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2 每日一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需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20210902 每日一税】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需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695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最近,每日一税调研,发现某公司财务认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不需主管税务机关核准,风险大。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近日,受SN公司董事长邀请,每日一税到SN公司调研,与该公司财务交流发现,该公司2019年度有笔200万元收入未确认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司2015年-2019年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奇怪的是SN公司在2021年7月确认该笔收入200万元,适用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遍SN公司2015年-2020年的所有纳税申报资料等涉税资料,没有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等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任何资料。
查阅该公司电子税务局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可以确定:2015-2019年,SN公司企业所得税按收入应税所得率10%核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不奇怪,奇怪的是SN公司财务总监认为:不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该公司自行按核定征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SN公司财务总监认为,税务机关不予核定,只能按查账征收申报企业所得税,为了降低核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风险,该公司才在2021年确认该笔收入200万元,按25%的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每日一税无语... ...
“不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纳税人就可按收入应税所得率10%核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想的真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征管操作规范2.0版》明确税务机关对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操作规范。
每日一税提醒:不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纳税人自行按核定征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不可能的。
SN公司财务不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在2019年确认收入,更正申报2019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假如2021年8月1日补缴企业所得税5万元,自2020年6月1日起,缴纳滞纳金10,065.00元。
选择在2021年度确认收入,假如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SN公司损失近44万元。
假如SN公司不在2021年度确认该笔收入,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本该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又因确认该笔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25.00万元,多缴企业所得税22.50万元。
综上所述,SN公司亏大了!
思考:M管理公司2020年实行按收入应税所得率10%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取得股权转让收益500万元,该收益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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