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 护航“三大攻坚战”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小康的三大关键战役。打赢三大攻坚战,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深远意义。决战决胜之年,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履行政治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着力发现影响“三大攻坚战”推进的问题线索。注重用机制创新推动标本兼治,通过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针对环保领域存在问题,加大专项监督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力、存在失职渎职问题的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要强化监督执纪。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特别是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全力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要强化队伍建设。要提高站位提升使命意识,进一步增强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政治自觉,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政治上高度自觉、在行动上高度一致,瞄准靶向、精准发力,为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驾护航。要持续开展队伍自身建设专项行动,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注重从深层次剖析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以一项项实实在在的措施确保队伍纯洁,真正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打好“三大攻坚战”关系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履行党章赋予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盯紧盯牢,持续发力,一步一个脚印把相关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将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