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常年维权的李志,还是会被侵权?

从2010年李志联合张佺、张玮玮、郭龙、小河、周云蓬、钟立风、刘东明、万晓利等民谣音乐人打响了独立音乐人在维权领域的第一枪,到2017年与酷狗音乐历时2年维权虽获得胜诉但倒贴1616元,李志始终都以“维权先锋”的姿态打击着音乐行业的版权乱象。

不过如今8年过去,看来行业似乎并没有真正变好。

关于音乐侵权问题,可以说在综艺、影视等领域屡见不鲜,而如果你觉得李志被侵权是因为小众,那么此前张艺兴、李荣浩也同样被节目制作方侵权,(回顾旧文:《连张艺兴、李荣浩都被侵权,版权红灯为何频频亮起?》),则足以证明:这不是某个平台、节目组的一时疏忽,而是行业长期不规范的必然结果。

以此次的侵权为例。在上周六(6月30日)播出的第二季《明日之子》中,选手邱虹凯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翻唱了李志的作品《天空之城》。侵权质疑在网络上经过几日发酵后,终于引来李志今早6点向《明日之子》索赔300万的微博维权长文。

在李志发出维权微博8小时后,《明日之子第二季》的出品方之一哇唧唧哇发布了声明,一方面先保全毛不易,表明“歌曲版权沟通处理、选手表演曲目均与毛不易无关,拒绝恶意捆绑、嫁接事;另一方面解释并陈述了侵权争议,称“节目音乐版权由出品方统一负责沟通处理,相关歌曲版权问题在节目开播前出品方就与版权方进行沟通,目前双方已达成相关共识,合作协议正在推进中。”

但哇唧唧哇的回应随即遭到李志方面的质疑,称“节目播出之前没有任何人和我方沟通。”这一点,音乐先声也从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处得到确认,在侵权被曝光后才收到节目方的授权沟通。

另外一个细节,哇唧唧哇指出了版权授权的责任人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出品方。经查证,第二季由腾讯视频、哇唧唧哇、TME三方联合出品。

首先,从哇唧唧哇声明的语气可以看出,责任不在自己,那么只能是腾讯视频、或者TME,后者也就是由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组成的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二者均属于腾讯旗下,而哇唧唧哇在今年3月拿了腾讯的天使轮投资,所以这三个出品方本质上是一家人。

其次,为什么同属于一个体系下,还会出现节目都已经正式播出了,还没有解决歌曲版权授权问题呢?表面上看,这是内部分工不明确,深层来看,这也反映了版权意识在国内各行业的长期缺失,以及行业服务体系的不健全。

当然,对于侵权问题的发生,音乐先声曾总结过原因: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监管不完善、授权程序繁琐和版权意识薄弱。但对于版权归属清晰的个案而言,绝大多数都属于意识层面的“无意识侵权甚至明知故犯”。

在李志维权《明日之子》的这起案例中,很明显,哪怕是腾讯视频、哇唧唧哇、TME这样的大平台很可能都没有专人在负责音乐授权,更不用说还挣扎在生死线上的小公司了。这才是最可怕也最让人遗憾的。

所以,不管你是一线音乐流量,还是独立音乐人,在国内综艺招商动辄六七亿(《明日之子2》招商预估超7亿)的超级网综时代,谁都无法幸免于不被侵权。

李志是幸运的,因为他已经具备了被媒体关注的能量;李志也是不幸的,常年维权却仍旧侵权不断。

好在,这个行业正在变好。最后,希望李志能够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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