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 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年招生
【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
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推动教育公平,按照洛江区教育局《2020年秋季洛江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泉洛教综[2020]31号)精神,现提出我校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片区
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的招生服务片区为万安街道所辖的万盛社区。
二、招生计划
2020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11个班。(原则上一年级新生每班班生额控制在45人。)
三、招生年龄
2020年秋季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含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前出生的(超过6周岁)要提供相关的缓学证明材料。
四、招生对象
1
户籍
招收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1)户籍随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的的适龄儿童;
(2)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本)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一年级招收的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的3月1日;
(4)服务区范围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儿童入学(但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
教育优待政策照顾对象
按洛江区教育局《2020年秋季洛江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泉洛教综[2020]31号)相关规定执行。
3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按洛江区教育局《2020年秋季洛江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泉洛教综[2020]31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程序和时间
01
学校将于7月8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qzsx.com“洛江校区”栏内和泉州实小洛江校区微信公众号“家校互动”---“通知公告”栏)。7月11日至7月22日进行第1类服务区对象(户籍和实际居住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的公众号网上预报名。网上报名流程:关注公众号(泉州实小洛江校区)-进入页面-点击新生报名-填报资料-提交确认(也可扫二维码填报,见文末)。为方便家长,今年继续采用不必提供房产权属证明等相关纸质资料,但有关房产信息要填报准确、完整(要按产权证、购房合同或借款合同上完整填写房产坐落等),学校将统一商请有关部门协助认证。如有欠缺材料,另行通知家长提供。
02
7月27-28日接受服务区内户籍在今年3月1日前迁入又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确认。
为避免拥挤,有序报名,做好防疫常态化工作,根据网上报名初审信息分区域与新生见面,予以确认。
7月27日上午:华景仁居、阳光国际、中源领第、美尔奇花苑、武夷花苑等区域新生报名;
7月27日下午:东明商厦、三盛一、二期、金色丽景(信亿花园)、景明花园、阳光美尔奇、韵动领地(五金商城)等区域新生报名;
7月28日上午:红树湾、大江盛世等区域新生报名。
7月28日下午:世茂璀璨天城及学校服务区内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对象和户籍3月1日以后迁入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登记。户籍3月1日以后迁入这类招生对象,若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服务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已完成,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03
各类对象报名登记提供材料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于8月10日分类造册送洛江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04
8月20日前,学校公布所有招生对象的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发给入学通知书,并向区教育局初幼教股报送招生花名册。
六、招生办法
符合上述第1类条件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确认应由家长(限1名)带领新生到校。出示“八闽健康码”并测温方可进入校园。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学生的《泉州市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幼儿园大班毕业证书,如有幼儿园对毕业生评价等相关材料也可提供。所提供原件要与网上报名上传材料吻合。
七、招生要求
01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将按照招生程序和时间及时公布招生结果。
02
学校不通过任何考试招生,教师与现场报名确认学生面谈了解情况不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仅作为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参考;不招收不及龄学生;不以“共建”名义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03
学校将按规定做好报名信息管理。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04
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同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查处。家长要警惕所谓能“托人交钱、找关系读书”的谎言,防止上当受骗。对利用招生违法违纪、欺诈敛财的行为要送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05
其它事项详见洛江区教育局《2020年秋季洛江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泉洛教综[2020]31号)相关条款。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