗感染药物及呼吸系统用药。而总体增补中药品种中,占比前三的品类分别为呼吸系统疾病用药、消化系统疾病用药及心脑血管疾病用药。
某种程度上,我们从概率的角度来看,未来或会有更多的消化系统及代谢药、呼吸系统用药、全身用抗感染药物及心脑血管疾病省增补用药借由“绿色通道”进入医保。
按照此前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中,2020年11月-12日为目录调整的公布结果阶段,或许不久后,我们就能得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