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买家买房支付问题

这里的高人朋友很多,想咨询这里的朋友一下:
房子卖家是中国人,在德国有几处房产。房子买家也是中国人,希望买房支付人民币,不知道这样可行不可行?

在德国有类似的朋友操作过吗?谢谢点拨一下。

如果Notar按正常Notar写,不特意标注,买卖双方自愿交易,可以吗?

应该可行,但需要在notar的时候说清楚。

这房子贷款还清了吗,如果没还清,卖家手头现金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房贷?

只要买卖双方愿意就可以啊,但是这样做,买家放心吗?

买家会有什么顾虑呢?

人民币交易, 房屋交易的费用怎么算呢?就是notar和地税还是得欧元交啊。

Nortar有责任监管费用的到位情况。买方必须提供账号。另外税务局要监管,因为房子盈利部分需要交税。

德国热线 - 实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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