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立威”式的立威,应该怎么做才算真的有效?

张作霖从北京回奉天,被袁世凯任命为盛武将军统管东北。当时他有一个贴身侍卫是自己小妾的弟弟叫做戴宪玉。本想是用自家人放心,但是这个戴宪玉却让张作霖非常不省心。

戴宪玉仗着自己是张作霖是小舅子的关系,横行霸道。不但如此,还沾染上了很多恶习,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一样不落。对此张作霖也是看在自己小妾的面子上,只要戴宪玉不太过分就算了。

直到有天,张作霖做终于对戴宪玉起了杀心。说那日,戴宪玉到烟管抽大烟,烟馆老板让戴宪玉把拖欠的大烟钱给还了。戴宪玉顿时就怒了,把老板打一顿,烟馆也砸了。完了还掏出枪,把街上的路灯打个稀碎。顿时整条街上混乱不堪。

次日,管治安的人把事情报告到张作霖处。张作霖一听,立即命令身边的侍卫长:“把戴宪玉拉出去给枪毙了!”任凭张作霖的小妾求情,都没有,戴宪玉就这样明正典刑了。

●谋略心得:自古杀人立威是树立权威的不二法门。但是杀谁、怎么杀、用什么名义杀,却十分有讲究。通常的来说,杀人立威必须要同时形成三个目的。其一,杀了之后要能把威立起来,让其他人敬畏或畏惧。其二,杀人立威的理由必须站得住,让所有人心服口服,看到你的公正公平。其三,被杀之人所犯错的行为,反面是你想要的,通过杀人立威,你要能够扭转其他人的行为顺着你的意思来。做到了才叫杀人立威,做不到,那叫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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