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不能算抄袭,艺术家的事,能算抄么?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
在艺术创作中,有几个相似的概念经常被我们反复提及,包括“抄袭”、“挪用”、“致敬”等,这些词在某种程度上有着共性——在其他的艺术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但这几个词在褒贬性上却是千差万别的。
就像孔乙己窃书那样,他话中已经明确承认了偷窃的行为事实,但以一个酸腐的读书人看待偷书这件事,其背后有获取知识的含义。书是载体,知识才是无价且无主的内核。任何一件艺术品都有着某种外在的表现形式,但就艺术和对艺术内含的理解而言,艺术品的精神价值是无价且无主的内核。
所以,在艺术创作中,合理的挪用或是以自己的方式向经典艺术作品致敬是值得提倡的。
宫娥,委拉斯凯兹,普拉多美术馆
宫娥,毕加索
毕加索曾说:“拙劣的艺术家模仿,伟大的艺术家偷取”。毕加索自己的很多作品就是在知名艺术作品的基础上进行的再创作。
毕加索曾创作过15幅《阿尔及尔的女人》,这些作品都是以德拉克罗瓦的同名作品为基础进行的再创作,毕加索通过自己对立体主义、抽象主义等多种画派的独特理解重塑了这件作品(《阿尔及尔的女人》O版,一度成为世界上拍卖价值最高的艺术品),在展现自己艺术理解的同时也实现了对经典作品的致敬。
阿尔及尔的女人,德拉克罗瓦,卢浮宫
阿尔及尔的女人(A版、O版、J版),毕加索
如果说《阿尔及尔的女人》本身的知名度还不够高,对于这件作品的再创作更适合用“挪用”话,在毕加索的对《草地上的午餐》的再创作绝对适用“致敬”了。
草地上的午餐,马奈,奥赛博物馆
《草地上的午餐》是马奈一幅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作品,对于这件作品的致敬之作,也不止毕加索一人画过。
草地上的午餐,毕加索
草地上的午餐,莫奈,奥赛博物馆
然而真要说艺术品被拿来借鉴这事儿,《蒙娜丽莎》被画了两撇胡子的事情肯定更加著名。1917年,杜尚在一幅《蒙娜丽莎》的印刷品上用铅笔涂上了几撇山羊胡,并标以“L.H.O.O.Q”的字样。。“L.H.O.O.Q”是法语“elle a ehaud au cul”的快读谐音,意为“她的屁股热烘烘”,暗喻画面形象是淫荡污浊的。
在借用原画的同时,杜尚将自己的艺术理念——渺视传统艺术或反艺术推向极致。在杜尚的这件作品面前,观众根本不会觉得这是一种致敬,反而给杜尚树立了一个有着独立思考的艺术家形象。
除此之外,与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的出处的“同名”作品,也已成立艺术家们喜欢借鉴的经典艺术品原型。
呐喊,安迪·沃霍尔
像这样的致敬行为在艺术圈很多,并且对于类似合理的挪用或致敬也是艺术圈理解和提倡的。另外,艺术家在以他人艺术品作为素材进行再创作时基本上也会明确指出其创作意图,所以即使这些作品相似度高达90%甚至以上,观者也不会指责其行为是抄袭。
如果你在创作中“假意”的“挪用”了他人那些并不出名的艺术品,并且在创作内容上有着极高的相似度的话,那你的作品被认定为“抄袭”也将是不可避免的。
在艺术界被实锤的的抄袭行为其实不多,在这之中有着较高知名度的艺术家杰夫·昆斯的一次剽窃行为应该是较为著名的。
让·弗朗索瓦·博雷摄影作品
去年,法国法院裁定杰夫·昆斯的知名雕塑《裸体,1988》剽窃了摄影师让·弗朗索瓦·鲍雷1975年拍摄的作品《Enfants》。
裸体·1988,杰夫·昆斯
这两件作品虽然在表现形式上不同,两件作品本身的细节也有些许不同,但也“不能阻止人们识别雕塑模型和姿势”。即使昆斯添加了奶油和鲜花等元素,也不能否认他的抄袭行为。
由于这次抄袭,昆斯需向已故的摄影师家庭支付四万欧元,此外由于昆斯还在其个人网站上使用了这张作品图,所以还须支付四千欧元的侵权费用。
致敬与抄袭在道德上各执一端,而它们之间的距离实际上却如纸一般薄。在现实中,艺术家对于他人艺术作品的借鉴或挪用行为其实更多的还是一个清者自清的行为,如果你借鉴某件艺术作品中出现的特定元素的初衷就是抄袭,那你的艺术作品必将失去灵魂,这样的创作本身也显得毫无价值。
[文/编 《弘雅书房》 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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