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冰教授谈谈【050】— 唇腭裂治疗中医者的职责问题
这是一个医者普遍忌讳的敏感话题,但我想,真正有追求,又愿意与患者及家属成为朋友的医者,是不会忌讳而含糊其辞的。说出我的看法和观点,有助于医患双方加深理解与合作,只有如此,才能既有利于医者技术水平的提高,又有利于患者面对医学现实,寻求双方彼此合作,而不是相互指责。
我今天所谈的“医者的职责”,是集中在纯医学范畴之内,不包括常见报道的医疗差错,如用药、用血、用氧不慎失误,也不包括人体共存的对麻药等过敏等所致的不可控制的并发症。通过对唇腭裂手术效果的过程剖析,益于医者从正向持续改进自身技术,与患者加深对外科治疗效果这一特殊产品属性的认识,而不至于有一种上当受骗之感。
我认为医者是唇腭裂手术的设计和操作者,责无旁贷,对手术效果负有主要的责任。如果一定要用百分比来说的话,我认为应该承担60-90%的责任。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医者所用方法和技术的适应症,各项技术操作,依据患者畸形严重程度以及适用度,医者应该要有预见性地掌握使用,而不是千篇一律的使用。
比如在用SF法腭裂修复的过程中,鼻腔侧的三角形黏膜交叉瓣应该设计的尽可能大一些,以使软腭鼻腔面距咽后壁顶更近,距离更短,腭咽闭合更容易实现;而口腔侧的交叉黏膜瓣,大可不必设计的于鼻腔一样大小,如此会使整个软腭伤口的愈合难度加大,相反将口腔侧黏膜三角瓣设计的小一些,可以明显提高整个软腭伤口一期愈合的机率。
又比如,对那些裂隙较宽大,或软腭发育不良的患儿,即使鼻腔层黏膜瓣也要制备的较常规稍小一点,虽然如此不如制备大的黏膜瓣更有益于术后腭咽闭合,但需知,一旦因设计过大而导致整个软腭愈合不良发生复裂,则会出现更坏的结果。
所以,同样的方法与技术,因医者差异,也可以导致明显的效果差异,这显然既不是方法的问题,也不是患儿体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正是我们医者可以提高的空间。
如果我说医者负责术后效果的60-90%的话,从60%到90%的提升,恰是医者该重视和努力的方向。这里面不需要理论和方法的创新,需要的是认认真真的总结回顾每一个病例的全部操作过程,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我以自身实践明白:
医者不要安于现状,努力探索每一操作技术,哪怕是常规技术的火候也需要探索,真正做到技术的炉火纯青也是医者一生值得追求的目标。因为患者自身体质间差异所致的伤口愈合不良等,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却是医患双方都无法改变的。
患儿家长也请理解医者为改进治疗效果付出的艰辛,患者的理解,才是医者敢于探索,愿意探索的基础,试想一个患者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失败的医患关系下,医者宁可墨守既往常规,不愿越雷池一步,因为如此,有利于医者用大多数医者的结果解释之。
写到这儿,我突然想改用鲁迅先生一句话,“真的医者和患者要敢于直面医疗的残酷性”,如此,医学才能进步,患者才能得到福祉。
读完本文我们再来温习下其他知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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