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560万公共维修金后,一小区业委会主任带头辞职……
小区的房屋维修基金,只有在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近日,武汉统建大江园南苑小区的业主们向《事事关心》反映,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已经将公共维修基金动用多次,截至目前,已经花掉了500余万。
12月21日下午4点,武汉市江岸区房管部门、花桥街街道办事处、统建大江园社区、东方物业、统建大江园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及30多名业主代表就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举行恳谈会。会上,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4名主要负责人提交了辞职书。
△多方代表就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情况举行恳谈会
业主委员会成员为何突然辞职?
一条群消息引发的关注
这还要从几个月前的一笔漏水维修基金开始说起。
统建大江园南苑小区居民高女士说,他们家是2008年入住的,十几年的时间,她从来不知道小区还有业主委员会,何时成立、具体成员都不清楚。上个月,楼栋群一条消息引起了她的注意。
当时,高女士突然接到通知,小区要动用一笔200多万的漏水维修基金。按理说,这个是有规定要公示的。后来这个情况就被业主知道了,大家就都来关心这个事情。
△小区门口
同样是2008年入住该小区的业主易女士告诉记者,楼栋门禁自她入住不久就损坏了,但一直到2018年才修复换新,事后她才知道是动用了公共维修基金。如何申请维修资金?
易女士告诉记者:“我才知道是2016年就申请了,2018年才安(装),但是说走的应急通道,两年的时间你不能通知我,让我知晓要换,或者我同意换或者不换吗?我觉得这个就很奇怪,然后至于是走了什么程序,我什么都不知道。”
8次使用公共维修基金
累计花掉560多万
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街道办事处张科长介绍,他在房管部门查询到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共使用8次,其中有7次走的是“绿色通道”流程。张科长介绍:
第一部分是开发商缴纳的,差不多600万维修基金,到现在还结余41万,相当于使用了560万左右;
第二部分是业主缴纳的,共计1558万,目前还没有动。
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根据规定,如果想要使用这笔资金,必须获得多数业主的同意。只有紧急情况才不需要征求业主的意见,如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屋顶、外墙面发生渗漏等特殊紧急情况,但也必须进行公示。
武汉市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刘主任介绍,公共维修基金申请分为常态化和应急,应急可以走“绿色通道”。由申请主体召开八方会议,发现情况确实是危害了业主的生活,迫切需要维修的,或者是业主委员会来定,这属于应急,然后再进行公示。
业委会:
贴过公示 但业主没注意
业主们表示,这7次“绿色通道”有没有达到标准,需要追溯。
唯一一次普通申请是否有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相关证明材料?
是否在小区物业和楼栋进行公示?
对此,业委会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在楼栋下张贴过公示,但没有使用QQ群线上通知,很多业主可能没有注意。她表示:“原来我说句实话,在那个地方公示根本就没有人看,再一个,我们召开业主大会是每个门栋都贴了的,这个我觉得社区和这个物业是可以作证的。”
业委会成员辞职后,
业主如何维权?
业主委员会过去八次动用维修基金流程到底是否合法合规?
业主委员会成员辞职后,业主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罗胜律师介绍,业主委员会必须拿出相关证据来证明申请流程的合法性。
罗律师表示,业主委会的相关的负责人如果提出辞职,他相应的法定义务还是应当履行,比如说他有义务去证明自己是否是违规操作,还是一个合法操作的问题。不能说提出辞职了,就免除他的一切法律责任或者义务。
来源:湖北省应急广播
主编:阚子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