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码”为何能入选全国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看看海盐的“智慧检务”新路子!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全国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海盐县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案件码”刑事案件质效管控系统作为全国仅有的7例之一,成功入选。而早在2020年3月,“案件码”试运行不久,该院在办理海盐县首起涉疫口罩诈骗案时,通过“案件码”程序与公安机关提前沟通,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优化审查起诉流程等环节上发力,为审查起诉阶段从快从优办理此案打下扎实基础,在受理审查起诉后一天内顺利将案件提起公诉至海盐县法院。

“‘案件码’应用以来,我院退补率、延长率同比分别下降53.3%和54.4%,‘案-件比’稳控在1.3左右,为嘉兴基层院最优。”海盐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柏屹颖表示。

精准赋码

“2019年底,最高检提出了‘案-件比’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后,我们便开始研究部署更优的刑事案件办理模式,直至2020年2月受‘健康码’启发,‘案件码’应运而生。”柏屹颖介绍说,“案件码”是一个案件证据质效评价系统,主要适用于提前介入及审查逮捕案件。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案件办理质效提出了挑战,为减少人员接触的同时,确保案件办理质效,海盐县检察院率先将分级管控思维引入到刑事案件办理中。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出台了《刑事案件“案件码”分类管控实施细则》,根据细则,“案件码”程序以100分作为满分评价基准,设置刑事责任能力、管辖权未查清等5项一票否决项和定罪事实、前科劣迹等10个具体评分项,并根据各项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反向扣分。

在“案件码”程序中录入基本信息,根据在案证据质量进行量化评分,系统自动计算得分后,根据不同档次分别生成红、黄、绿三色二维码,点对点发送给公安侦办人员。疫情期间,“案件码”程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与传统的侦查人员往返检察机关听取补证意见相比,‘案件码’将评分情况以点对点方式即时反馈给对方,既提高办案效率,又更加简便易行。”柏屹颖介绍道。

合理转码

“我的这个叶某等人诈骗案现在是绿码了。”民警小杨说。此前,受疫情影响,该案由于部分事实尚未查清,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批捕阶段首次评分时将案件赋予黄码。“赋码”后,承办检察官根据该案存在的问题,出具《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列明了补证意见。侦查人员以此为引导,及时完成全案证据收集固定,“案件码”更新为绿码,顺利移送审查起诉。

“在‘转码’责任上,我们明确提出检察官是非绿码案件‘转码’的共同责任人。根据不同颜色的‘案件码’,我们采取不同动态管控措施,红码案件一周一评估、黄码案件半月一评估,督促扣分项目定期‘销号’。”柏屹颖说,通过完善补充侦查提纲、定期开展跟进评估、重大疑难案件诉前会商等方式,精准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此外,对于部分经补充侦查后仍不能顺利“转码”的重大疑难案件,由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期限届满前15日启动诉前会商程序,共同商讨解决办法,争取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时均能接近或达到“绿码”标准。

合理用码

案件管理部门收案时,工作人员只需扫描“案件码”便可获知案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在区分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例外情况下,一般按照“绿码放行、黄码待定、红码退回”的标准分类受理。其中,对于黄码案件,由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已有证据情况、侦查剩余期限、补证所需时长等情形分别作出延期受理、先收后补等决定,并通知案管部门执行。

“案件码”程序还设置异议复评、在办案件得分详情和转码日志等功能,从而确保案件评分规范,倒逼侦查人员、检察官切实履行职责。

“案件码”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欢迎。“检察官将案件‘赋码’情况反馈给侦办民警时,我们通过后台赋码、转码日志查询,也能即时得到案件信息,从而全面掌握案件办理质量。”海盐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俞哲峰表示,通过“案件码”,民警有了转码压力,补充侦查更加及时、有效,“可以说‘案件码’也倒逼民警办案水平的提升”。

“海盐检察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升级完善‘案件码’功能;牢牢把握数字赋能检察工作带来的发展机遇,促进‘案-件比’持续优化,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流程中、在程序流转之间感受到司法程序的公正与效率。”柏屹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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