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抄袭花样迭出,红杏一诗“出墙”三次,唐代'偷'出三境界

“山中宰相”陶弘景抄了《四十二章经》近七成;李白偷了《春江花月夜》的月色;一首诗56字,苏东坡隐括了52个字;乾隆作诗涉嫌抄了3万首……在古人的抄袭黑名单上,星光熠熠。

“汉人好以自作之书而托为古人,张霸《百二尚书》、卫宏《诗序》之类是也。晋以下人,则有以他人之书而窃为己作,郭象《庄子注》、何法盛《晋中兴书》之类是也。若有明一代之人,其所著书,无非窃盗而已。”

这是顾炎武在《日知录·窃书》中写下的话,意思是:汉代人喜欢把自己写的书说成是古人写的;晋代以后,学者开始把别人的书窃为己有;到了明代,著作多剽窃自他人。

如果顾炎武能活到清末,可能会修正看法:清人抄袭力,更胜明人。

在抄袭者的不光彩名单上,不乏杜甫、王维、王勃、刘禹锡、晏殊、王安石、黄庭坚、林逋、秦观、宋祁、沈周、洪亮吉等名家,到后来,甚至还抄出“技术含量”,形成了点化、隐括、用典等“修辞手段”。

古人对抄袭深恶痛绝。上古文献虽意近,文皆不同。《礼记》明确提出:“毋剿说,毋雷同。”韩愈也说:“惟古于辞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贼。”

遗憾的是,受文化制度制约,反抄袭未成主流。

抄得兴起 忘改署名

抄袭大行,始于汉武帝立五经博士,“诸生竞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颇引经训风喻之言;下则连偶俗语,有类俳优;或窃成文,虚冒名氏”。

比如屈原《九歌》中的“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被《艳歌何尝行》抄作“乐哉新相知,忧来生别离”。而《艳歌何尝行》中的“五里一反顾,六里一徘徊”,又被《孔雀东南飞》抄作“五里一徘徊”。

再如《文子》,托名老子的弟子辛氏(号计然,与孔子同时)著,大量抄袭《淮南子》,但删去故事、案例等,只用议论,每章开头加“老子曰”,且“洗稿”:《淮南子》的“横四维而含阴阳,紘宇宙而章三光”,《文子》改成“含阴吐阳,而章三光”;“布施而不既,用之而不勤”,改成“布德不慨,用之不勤”……改篡后,《文子》在唐朝时,一度列入道家四大经典。

汉人著述,常不署名,抄袭者获益不多。但署名著作亦存抄袭之嫌,比如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天人感应说来自纬书、三统说来自邹衍的五德说、三纲说来自《韩非子》……

没想到,《春秋繁露》后又遭各种纬书抄袭,以致《四库提要》称:“核其文本,即是纬书……不能托诸孔子。”被踢出儒学著作之列。

三国时,魏人邯郸淳在《笑林》中记了一个笑话:

汉桓帝时,有人被征召为公府掾(太守的属官),可他不会写上行公文,别人说:“名臣葛龚善写这种文章,直抄即可。”太守收到公文后,大惊,因上面还有葛龚二字。时人笑道:上奏工整,应删葛龚。

嘴上冲淡 下手却黑

汉代抄袭案中,班固的《汉书》争议最大。

班彪(班固的父亲)的学生王充最早指出《汉书》是两本书拼接而成,一是《史记》,二是扬雄的《续太史公书》。晋初傅玄则认为,《汉书》乃班彪著。葛洪则称,刘歆本有祖传《汉书》一百卷,想写成《汉书》,不行早逝,班固“全取刘书,有小异同耳”,未用的2万多字,编成《西京杂记》。

唐代刘知几认为,《汉书》既抄袭《史记》,又抄袭刘歆。此说一度成主流意见,所以南宋史学家郑樵在《通志》中说:“班固者,浮华之士也。全无学术,专事剽窃。”但清代著名学者章学诚反驳说,史书应言之有据,《史记》也引用了《尚书》《左传》《战国策》等,难道也算抄袭?

▍清代《晚笑堂画传》班固像

魏晋时,抄袭更普及。比较恶劣的是郭象抄袭向秀案。向秀是竹林七贤之一,曾注《庄子》,仅差《秋水》《至乐》两篇未完。向秀去世后,儿子太小,无法接手,郭象乘虚而入,“以(向)秀义不传于世,遂窃以为己注”。

此外,陶弘景的《真诰》也大量抄袭《四十二章经》。陶弘景是道教茅山宗创造者,南齐高皇帝萧道成要他出山,调侃说,山中有啥好的?拿来给咱看看。陶弘景写诗回答:

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

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陶弘景因此被称为“山中宰相”,没想到他下手毫不客气。《真诰》所抄部分,占《四十二章经》的62.8%,除将佛教术语改成道教术语外,几乎原文照录。

偷句三种 技术升级

到了唐代,抄袭开始技术化。

皎然在《诗式》中,把“偷句”分为三种:偷语、偷意、偷势。偷语是直接抄,“最为钝贼”;偷意是偷创意,“事虽可罔,情不可原”;“偷势”是在原作上有创造,“才巧意精,若无朕迹”。

唐代兴科举,诗是必考内容,写作有了现实利益,不只是千古留名,抄袭技术得以精进。

如李白的“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偷意于张若虚《春江花月夜》的“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杜甫的“云白山青万余里,愁看直北是长安”,偷语于沈佺期“云白山青千万里(《全唐诗》作“两地江山万余里”)》,几时重谒圣明君”;“湛湛长江去,溟溟细雨来”偷语于阮籍的“湛湛长江水,上有枫树林”。

▍(明)唐寅《落霞孤鹜图》

李杜抄得巧妙,王维的“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则全抄李嘉佑的“水田飞白鹭,夏木啭黄鹂”,后代评家却称漠漠、阴阴“精彩数倍”,反成“点化”(让原作水平提升)。

传说王勃对《滕王阁序》中“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极为得意,古滕王阁下,常有鬼夜诵二句,客船大受惊扰,一文人路过,骂道:这种抄袭文字,且与和共是废字,还敢吹嘘?鬼从此消失。二句偷语于庾信《马射赋》的“落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春旗一色”。

红杏为诗 三次出墙

唐代科举逐年进行,失败后,考生应回籍乡试,通过后才有资格再科举,但高官可荐人免乡试。许多落第考生滞留长安,将作品誊为行卷,请高官评定,此即干谒。李白说“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即行卷中的肉麻语言。

干谒作为捷径,后来不限于长安高官。唐人李播在蕲州任官时,有李生献行卷,李播大惊,说这都是我的旧稿啊,李生惭愧地说:是我20年前买的,已在江南编骗多年,现在请您把这些诗送给我。

宋代偷句更普及。一是“宋人生唐后,开辟真难为”,二是宋代重科举出身,为了科举成功,读书人从小便学写诗,黄庭坚说:“二十年来学士大夫,有功于翰墨者不少,求其卓然名家者则未多……病在速成耳。”

为科举而写诗,多属速成,即治诗如治经,熟读前人作品,先模仿,后创作。汉代诗歌分途,宋代重求统一,始有隐括,即将诗改写成词。隐括本是校正竹木的工具,后引申为规范、修正。苏东坡是隐括的开创者。比如杜牧《九日齐山登高》,前四句是:

江涵秋影雁初飞,与客携壶上翠微。

尘世难逢开口笑,菊花须插满头归。

苏轼改成:

与客携壶上翠微,江涵秋影雁初飞。

尘世难逢开口笑,年少,菊花须插满头归。

全诗56字,苏轼抄走52字。虽标明隐括,却开明抄之习。比如“一枝红杏出墙头”,出自唐代吴融的《途中遇杏花》,先被陆游抄走:

平桥小陌雨初收,淡日穿云翠霭浮。

杨柳不遮春色断,一枝红杏出墙头。

后被叶绍翁抄走: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叩柴扉久不开。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因抄得巧妙,偷语反成正宗,吴融、陆游之作被遗忘。

一边讥讽 一边偷诗

对于抄袭,唐宋文人态度微妙,一边用“不是师兄偷古句,古人诗句犯师兄”讽刺,一边又对抄得巧妙的作品大加赞赏。比如王安石的《招叶致远》:

山桃野杏两三栽,嫩蕊商量细细开。

最是一年春好处,明朝有意抱琴来。

偷句于雍陶、杜甫、韩愈、李白,却因“用其语不用其意”,被视为佳作。这种双标让唐人魏周辅深感委屈:“文章大都相抄袭,我被人说是偷诗。”

宋代名臣宋祁曾骂:“今人但务新奇剽窃,全无由衷真的之见。”可他也曾“创作”过这样一首词:

问牧童,遥指孤村,道杏花深处,那里人家有。

明代时,抄袭已成常态。顾炎武认为,明以前科举考策论,举子需有一定见识,明则“不过于《四书》一经之中,拟题一二百道,窃取他人之文记之,入场之日,抄誊一过,便可侥幸中式”。因背范文的恶习,学生从小便学会了抄,致“八股行而古学废,《大全》(指《四书大全》)出而经学亡”。

清代科举严苛,士风更趋功利化。

▍缂丝乾隆御制诗花卉册,清乾隆。清宫旧藏

著名学者洪亮吉被视为近代人口学先驱,他的代表作《春秋左传诂》,被吕思勉赞为“采取杜(牧)以前诸家治《左传》之学说而集其大成者也”。但学者吕东超发现,该书竟大量抄袭陈树华的《春秋经传集解考正》,且刻意掩盖原作痕迹。明代胡应麟、方以智提出“引书必注出处”等规范,视抄袭为“大不德”,洪亮吉如此操作,竟有脸在《咏史》中写道:

著书空费万黄金,剽窃根源尚可寻。

吕览淮南尽如此,两家宾客太欺心。

别人在跑 我们在跳

清人抄袭范围更广,经学、史学、诗歌之外,曲论、词论、诗论、小说等皆抄袭。

比如收入中学课本的、林嗣环的小品文《口技》,亦见于金圣叹《水浒传》第65回总评,两文极相似,是金抄林,还是林抄金,至今争论未定,但金文似更早出。

清朝乾隆皇帝平生写诗四万余首,其中三万多首涉嫌抄袭。清人常将抄袭当成尊古,辩解道:只要抄得好、有新意,就属于创作,不算抄袭。戴名世曾说:“见其词采工丽可爱也,议论激越可爱也,才气驰骤可爱也,皆可爱也,则皆可割也。”名臣李光地说得更露骨:“意之所至,岂必词自己出?”梁启超也认为:“善抄书可以成著作。”

章学诚比喻说,前人佳作犹大鹏鸟的翅膀,小鸟抄走,反而坠地,只有同是大鹏鸟,抄走才有用。把抄袭者绕着弯地赞美了一番。

美国学者米德在《上帝与黄金》中提出一个发人深省的观点:在古代中国,一个人发明了一种新式老鼠夹,人们立刻赞美他,给他“鼠夹王”之类美名,10年后,所有人都在使用他的发明,他却什么好处也没得到,也没人再去改进。可在工业革命时期英国,一个人做出同样的发明,可以立刻申请专利,10年后,他当初的发明已升级好几代,每代研究者都赚到了钱。

米德的意思是,尊重版权,社会才能进步,有创意的抄袭依然是抄袭,这种低水平重复会将一个民族带入“别人在跑,我们在跳”的陷阱中。

“抄袭就是偷。”在今天,这应视为现代社会不可让渡的原则。(责编:沈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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