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诠 ∣ 墓志源流与形制演变
关于墓志的起源,
历来众说纷纭。
该文对墓志起源与形制演变进行了全面解说~
清代乾嘉时期,考据之风大兴,学者书家们竞相搜罗古代碑刻志石铜器甲金,大力研究金石之学。后来由于阮元、包世臣及康有为等人的大力提倡,在书法史上形成了一个势头强大的碑学运动,尊碑抑帖一时成为潮流。这种对先民碑刻志石的推崇与标举,无疑对元明以降日趋靡弱的帖学书风起到了振拔与反拨的作用。三百年来,书法艺术的发展波澜壮阔,流派纷呈,大家辈出,其原因固然很多,但阮、包及康氏碑学理论与实践的作用自然功不可没。在碑学大系统中,墓志则又是一个相对完整而又十分丰富的子系统。滥觞于两汉,成熟于北朝,大盛于隋唐的墓志书法,其数量之众多,风格之繁杂。书刻之精美,令人叹为观止。其中一些墓志中的经典名品,己成为今天我们学习书法者必须临写的楷书范本,成为我们上窥隋唐及魏晋书风的不二法门。
墓志,也称“墓志铭”或“埋铭”“圹铭”“圹志”“葬志”等,简单地说,就是记载和标识墓主身份及墓址的物件,作为墓主的附葬品,入葬时同主人棺椁一起埋于墓穴中。多数墓志为石质,也有砖、坯、陶及瓷质,典型的墓志为石质方形,上面刻写墓主姓氏、世录、官职及生平事迹卒葬年月等,此为“志石”;另外,志石上面往往还覆盖一块斗方块石以保护志石文字不受损坏,此为“志盖”。志盖覆斗顶面则以篆书或隶书刻写墓主姓名、官职及时代,志盖上面的四个斜面也往往凿刻一些复杂的纹饰。
一、明旌·刑徒砖
关于墓志的起源,历来众说纷纭。清代学者叶昌炽认为墓志始于西汉,罗振玉、马衡等人认为墓志最早出现于东汉;而顾炎武、端方等认为墓志始于南朝。显然,清代学者的结论是根据前人记载及亲见墓志实物或墓志拓本时所得出的,这就必然受到当时墓志出土情况的限制。民国以后墓志大量出土,仅1949年后,全国范围内出土墓志就数以千计。特别是1979年秦刑徒砖瓦的出土,使人们对墓志又有了新的认识,有学者提出,这些随葬的刑徒砖瓦上面刻记着死者的姓名、籍贯,爵位及身份名称等,应视为我国发现最早的墓志。当然,若追本溯源,墓志最早应起源于周代的“明旌”。明旌是当时的丧具之一,用丝帛织成,上面写记死若名姓及身份或画其像,出殡时作为信幡在棺前张举,入葬后灿覆盖十棺椁之上一起埋于穴中。明旌或说信幡作为丧具的习俗,至今在民间依然存在,严格来说,其与后来的墓志用意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它只是后来设立墓志的缘起,但还不完全等同于后来的墓志,而认为秦代刑徒砖瓦是目前所发现最早的墓志则似乎更有道理,尽管它与后来墓志在形制、丈字内容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是刻写墓主姓名、官职、身份及埋葬墓址并随墓圭附葬的,作用意义是相同的。若从典型意义来看,1991年河南偃师出上的《姚孝经砖志》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砖质墓志,而1929年洛阳出土的《马姜墓志》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石质墓志。
二、墓·坟·墓室刻文
作为对墓主的纪念或对墓址的标识,何以不矗立墓外而埋于墓内呢?这就是墓志与墓碑的区别了。我们通常将“坟”与“墓”并称,但两者是有区别的,墓指人玄世后葬埋的墓穴,而坟则是指墓上隆起的土堆、土丘。按商周时代的丧葬习俗,即使乇侯贵族死后也只是有墓而无坟。《易经》里说,上古墓葬,不封不树,即是此意。东汉崔窘《政论》说:“古者墓而不坟,文、武之兆与地齐平。”就是说周文王和周武王之墓也一样与平地齐整.这说明当时确实没有墓上起坟的制度习俗.当时用于标识墓宅姓名身份及墓址的便是前而所述的“明旌”。营筑坟丘进行墓祭的礼俗最早见于春秋时代。《礼记·檀弓》曾记录孔子为父母起坟墓祭一段言论,孔子说:“吾同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于是封之,崇四尺。”可见,孔子知道上古有“墓而不坟”的制度风俗,他之所以要为自己父母筑起高四尺的坟丘,,是因为自己是东西南北四处奔波的人,以免对父母祭拜时找不准墓址。由孔子此语推测,此时开始有了墓祭风俗,因为在上古时期,后人对先人的祭拜仪式只能在宗祠举行。这种墓祭的典礼风俗始于春秋而盛行于汉,当时称“上冢”或“上墓”,其意与我们现代“上坟”、“扫墓”大致相近。
据史料载,春秋战国时期,棺椁入葬时,墓穴旁边往往没有一种类似今之轳辘的支架,用绳索借助此架徐徐将棺椁送入墓穴。这种支架或木质或石质,用毕随棺椁一起埋于墓穴。随着墓祭风俗的渐次盛行,后来这种支架一律采用石质,上面刻写墓主姓氏、官职及卒葬年月等,不再埋入墓穴之内而是立于坟前,这便是后来墓碑的雏形。最早的墓碑与石桩、石柱相类,如现存山东省博物馆的《麃孝禹碑》,凿刻于西汉河平三年即公元前26年,碑高1.45米。圭状,上刻“平邑侯里麃孝禹”。
此为我国现存最早的墓碑,当时墓碑一般有圭首和幽首两类,幽首碑往往刻有三道晕,以象征墓碑用手引棺入圹的绳索之纹。也有的墓碑上端带有同形穿孔,称为“碑穿”,就是当初棺椁下葬时拴系绳索所用。汉代墓祭之风盛行,特别到了东汉,王公贵族的茔域制度发展得十分完备,亡者均按辈份长幼依次排列墓位,墓上起筑高坟大冢,种植松柏,坟前筑神道,树立神道碑,修建神道阙,墓碑的雕凿也愈加精致,这一形制因此也固定下来,但墓碑形制的完善固定并没有取代墓穴内的标识,作为丝织物的摹内标识物件——“明旌”依然存在,其形制、质料、文字内容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悄悄地发生变化至秦代,墓内除埋有“明旌”外,也出现了“砖志”和“瓦志”,上面或写或刻有关于死者姓名身份的简要文字,如前面所述秦代刑徒砖铭。至汉代,具有识墓作用的刻石文字多出现于墓门、主室墓柱、墓壁及画像石的边框处。如1987年河南唐河新店新莽时期画像石墓内刻文“郁平大尹冯君孺人始建国天风五年十月十柒日癸巳葬,千岁不发”。文字内容虽简短,但与后来墓志文字已颇为相类。东汉时,许多墓内又出现了在石椁和黄肠石上所凿刻的铭文,如东汉郭仲理、郭季妃石椁分别刻有“故雁门阴馆丞西河圜阳郭仲理之椁”、“西河圜阳郭季妃之椁”,西晋冯恭石椁的题字为“晋故太康三年二月三日已酉赵国高邑导官令大中大夫冯恭字元恪”,另外还刻有冯恭诸产之名。这类题字已与当时许多单设的墓志几乎一样了。因此,随着丧葬制度与祭墓风俗的发展演化,一方面,墓外之墓碑形制趋于固定完善;另一方面,墓内之墓志不仅没有被墓碑所取代,也逐渐演化为另一种特殊的墓葬标识——墓志,墓碑与墓志仿佛一对孪生兄弟,同源却不同形,且墓志比之墓碑成熟较晚。
三、柩铭·神座·墓志形制的渐趋统一
三国两晋时代出现了独立意义上的墓志——柩铭、神座,因此这一时期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墓志产生期或转型期。
所渭柩铭、神座,其形状与墓碑相类似,石质,圭形或碑形,所刻写的文字内容或简或繁,规格一般较小,埋于墓内。如民国初期,河南洛阳同时出土的《鲍捐神座》和《鲍寄神座》,神座亦称神坐,为神主粹位,从文献记载可知晋代以前墓室中有设立神座的制度,以后则逐渐消失了。由于这些神座没在墓内,且刻记墓主姓名爵里等,故将其归入墓志类。出土的同期柩铭有《贾充妻郭槐枢铭》、《武威将军魏雏柩铭》等,有的不称“神座”、“柩铭”,而称“碑”,如《徐夫人管洛碑敝》《处土成晃碑》,《晋中书侍郎苟岳碑》等等,均为碑形石质,或圭首或圜首,直立于墓室内,铭文体例也与汉墓碑大略相同,故亦归墓志类。形同墓碑,而又何以不立于墓外却埋入墓室之内呢?这要从汉末禁碑之风淡起。
鲍捐神座、鲍寄神座
四、总结
如前所述,汉代筑坟立碑之风大盛,.尤其到了东汉,世家大族、达官显贵崇尚厚葬。争相筑坟立碑营造石阙,其堂皇豪华之风愈演愈烈,不惜倾家荡产为先人营造豪华墓阙以显示家庭荣耀者亦不鲜见。《后汉书·崔寔传》载,崔寔为父大办丧事,不惜变卖田产耗尽家财,就是一个例征。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爆发,从此战乱频仍,加之厚葬奢糜之风盛行,使得民不聊生,经济凋敝,富有政治远见的封建地主阶级政治家曹操于建安十年为恢复经济,杜绝浮华奢靡之厚葬风,下令不得厚葬,并禁止立碑。此后魏文帝曹丕也下“薄葬诏”,高贵乡公曹髦也一再重申禁碑之令。此后五六十年间,碑禁甚严,一些士族豪强达官贵人都不敢立碑,只得把墓碑做得很小,埋在墓室之内,这些袖珍式墓碑就成厂真正意义上的墓志。
早期墓志一般为碑形,石质,规格较小,且下端有跌座,是立于墓穴之中的,志文大略与同时期的墓碑碑文相同。至两晋南北朝时,墓志这一形式广为流传,石质考究,书刻精致,其规格渐渐增大且固定为方形或准方形,下端去掉趺座平铺埋置于棺前或棺侧,后又在志石之上加放志盖以保护志石文字,志盖以篆书书之。如《西晋左棻墓志》,制于西晋永康元年(300),石质,书体均为隶书。东晋王兴之犬妇墓志,制于东晋永和四年(348),石质,表面涂漆,高28.5厘米,广37.3厘米,书体为楷隶。南朝宋大明八年(464)的《刘怀民墓志》更为典型,石质,高49厘米,广52.5厘米,书体为楷体正书。至如北魏冗氏墓志无论石质、书刻则更为精美,其字体劲拔豪迈,与著名的碑学经典《龙门二十品》气息极为相似,其形制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墓志的标准样式了。
因此,墓志这一碑刻形式,就其出土实物来说,最早可上溯先秦,滥觞于两汉,而盛行于两晋南北朝及隋唐。然而从书法艺术角度来看,在墓志产生、发展的过程中,它不仅使我们从一个侧面见证了汉字书体的演进过程和书法艺术的风格嬗变,并且使我们在风流蕴藉、儒雅淳美的帖派书法脉系之外,看到了另一道亮丽景色,这就是奇崛、豪宕、古朴、厚重的碑体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