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天猫、京东的销售额都过千亿,是真的吗?

2017双11猫狗大战结束 刘强东1271亿输给马云1682亿!

双十一天猫和京东又怼上了,天猫说京东数据作假,把十一天的销量算一天的与天猫比,京东说天猫提前20天下预售订单到双十一算一天成交,大哥别说二哥。

其实从会计收入准则的角度,两家说的都不对!

我们家门口有一个菜市场,每天都很热闹,卖菜的、卖肉的各租摊位,各做各的生意,一天成交额总有几万块钱吧。可你能说这几万块钱都是菜市场的销售收入么?

菜场是管理方,提供出租摊位给商贩经营,每月收取固定的租金,这部分租金收入才是菜场的真正收入。

天猫、京东挂了互联网的牌子,本质上与菜场没有区别,都是提供交易平台的,只不过这个平台大了许多。各商家在平台里开个店铺,卖自己的商品,销售所得是自己的收入,再算到天猫京东头就不对了。

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双十一天猫、京东平台交易额都过千亿!

京东是自营起家的,这几年天猫也在做自营,按收入准则这部分自营收入是可以算平台销售收入的。

与前者的区别在于自营要走购货、囤货、卖货的流程,这个过程要占用企业自己的资金,承担存货积压无法卖出的风险,而出租摊位只收租金,货卖不掉是店小二的事,出租方是不管的。

实务中收入的确认是个难点,利润不好赚,收入却可以人为无限放大。

物业公司代收用户水电费,收上来要原封不动的给水厂和电业公司,就因为从他手里过了一下,就可以算物业收入了。

外贸公司给工厂做单子,上下游都谈好了,资金也不用出,公司干个跑关办退税的活,明明代理业务,硬是给做成了自营收入,一年几十亿起步!

A要卖货给B,C听说了,挤进来出主意“哥们,我今年销售任务完不成了,能不能让A把货先卖给我,我原价进原价出,再卖给C,这样我任务完成了,大家没损失,成不成?”

我那知道成不成,反正每年年报审计这样的事我见多了,只希望国家GDP别这样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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