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朴民:越王勾践的负面示范
越王勾践的负面示范
文:黄朴民 来源:黄朴民读史
“越王勾践破吴归,义士还乡尽锦衣。宫女如花满春殿,只今惟有鹧鸪飞。”(唐代李白《越中览古》)
身为绍兴人,本应该对本乡的前贤多怀尊敬乃至崇拜的感情。即便是该人的历史有缺陷,人品有瑕疵,也当基于回护前贤形象的立场,而致力于隐恶扬善。因为依据“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古训,人们是不宜苛求乡贤的,孔老夫子曾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对乡贤的评价。
然而,对于绍兴历史上的第一号名人——越王勾践,我却怎么也难以萌生敬重仰慕的情愫。的确,他是一位英雄,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于在吴越两国的生死较量中笑到了最后。换言之,他从绝境中奋起,历经艰苦卓绝的奋斗,终于统率敝乡的先辈子民一举战胜盘踞在今太湖流域一带的吴国雄狮,逆袭成功。成为春秋历史上的最后一位霸主,他的奋斗与成就,称得上是历史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死灰复燃、扭转乾坤的典范,是名副其实的胜利者。
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越王勾践便成为了历史上备受肯定和推崇的正面人物。中国人素来奉行“功利至上”的原则,所谓“成者王侯败者寇”,尤其是像勾践这样原本处于绝对劣势地位的人物,居然能凭借自己的不懈努力,而实现强弱态势的彻底转换,由失败者一变而成为胜利者,这实在是太教人赞叹备至了,在他身上,可以看到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韧性与坚强,乃成就大事的前提,一般人很难具备,可是勾践他做到了,这不能不让人惊诧,更不能不让人佩服。于是乎,数千年来,勾践就成了不屈服于命运,能够将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上的永远象征,所谓的“胆剑精神”也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资源而被讴歌,嘉许至今天。甚至于成了人们寄托忧国情怀赋予恢复中原追求的文化象征与精神符号:像南宋人柴望的《越王勾践墓》一诗,就很典型地反映了这样的意识:“秦望山头自夕阳,伤心谁复赋凄凉。今人不见亡吴事,故墓犹传霸越乡。雨打乱花迷复道,鸟翻黄叶下宫墙。登临莫向高台望,烟树中原正渺茫。”
但是,历史主义的基本观点告诉我们,任何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的考察与评价,不能离开“知人论世”的立场,不能以“成王败寇”的功利主义为唯一的判断标准。勾践固然赢了,但说到底赢得并不光彩;夫差的确输了,但输得很有尊严。勾践的胜利,说到底是突破人类道德良知的底线,蔑视和毁灭公认的规则为前提的;夫差之所以大败亏输,身死国灭,同样是为他始终按规则出牌而付出惨痛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加分析,不加区别地一味肯定越王勾践和绝对否定吴王夫差,在历史的价值取向上是会有问题的。因为它必然会导致价值观的紊乱和善恶观的颠倒,造成小人文化的猖獗和君子精神的沉沦。
越王勾践的本性,从根本上来讲,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即“狼子野心,蛇蝎心肠”。范蠡说他“长颈鸟啄”,可谓非常到位,十分传神。这种邪恶的本性加上坚韧的毅力和出众的才能,对社会普遍道德观的破坏,对人类良知的挑战,其危害之大,毁灭之烈尤其严重,尤其恐怖。应该说,勾践一登上历史舞台,就毫不掩饰地释放了这种邪恶丑陋的能量,早在檇李之战中,面对强大的吴军和身经百战的前辈吴王阖庐。他居然能剑走偏锋、匪夷所思地采取迹近极端的贱招:“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于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归死。”(《左传·定公十四年》)在阵前让数百囚徒排成三列当众自刎,并趁着吴军将士目瞪口呆、惊魂未定之际发起进攻,予以毁灭性的打击,一举而克,凯旋而归。这种做法充满着血腥与残忍,属于彻头彻尾的下三滥手段,靠此取胜,显然是完全打破了人类的道德底线,如果这不是禽兽不如的行为,那又什么才算是禽兽不如的行为!
更让人切齿痛恨的是,越王勾践“食髓知味”,在后来的吴越角逐中一而再、再而三地出使类似的贱招,将阴险毒辣的小人文化发挥到淋漓尽致的程度。将煮熟的稻种送给吴国,导致遭遇天灾之苦难的吴国民众,雪上加霜,农田颗粒无收的举动,就是颇有典型意义的事例。
众所周知,按照当时通行的“军礼”原则,“不加丧,不因凶”是军事行动的重要戒律之一,也就是说,不能乘人家国君新丧,正进行权力交接之时展开进攻,也不允许在敌对国家遭逢天灾,出现饥荒凶年之时发动战争。不仅如此,敌对国家之间还有在凶荒年份开展互为救助的义务。这就是上古的“人道主义”传统。例如当年秦晋互为敌国,可晋国闹灾荒时,秦国就施之以援手,将大批的粮食,通过舟运赠送晋国,以解晋国民众的燃眉之急。《左传》对此有详尽的记载,称之为“泛舟之役”。
这种传统一直延伸到春秋末年,吴王夫差很好地恪守了这种“救荒赈灾”的基本原则。当越国闹灾荒,向吴国提出了借稻种的请求时,毫不迟疑地满足了对方的愿望。可是,风水轮流转,等到吴国遇上同样的困难,向越国借稻种之时,越王勾践不出借也就算了,可他竟然能想出最最恶毒的招数,将稻种煮熟了之后再行出借。这样的种子播种在大地上,当然不会发芽,更不会成长,使得吴国饱尝错失救荒赈灾的最佳时机,进一步加重灾难的苦果。这样的贱招,很显然不是人干的事。可越王勾践就这么做了,而且做得如此从容,如此自然,丝毫没有流露半点道德上的愧疚,这绝对称得上是古代版的“我是流氓我怕谁”了!
相形之下,吴王夫差就吃亏在他内心深处,尚存留着一定的贵族精神之气息。作为一个统治者,他当然也不是什么善茬,可是,吴国毕竟是泰伯、仲雍历尽千辛万苦所建立的国家。周礼文化的传统相对保留得较多,所以,在原则问题上,作为泰伯的后裔,吴王夫差还是能够按照既有的规则出牌的。“军礼”提倡“服而舍人”,“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孔夫子也主张“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这就是战争“善后”问题上的公认规则。因此,当夫椒之战大获全胜之际,吴王夫差对越王勾践没有采取赶尽杀绝的做法,而是按“军礼”的要求办事,放越王勾践一马,允许越国继续存在。这也是合乎逻辑,合乎常规的选择,当属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问题是,吴王夫差的君子之举,遇上了像越王勾践这样彻头彻尾的小人,就显得完全徒劳,纯属笑话了。古道热肠PK冷血无耻的结果,当然是后者胜出。善在恶的面前永远是软弱的,正在邪恶的面前始终是无奈的,这是千古颠扑不破的历史教训。无怪乎,后人要为夫差的“一日纵敌,数世之患”而一掬同情之泪了:“ 越王兵败已山栖,岂望全生出会稽。何事夫差无远虑,更开罗网放鲸鲵。”(唐代胡曾《咏史诗·会稽山》)在中国的历史上,君子斗不过小人,贵族斗不过无赖,似乎是一种常态。一个人,一旦能突破道德的底线,不讲求游戏的规则,那么,在功利至上的世界中,就可以畅行无阻,无往而不胜,所谓“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所道出的正是这个沉重的历史事实。
越王勾践肆无忌惮,恶贯满盈,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一切手段,没有任何思想负担地滥用各种损招、贱招,所以,他最终就赢了;赢得“理直气壮”,胜得“圆满亮丽”。而后人对此不仅没有任何的保留,丝毫的谴责;反而津津乐道他的“成功”,他的“霸业”,只看到其“卧薪尝胆”、快意复仇的光鲜,而有意无意地抹去其卑鄙无耻、丑陋邪恶的阴影,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扭曲与历史的悲哀,也给后世的人们做出了一个十分丑陋的负面示范,真可谓“千年易过,勾践的罪孽难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