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始于认知的失调

2017年冬天,我在家乡参加同学聚会,那一次真的是喝大了。我只记得回家后整个晚上呕吐不止,第二天凌晨输了液,大夫最后给打了一针才勉强爬上火车。后来听媳妇说,那晚我们打车到巷口后,我躺在地上,她生拉硬扯把我拖回家。我折腾了一个晚上,这让我父母都很伤心。他们不敢相信自己优秀的儿子能变成一个不省人事的醉鬼。特别是我爸爸,他自己也爱喝酒,心里更难过:他觉得是自己爱酒的基因遗传给了我,才把我害成这个样子。

身体恢复了之后,我和我爸爸做了个君子协定:从此他不吸烟,我不喝酒。并当着全家人的面签了承诺书。之所以想管制爸爸抽烟,是因为吸烟使他遗传性哮喘加剧了。然而,后来的事情都能料到:我戒酒成功了,而爸爸戒烟失败了。

我为什么能够成功了呢?我回顾了我所面对的那些艰难:聚会时尴尬地坐在一群好友们中间无所适从;一位尊贵的客人要给我倒酒我却要回绝;多年不见的长辈要与我碰杯我依然不为所动;弟弟结婚时给我敬酒我也滴酒未进;领导和我拉近关系我依然油盐不进;好几次心情低落时想喝两杯宽慰一下,一个人在厨房里拿起酒杯又放下……想必年近花甲的父亲遇到的两难时刻肯定比我更难以抗拒吧!

后来想,我完全低估戒烟的难度。吸烟是一种很难克服的习惯,他已经固化到人无意识的行为中,有时自己都很奇怪怎么就把烟点着了。在下定决心戒烟的人当中,仅有9%的人成功了。这也意味着,我是想通过一纸承诺,把我父亲要纳入到这9个人的范围里。想想他那种爱热闹、爱开玩笑的性格,我实在是太幼稚了。

后来,我听妈妈讲起我爸爸重回旧习的过程:一开始他在接待客人时确实把烟拿出来,但自己不吸烟。然后她偶然间在院子里看到有烟蒂,发现他偷偷地去外面吸烟;然后我妈妈把烟全部藏起来,但这时已于事无补,他自己去买烟了。直到他被妈妈当面揭穿时,他承认了自己开始吸烟的事实,但拒绝承认他是一个说了不算的人。他为自己辩护说:“当时的承诺只是因为看到儿子烂醉后很伤心,主要是想让儿子戒酒,既然儿子已经不喝酒了,我少抽几根也是可以的嘛!”

而父子协定的另一头,我在克服了开始的艰难之后,戒酒的决心却不断得到强化。特别是当我父亲违约之后,我丝毫没有动摇过。我成功的原因居然和我爸爸失败的原因是一样的:我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

我不知道我爸爸是在哪个时刻破戒的。不过我完全可以想象他遇到和我类似的情况。有一天,一位有恩于他的兄长,很是热情地给他递一根烟,并且已经打着了打火机,这时他将陷入一种两难的窘境。如果接了,那意味着他将违背承诺,将以一种失败者的角色面对家人。如果不接,他又是一个不讲情面的人,毕竟他无法每次都向对方解释自己戒烟的原因,别人对他戒烟的故事也没什么兴趣。

让我们把镜头停在这两难的一刻。这种同一时刻产生的两种自我意识叫做认知失调。认知失调是一种紧张冲突的状态,无论何时只要某个人同时拥有心理上不一致的两种认知(想法、态度、信念、意见),就会出现这种状态。换句话说,如果分别加以考虑,一种认知的对立面是另一种认知的结果,这两种认知就会导致失调。一个人持两种相互矛盾的观点,无疑是与荒谬为伍,正如存在主义哲学家阿尔伯特·加缪(Albert Camus)所看到的,人类这种生物一生都在努力是自己相信自身的存在不是一种荒谬。由于认知失调会带来不愉快,人们便会有目的地去减少它。如果你饿了,就造成生理上的失调,减少或消除失调的方法就是吃东西。认知上的失调也产生了内驱力消除紧张情绪。

能否消除这种失调,这意味着他能否坦然面对协议相关人。那些没有按照承诺(例如戒烟、减肥,或者更多地锻炼)去做的人,起初会对自己没有履行承诺而感到难为情,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们便成功地贬低了这些承诺的重要性。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贬低这些不能兑现的承诺能恢复他们的自尊,但最终的结果肯定是更大的打击。我爸爸的解释降低协议对他的约束力,这有利于恢复他作为一家之主的尊严。(有一位长辈和我说,其实你可以和你爸少喝一点酒,这样可以给你给他一个台阶下。)减少失调的行为是一种自我防卫行为,通过减少失调我们便可以维持一种积极的自我形象,这种形象将我们描绘成有道德的、聪明的,或者有价值的。有个学生找我,说全家人想把姥姥从传销的泥淖中拉出来,儿女们愿意把母亲扔进去的钱都还给她,然而老人还是对传销深信不疑、越陷越深。问题不光是钱的事儿,假如老人接受了儿女的钱不再往里投,那不是承认自己先前的选择很愚蠢吗?哪怕有一线生机,母亲尊严不能丢了啊。

那么为什么后来吸烟量又增加了呢?同样的道理,如果他在下一次的两难时候拒绝吸烟,这无疑是在证明自己第一次破坏规矩是荒谬而愚蠢的。一种自己认可的态度只能用行为来验证并强化,否则又是知行不一的失调。就如同你一旦在酒桌上开了戒,这就给别人劝酒提供了立足点:如果你不喝,就意味着你刚才喝了那一小杯的理由又不成立了。人怎能扛得住两个矛盾的自我,况且还有足够的理由再喝一杯,再喝一杯……(图灵、柴可夫斯基和维根斯坦因为同性恋而自杀,就是他们无法消除宗教戒律和享乐行为的失调。)

你可能会问,这和作弊有什么关系吗?看上去是两码事,但实际上心理发展的机制是一样的。我爸爸为什么要偷偷吸烟?做违背承诺的事情而且不想让人看到,这不就是作弊吗?这个词是不好听一些,但是能够描述事实。

上学期学院经历了一场痛心的抉择。因考试作弊被开除了一批学生,其中包括优秀学生、学生干部。我觉得在他们看来,作弊行为可能已无关对错,只是为先前的选择做了一次辩护而已。为什么这样说,让我们追溯到他第一次的认知失调。

作为学生干部,他忙于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导致一次作业没有完成作业。而这次作业据老师说对总成绩很重要。对一个优秀学生来讲,没有完成作业还多多少少涉及到些尊严。他依着自己做人应该诚信的价值观从来没有超过作业,然而这时恰好有一份同学已经完成的作业就摆在他面前。这时有两个选择:如果坚决不交作业,这会造成一个“因不交作业而不及格”的自我形象。如果他抄了,他就不再是一个诚信的人了。为了消除这种失调,他找到了一种降低诚信重要性的解释:“在某些情况下抄作业也是可以理解的,这并非我不努力,而是这几天事情太多了。况且抄作业也是很普遍的事情,我看那些抄作业的人在道德上也没有多大的缺失。更不用说这些作业本来也没多大意义,抄一下作业对别人也没有什么影响。”最终,他抄了。人们一旦做出决策,就会寻找那些肯定使人放心的信息,尽力安慰自己,证明自己所做出的决策是明智正确的,而不是出于无奈。这听上去是一次态度的转变,实际上价值观开始动摇了。当第二次再遇到类似的困境,他需要用重复的行为为上一次的选择做辩护,否则自己就荒谬了。总体而言,那些在作业上作弊的学生对考试作弊是更加宽容的。

作业作弊和考试作弊有什么区别吗?如果老师在这个两难的时刻没有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那意味着在我们苦口婆心的诚信教育之前,在进入戒备森严的考场之前,作弊已经开始了,只是没有被抓到而已。计划作弊的学生在考场里而是他们面临的最大艰难已经不再是这件事情对与不对的问题,而是如何逃过法眼。在考场作弊,对习惯了抄袭的人来讲并不需要太大的胆量,他们只是在做一件证明“先前选择是正确的”事情而已。有机会作弊的情况下不作弊,只能证明他们之前的抄袭有多傻,而不能让他们获得诚信的体验。我经常有一种痛心的判断,我们在日常教育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作弊视而不见,却跑到考场里去抓人。这不是把我们一手培养起来的罪犯亲自送到监狱吗?我们只知道在考场里讲诚信,而触发作弊的那个开关却被我们忽视了。

这不得不让人想起学校里让学生签的考试诚信承诺书,这似乎与我和爸爸的亲子协定非常相似。但我说二者没有可比性,考试承诺书是废纸一张。既然考试作弊的学生都签了承诺书,它的效力就全无了。与作弊者一起签字,它能证明什么,能约束什么?我不签又能证明什么?能够与那张亲子协定相提并论的是学生内心的诚信戒律。调查结果如下:

对签考试承诺书的态度(受访人数:110)

非常同意

同意

不关心

反对

强烈反对

考试承诺书没有必要,只是形式

10.9%

46.4%

19%

21.8%

1.82%

考试诚信关键靠自我约束

40.9%

50.9%

7.3%

0.91%

0

这真够让人伤心的。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对着一些刀枪不入的人吹了很多耳旁风,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在诚信教育上的严重滞后。不过我们也必须承认一个令人振奋结论:总体上看,那些作弊的学生变得对作弊更加宽容,而那些拒绝了作弊诱惑的学生则对作弊采取了一种更为严厉的态度。我之所以能够戒酒,是因为我与酒无限接近的时候我经受住了考验。贾德森·米尔斯的实验资料的确给了我们不少信心。它揭示出的一点就是,那些对某种观点反对最积极的人,并不是那些一直与该观点保持距离的人。那些最强烈地要求对作弊行为打击的人,正是那些受到过强烈的诱惑的人,这些人几乎快要屈服于这种诱惑,但最终还是拒绝了。作为教育者,能够让一个人坚持某种态度的机制,同样可以导致他改变某种态度。这取决于,在特定的环境中那类行动最有助于减少失调。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痛恨他们在考场作弊,又何尝同情过他们在认知失调时的无助。我们必须识别出学生所面临的小恶,或者主动呈现这些小恶,把诚信当做道德衡量,帮助他们消除内心的失调,这样他们在诱惑面前就能越来越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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