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多说一句话,竟遭意外险拒赔!买保险后看病应该注意什么?

很多人在就医时会因为紧张而把自己的情况描述得特别详细,甚至进行夸大,生怕错过了某个细节导致医生诊断出错。

但对于买了保险的人来说,看病时就不能那么“大大咧咧”了,要知道有时一句无心的话或一行不恰当的表述,就有可能为我们将来的理赔留下巨大的隐患。

所以今天就从一个案例来看看买保险后,有哪些就医时的注意事项。

一、就诊多说一句话,理赔耽误六个月

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帖求助,说自己的父亲在家摔倒,摔得比较严重,可能导致伤残。医生病历上已经写明“高处意外跌伤”,但意外险的理赔申请依然遭到拒绝。

原来,这位网友的父亲在就诊时提了一嘴说自己是因为头晕摔倒的,在就诊病历上也留下了关于“头晕”的描述。

保险公司以此为由,认定保险事故不符合“意外”的定义,拒绝理赔。

网友认为病历明明白白写着“高处意外跌伤”,保险公司理应赔付,所以拒绝了保险公司通融赔付部分保额并终止合同的解决方案。

而保险公司手握网友父亲自称“头晕摔倒”的录音和病历,也不干了!毕竟头晕是典型的疾病因素之一,不赔也有理。

如今双方依然僵持不下,谁也不愿意退一步,现在距离网友父亲摔倒已经有小半年了,至今网友还在准备起诉。

因为一时的嘴快导致理赔不畅,相信网友的父亲自己都没想到,简简单单一句话竟有如此威力。

然而,这种案例并不在少数,有很多拒赔案都是因为主诉自己不注意所导致的,比如我们之前分享的一个案例,主人公因为对病历不够重视,承认了医生对“既往糖尿病史两年”的表述,最终导致重疾险拒赔,几十万赔偿金打水漂。

二、就诊的注意事项

买了保险后看病就不光是看病了,你留下的每个记录,都会成为理赔的重要依据,所以务必要留心。以下是一些注意事项:

1. 不要想当然,也不要夸大病情

医生如果问到什么自己不确定的情况,就说不确定,不要想当然地予以肯定;如果问的是一些常见的不适,可以把频率描述清楚。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自己有病,在描述时容易夸大病情,但这样既不利于医生诊断又无益将来的理赔,建议尽量克制一下。

2. 重视所有留痕的文字记录,特别是病历

理赔时保险公司会仔细审核被保险人的体检记录、就诊报告、病历等书面资料,这些资料现在都有电子档,多则保存30年,少则15年,能影响到我们多年后的理赔。

一旦病历出问题,轻则需要补充证明材料,重则直接被拒赔,而且病历原则上不能更改,即使求到医生面前也没用。

所以大家在签字时就要确认清楚,保证不留下一些不该留的记录,特别是在这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意外险注意病因表述。

上文中网友的爸爸就是由于对病因表述不注意,一时多嘴说了自己是“头晕”摔倒,导致本可以很顺畅的理赔,变成了理赔纠纷。

意外险对“意外”的定义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所以如果被保险人是摔倒,那就直接写摔倒,避免写“因病摔倒”。

另一方面是健康险注意既往病史的描述。

健康险包括重疾险和医疗险,这类保险本身健康告知就严格,而且多数对既往症都做了除外责任。如果既往症严重,还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所以大家就医时可以交代医生自己买了保险,尽量不要留下“原发的、旧疾、先天性、长期患有、复发”等字眼。

当然,如果确实有既往症,也应当如实记录,不要蓄意隐瞒或为难医生,毕竟身体最重要,而且医生只是第三方,与你的保险其实没有关系。

3. 医保卡不要外借

医保卡的记录会被保险公司当做核保和核赔的依据,如果借别人买药,保险公司会认为你可能患有该病症,所以尽量不要外借。

但近期医保进行了改革,强调建立医保的家庭共济账户,若今后医保卡都是家庭账户,医保卡外借的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总之希望大家能在平时多多注意,确保理赔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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