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还是管理性强制性规范,谢谢
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没有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而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房地产管理法》是一部行政管理性的法律,它主要规范的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其立法目的是国家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以减少房地产交易纠纷,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违反该条规定只产生物权不能及时变动的结果,只会损害房屋买受人的民事利益,并不直接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法第三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是法律对房屋出卖人的强制性要求,是管理性的,但其效力范围仅及于房屋出卖人而不及于合同的相对方即买受人,因此该项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不应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只有违反效力性规范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违反管理性规范的合同,只产生行政管理即公法上的法律后果,并不影响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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