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边漫话之打箭炉的锅庄(十)
再说四川提督岳升龙,也不干净。于养志就曾上疏参他向已革职的天全土司高一柱面言:“我用摺子启奏,令尔戴罪护理。”希图酬谢;又给银子与阎国耀等去建州贩盐;又因茶马之事,指称部内使用,令属员议凑银两:还将自己的瘦马交属员,勒取价值;他家一百五十名不当差的家人和游击韦元鼎等家下人不当差也领取兵粮,等等。
“炉边”喇嘛营官狂悖;四川的巡抚、提督又文武不和,相互参揭,一下惊动了朝庭。皇上降旨,由工部右侍郎罗察、布泰等负责察审。这罗察、布泰只走了走过场,并未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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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升龙“密题”于养志的摺子到了朝庭后,皇上在康熙三十九年正月壬子(公元1700年 3月8日)曾降旨:“四川巡抚、提督已经补授,于养志、岳升龙即离任赴西安。”于、岳二人仅受革职离任处理。但此案并未就此了结,皇上还要求对“其本(岳的奏本)内事情,著该督(川陕总督)审明具奏。”并指出“岳升龙将不应密之事密陈,殊属不合,著一并察议具奏。”
后经川陕总督吏部尚书席尔达复审,这个案子才算有了个最终结果。席尔达复审后是这样上疏朝庭的:“于养志将岳升龙咨移任私删改,不据实具题,以致营官踞炉狂悖,侵占河东若泥等处,应拟斩。岳升龙仍照前议革职。”
康熙三十九年十二月庚午(公元1701年1月20日),刑部等衙门就川陕总督吏部尚书席尔达复审于、岳互相揭参一案的上疏会题:“查于养志已发军前效力,俟回日监侯。余应如所题。”而皇上却不满意,降旨除表示“依议”外,还对刑部等三部大臣进行了申饬。指出“前所遣两侍郎并未审明,席尔达方行审结,何故不问其罪?三部诸臣未免徇情。若不问拟,嗣后审事诸臣俱任意横行。”
史称“西炉之役”的这埸“茶市之战”,还没有正式开战,因这个案子就先后处理了一串:
四川巡抚于养志被革职,并拟斩,处罚够重的了。
四川提督岳升龙先被革职,冒领的兵粮和勒取的马价俱交部“照数追入官”。
接他之职打胜了这埸战争的唐希顺病逝之后,才得以复其职。 阎国耀等违规贩盐,遭杖责。
办案不力的罗察、布泰两个侍郎各降三级留任,随旗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