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江公之往广州(送别系列之二) || 作者 李伟君


送江公之往广州

(送别系列之二)

作者    ‖   李伟君

作者:李伟君,会宁党岘人,城市规划专业学士,现居兰州。爱好历史、哲学、古诗文。
作者前期文字链接:
《庚子杂诗集校》《送龙光赋(送别系列之一)》

夫江公亚斌者,雍州天水人也。其修八尺,美髯剑眉,星目灼灼,颇有正气焉。丙申秋,出师中国政法大学,以恩科仕,忝为金城营建司从准夫职。尔来,夙夜忧心,勤耕不辍,颇得上下好评。然龙之变化,非唯可期,江公志从高远,心有四海。金鳞不甘久居春池,戊戌一秋,遂挂印缓,辞职往楚庭去也。

昔韩非子有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江公四载寒窗,修法明德,学业有成,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然处公职,无以展才华、施抱负,青春年华付之文案,满腔激情烬为琐碎,其心也悲。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昔者法度不全,而民常有冤不申,江公出身寒微,深谙申昭艰难,素有怜悯之心,及至通晓法律,能察善恶,察断昭理之心日炽,适逢律所求贤,乃拂袖清风,孔雀东南而飞,此诚一地之失英才,而万民幸甚也。

江公不苟言谈,行事严谨而作风雷厉,尝言以獬豸之明断、准绳为民,堪为楷模。秦国商君行变法,谓“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民之普法,盖国之大事,使人民皆懂法、守法、用法,则必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而国泰民安也。

江公身去,其行将永励吾等,砥砺前行。

闽南毒瘴不复,而繁华日盛,今将远行,谨以王子安之《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寄之,天南地北,当为英雄驰骋,纵横四海也。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已是黄水秋涨,大河滔滔东去,北国万里秋风……

2018年8月26日于金城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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