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没有遗嘱 房子经多次继承后六人有份 妻子一招获得房子!
赵广莉
公证员助理
昆明市中衡公证处
案情
张某与丈夫葛某均系残疾人,两人只有一个女儿,一家人住在一套50余平方米的房子里。2013年,葛某因病去世,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张某想出售丈夫留下的房屋,为女儿置办嫁妆,这也是丈夫生前牵挂的一件大事。
因为,葛某去世时,他的母亲还在。原本属于葛某夫妻的房产,因为葛某没有留下遗嘱。属于葛某一半的房产,他的妻子、女儿和母亲都享有继承权。葛某去世后,房屋没有及时过户,葛某的母亲又去世了。而葛某有四个姐姐,葛某母亲的那份房产,其四个子女又都有权继承。
因为这套房屋有多名合法继承人,出售事宜一直难以推进。无奈之下,张某向昆明市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张某系残疾人,丈夫去世后,她与女儿靠低保维持生计,符合援助条件。
接到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后,昆明市中衡公证处第一时间指派公证员廖丽、公证员助理赵广莉承办张某的继承公证。
采访对话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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