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巧调解 化解矛盾促和谐
人海观察网新疆讯 为积极响应喀什地区中院组织开展的“大干二十天,打赢保卫战”专项活动,岳普湖县法院坚持压实院、庭室领导带头办案责任,突出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把主要精力放在司法办案上,推动全院整体质效提升。
近日,岳普湖县法院艾西曼法庭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过人民法庭办案法官的再三调解,原告米某仍坚持离婚,但被告阿某却不同意离婚。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对该案进一步分析研判,认为该案有调和的可能性,第一时间向法庭分管院领导汇报案情,得知案情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阿曼江·卡迪尔认为,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是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增强乡村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推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此,阿院长认真落实院长带头办案要求,亲自前往艾西曼人民法庭点对点、面对面调解该案,经过阿院长、办案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该案得以圆满调解。
据了解,米某和阿某是自由恋爱结婚,共同生活多年且育有一女,有一定感情基础,阿某在岳普湖县有一家手机维修店,因为平时生意不好,经常在外酗酒,回家后打骂米某,对孩子也不管不问,家庭矛盾升级,米某以感情彻底破裂、阿某未尽家庭责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调解过程中,阿院长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引导双方回忆过去的幸福、憧憬美好的未来,在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平和后,阿院长抓住时机,以孩子为突破口,情与法相结合耐心劝导米某、引导阿某反思自身问题。其间,阿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当场写下保证书,并承诺在以后的生活中戒酒,多关心妻子和孩子,做家庭的顶梁柱,不让米某失望。最终,米某被阿某的真诚打动,两人相拥而泣,决定重拾美好,让爱回家。
在“大干二十天,打赢保卫战”专项活动期间,岳普湖县法院切实把各项任务指标扛在肩上,加强内部联动,在抓好立、审、执之间的协调联动的同时,坚持由院领导、庭室领导带头办理疑难案、骨头案,充分运用上下交流研讨机制,确保“大干二十天、打赢保卫战”专项活动取得实际成效。(宋玉龙、许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