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朋友在昨天那篇《可以不可以》下面留言:

“比起喵子对同类的态度,狗子真乃绅士也!对于新来的小喵,一尺之内不得近身!否则必背毛倒竖呼声如啸,不得偶用餐碗水碗还是小事(被拍脸呵斥),若被发现占有铲屎官哪怕一秒,那完了,目光如刀不算什么,紧接着,就是……拉床!屡试不爽屡教不改导致铲屎官只敢背着老喵偷撸小喵……这不,前儿正忘乎所以狠撸小喵,突觉项背发凉,转头一看……于是昨儿下班回来,只好拆被套洗洗洗……此乃两代喵儿相处一年零仨月之效。”

没有养过猫的我原地惊呆。

读给小豹子听,她不肯相信:“猫咪不是很凶很骄傲嘛,怎么会喜欢人摸它呢?”

没有养过猫的我妄加揣测:也许喜不喜欢被摸这件事,因人而异,因猫而异?喜欢被主人摸,不见得喜欢被陌生人摸;有的猫性格随和,有的则更为高傲?

狗狗也是一样的。

两岁的小豹子不小心,踩到大旺的脚;它忍着疼,不抽走脚,怕把孩子带倒了。

六岁的小狮子很淘气,整个人趴在小旺身上装睡着;它耐着性子伏着不动好长时间。

大旺和小旺不会对谁都给出这样的待遇。

就算是豹子和狮子,去大旺嘴里抢骨头的想法,最好不要有;趁小旺吃饭时去拉它的尾巴,我也明令禁止。

有些事不用去亲身试验,完全可以单只靠想——

我要豹子狮子遇到不知道该做不该做的事情时,想:“如果我是他/她/它,我愿不愿意别人这样对待我。”

对于动物,则要加上对它的物种、习性的基本了解。对于初次见面的动物,还要额外留出一点儿观察的时间,慢慢靠近。

尖叫着表达惊喜,冲过去表示喜欢,其实并不合适——因为我们自己也不见得习惯被陌生人这样喜欢。

无论爱到何种程度,“界”这种东西,其实不可能彻底消除。爱动物,知道它的底线,理解它的恐惧,是入门的功课。

毕竟,如果排除狂犬病的原因,狗狗咬人大多数是出于恐惧,受到惊吓或感到被侵犯。

忽然想到这些,是因为“番薯”酒吧老板的女儿米爱被狗狗咬伤了。

《为了追加什么》那篇文章里记录了我们的相识,从那一天开始,同龄同校的三个孩子就成了好朋友,大人之间也一见如故。

附近小区有只经常和花卷儿(萨摩耶)玩耍的金毛,名字叫做叮当。本是素来相熟的,那天赶巧,酒吧门前有很多狗狗。叮当正在吃东西,米爱与它熟不拘礼,从后面抱它,拉它尾巴;叮当扭头就咬了米爱的胳膊。咬住以后不松口,又导致了小姑娘的骨折。花卷儿的主人赶上去救助,也被咬了。

这些仅仅是听说,已经让人心痛;今天经过酒吧,看到米爱的爸爸,就赶快进去问候。

小姑娘还没有出院。为了往骨头上打钢钉,医生将原本一厘米的伤口扩大,全麻进行手术。术后怕伤口里残留不干净的东西,医生保留伤口的开放状态,仅仅填充了纱布和药棉止血。

钢钉还露在外面。每天换药清洗伤口时,要把药棉和纱布全都取出来更换,孩子每每哭得气竭。

就算不换药的时候,疼也没有停过,只能靠止痛片缓解。爸爸妈妈几天几夜没合眼,两个人陪床,恨不得替孩子疼。

今晚见到吧台后面的老米,永远笑眯眯的老米还是笑着,却笑得疲倦,心有余悸。他一声长叹,说:“把一个孩子养大太不容易了……”

同是为人父母者,太明白这一声叹息里的无从宽慰、无从开解。

唯有留下祈祷和祝福,带着忧与思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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