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遵义市查获一起污水处理厂稀释排放污水案!

日前,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查获一起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目前案件已进入进一步侦办阶段。

2021年7月初,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仁怀市某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异常后,立即对该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检查发现,该污水处理厂委托进行运营维护的广西某公司工作人员存在多次人为拨转废水排口监控摄像头、用自来水稀释巴歇尔槽内存水、使用水桶向巴歇尔槽内添加PAM和PAC药剂等干扰在线监测监控的行为,致使在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无法体现处理后排放废水的真实数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企业行为违反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以及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款的规定,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8月4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8月13日,仁怀市公安局已对该案刑事立案。

下一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探索“互联网+执法”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通过远程监控、数据分析、综研判等技术手段,结合现场突击检查,让假数据无所遁形,进一步督促企业自证清白、守法排污。同时,联合公安部门和检察院,加强司法联动,突出问题导向,严打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威慑力。(来源:贵州日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仁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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