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力资源混了近20年,口头offer一文不值,这些坑新人都知道吗?

【本文来自《遭网友指控“欺骗应聘者”,字节跳动回应》评论区,

我说了可以上家先入职拿到正式offer了再离职,居然一水儿差评,看来不懂规矩的人太多了。我好歹在人力资源领域混了将近20年,字节跳动也算是现在的客户。这里我把新员工接offer的一些坑和规避都说一下。

首先口头offer一文不值。没有书面之前千万不要辞职(当然本来就想裸辞无所谓)

大学毕业生三方协议其实没啥用,主要是给就业办老师整指标的,理论上企业和学生都可以撕毁,问题也不大,大不了付个违约金(如果协议有说明),条件好也可以让下家帮你承担。

最后说一下骑驴找马,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离职是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但是有时候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完全可以拿到offer都确认了打个招呼直接走人,一是一般来说试用期还没正式定岗,不需要找好人顶替岗位,二是企业证明不了你给企业造成了损失。试用期的工资走时结清,或者等下月发工资日期打个人卡里。一般来说只要干够一周,这个工资就必须给,不得低于转正后的80% ,没干够一周的,尽量要,实在不给就没必要浪费这个时间了,劳动局一般都不太理这种干几天的。

还有即便拿到了offer,经济形势不景气的情况下也会发生临门一脚出问题,这种情况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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