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愍儒坑》及严复和诗笺注
王安石《愍儒坑》及严复和诗笺注
⑴《愍儒坑》❶宋 王安石
智力区区不为身,欲将何物助强秦。
只应埋没千秋后,更足诗书发冢人❷。
【注】
❶焚书坑儒,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❷《庄子·外物》:儒以诗礼发冢。大儒胪传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接其鬓,压其□,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
⑵《和荆公愍儒坑》严复
范睢蔡泽兼商鞅,知足强秦不庇身❶。
若道学葵先卫足❷,称诗发冢政能人。
【注】
❶商鞅、范雎、蔡泽,先后执秦相印,对秦的强大和统一天下起了重大作用。商鞅结果车裂而死,范、蔡亦急流引退。
❷《左传●成公十七年》:“仲尼曰:'鲍庄子之知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杜预注:“葵倾叶向日,以蔽其根,言鲍牵居乱,不能危行言逊。”
【笺】
王诗,首二句借秦事嘲笑当时以司马光为代表的反对变法者。全诗妙在转合,它将古之儒、庄子笔下虚伪儒者、与书生意气之迂腐儒生,三个概念蒙混偷换,上下其意。正如杜牧所言:“萤光爝火,何裨日月之明;弱质孤根,但荷乾坤之德。”“坑儒”们区区之智,于大秦何补,何不顾身而蠢动?表面是悲其智浅,实是笑其自不量力。而转句发千古叹,乃融情之笔:秦之腐儒已埋千年,但幽魂不散,死灰复燃。故结,“诗书发冢”,何世无之,于今为烈,“只应”、“更足”,一勾一勒,嘴脸全出,顺便邀足同情。然则该不该活埋呢?如果宋可杀读书人,说到咬牙切齿可恨处,真想将此辈尽数付之浊流。但荆公并非阳毒辈,本色不失,转念之仁犹存。因此,或怜或恨,如此复杂情感,便成为一篇之结。
严公和诗属于翻案文字,它瞄准荆公变法失败,亦被迫引退这个事实,从“不为身”三字处破的而入:范、蔡、商,虽为一己富贵而仕,客观上却对秦做出了重大贡献。一样宰臣,他们利欲驱心,固“不庇身”。那么,荆公您作为一代道德楷模、政治能人,治国谋身,怎么也有所未及呢?不是别的呵,关于士之仕,如果先便想好了退路,满脑子全是一己进退,而仰不怀君国,俯不念苍生,却满口仁义道德,这样的“政能人”,较一般政客尤下,才是真正的“称诗发冢”。另本后两句有作“若向先身求智力,控颐别颊尽能臣”的,这一意思表露得更直,可谓一下子捉着了荆公痛脚,令受辱儒生读来扬眉吐气。
这两诗,虽然都耐读,但只能算是诗中中品。荆公诗形是转过来了,气质却并未化,尤其是那口恶气,甚伤风雅。为其限于形的转,便如老虎看轮车,眼花瞭乱,故不少人殊觉上下逻辑难贯。而严公的和诗,为有的放矢。并无刻薄,而存雅度。尤于政治考察、民主启蒙、体制出路,皆具思想。然作为诗,不离迂阔文人间的调谐、讽刺,故亦慧巧而已。我之选诗而笺,不量日计程,不必原作上佳。随缘到处,不欲为物事所累,聊舒一时兴致,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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