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观察(84)丨江北:“开巡报告”让巡察有的放矢
近期,宁波市江北区委巡察组进驻区住建局等单位,开展今年第二轮巡察。江北区委巡察组在进驻之前,每位巡察组成员手上都有一份“开巡报告”,这是他们巡察工作的路径图,明确了巡察的重点内容、方法和步骤。
巡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如何确保巡察组在短期进驻后精准高效地发现问题?2018年6月,宁波市江北区借鉴科研论文开题报告模式,率先探索建立了“开巡报告”制度,让巡察组在进驻之前明确巡察重点,巡察进驻后直奔问题去巡察,有效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增加巡察的权威。截至目前,江北区委已运用该方法巡察了19家单位,发现问题374个。
量体裁衣,精准制定巡前路线图
前不久,江北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准备开巡报告时,通过提前研判,发现该单位可能存在服务外包费用支付混乱等问题,提前制定了策略,明确了重点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进驻该单位后,巡察组按照“开巡报告”规划的路径,迅速发现了该单位存在的服务外包费用重复支付问题。最终,一名责任人员被问责处理,该局分管领导被提醒谈话,追回资金20余万元。
在巡察开始前,该区明确巡察组必须做好充足准备工作。围绕被巡察单位政治纪律、制度执行、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党内生活等方面深入研判,梳理出被巡察单位在履行“两个责任”、党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分析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然后从单位基本情况、情况分析、巡察重点、方法步骤和意见建议等5个方面对接下来的巡察工作进行预判,明确巡察流程、要点。
与以往巡察方案确定仅由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进行研判不同,开巡报告的制定必须由全体巡察组成员一起参与、集体讨论。“原来巡察方案由个别人制定,因专业和认知局限性,巡察方案可能有一定偏差。现在讨论范围扩大了,巡察组在梳理、分析、研判中的眼光更‘毒’了,巡察靶向更加精准。”江北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全员参与开巡报告的制定,也是一个锻炼巡察队伍的过程。“刚被抽调到巡察组时,我对巡察工作毫无头绪。根据‘开巡报告’列出来的重点问题、重点事项、重点人物,我在具体的巡察工作中目标更明确了,进入角色更快了。” 今年初,该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工作人员戴佳乐被抽调到巡察组,参与开巡报告的制定让他快速进入了角色。
前置审核,确保巡察方向不偏
“开巡报告”聚焦的问题准不准,工作的方法对不对,不能由巡察组组长说了算。为了防止巡察方向出现偏差,有效制约巡察组长的权力,该区推出了“开巡报告”审核制度。
“开巡报告”形成后,要提交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再由巡察组负责人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面对面汇报“开巡报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其政治定位、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等进行深入讨论、严格审核,并由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予以实施。“‘开巡报告’与毕业论文选题答辩一样,由导师对论文的选题进行把关,对论文的研究方式进行指导,确保方向不偏。”该区委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说。
近期,江北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在审定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某街道的“开巡报告”后,对该街道未按期收取某处房产租金的问题提出了一条修改意见。意见指出:该问题的调查了解,应围绕连续拖欠租金的原因,重点关注党工委、分管领导是否知情、做了哪些工作、是否尽责。而在提交审核稿中,巡察组仅打算从违反财经纪律角度进行了解,对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欠缺考虑。
“由巡察领导小组对‘开巡报告’进行审定,实际上是把出题权提级到了区委层面,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握政治巡察内涵,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江北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开巡报告”从一开始就关注重点信息有无遗漏、重点问题突不突出、重点对象是否充分体现、策略方法是否稳妥有效等等,这些前置工作提高了巡察的针对性和协调性。
有问必答,压实巡察工作责任
“经巡察,‘开巡报告’中列出的42个待查问题,其中6个问题经核实不存在,5个已整改,巡察中新发现问题2个,下面我就已落实的33个问题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做逐一汇报……”今年6月,江北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陈翰云就2020年第一轮巡察某街道的情况向区委巡察领导小组汇报。
“开巡报告”中出的每一道“题”,最终都要由巡察组组长来负责解答,不能漏掉任何一题。实行“开巡报告”制度,压实了巡察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对巡察情况进行有效评估、加强内部监督提供了新抓手。
“以往巡察,各小组是按条线分工,向组长单线汇报。经组长研判后再分配进一步的调查任务。整个巡察过程中发现了什么问题,最终如何处置,往往只有组长了解全部情况。但现在经过集体会商、研判形成开巡报告,全组同志都基本了解全部情况。”陈翰云表示,不但对下有组员监督,对上还要向巡察领导小组“作答”,“开巡报告”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份工作清单和考核质量标准,是一张份量很重的都是客观题的“必答试卷”。
“巡前双审、巡中评估、巡后对比,这些都形成了对巡察组长权力的监督制约,减少了‘熟人社会’的干扰与影响。”江北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依靠制度来保障巡察质量,有效促进了基层巡察更规范更精准更有效。
据了解,2018年至今,“开巡报告”已运用在江北区19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前期收集到的信息同比增加34.8%,平均每家被巡察单位发现问题、移送线索数量同比增加32.2%和41.2%,平均每家单位巡察时间却从原来的20至25个工作日减少至17至20个工作日。
专家点评
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实践创新和重要举措。巡察工作是政治体检,必须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宁波市江北区率先实行的“开巡报告”制度,对此进行了有力回应,也打开了基层巡察新的局面。“开巡报告”的创新实施,不仅以前期充分准备实现巡察“带着问题去、直奔问题来”,让巡察工作更主动、“利剑”靶向更精准;而且以巡察关口前移实现了巡察流程再优化,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巡前双审、巡中评估、巡后对比,进一步加强了对巡察组的监督、压实了巡察主体责任,同时有效避免了“熟人社会”影响和干扰,为提升巡察工作效率与质量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好路子。
(浙江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士良)
书记手记
“开巡报告”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
宁波市江北区委常委、
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李刚
江北区针对巡察中存在的巡察准备针对性不够强、巡察发现问题不够精准、巡察组责任压得不够严实、基层“熟人社会”对巡察工作影响比较大等问题,借鉴课题研究开题报告模式,于2018年创新建立了巡察“开巡报告”制度,得到了时任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同志的批示肯定。
“开巡报告”制度坚持“磨刀不误砍柴工”的理念,通过广泛收集信息、深入分析风险、会商确定重点、压紧压实责任等,从制度层面对区县巡察前期准备工作进行规范和强化,对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进行初步“画像”,变巡察方案的“千篇一律”为“量体裁衣”,变发现问题的“迂回渐进”为“单刀直入”,变监督权力的“一人说了算”为“集体把好关”。
从近3年的巡察实践看,创新实施巡察“开巡报告”制度后,通过巡察中的跟踪监督和巡察后巡察报告、“开巡报告”的“双报告”比对分析,一方面增强了区县巡察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提高了发现问题的精准性、有效性,另一方面压实了巡察组的政治责任,制约了巡察组特别是巡察组长的“自由裁量权”,有效破解一些基层“熟人社会”对巡察工作的影响,实现巡察效率和巡察质量的“双提升”,使巡察这把“利剑”更加具有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