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作中获得灵感:下水才知鱼在哪,筛过千砂始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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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水才知鱼在哪:只有写作才发现更好的风景。
- 筛过千砂始见金:写作进入成熟期带来灵感的爆发。
- 写作遇到障碍,其实是灵感来临之前的考验。
- 在写作中获得灵感:实践越深入,洞见就越容易获得。
沈从文
一、下水才知鱼在哪:只有写作才发现更好的风景。
许多有经验的作者都发现一个写作的诀窍:灵感并不一定在刻意苦寻中就一定能找到;很多情况下,当你不再刻意寻求那个所谓的灵光一闪,只要专注于写作,那个叫做灵感的东西往往就会在半路上等着你。
或者说,有时候不是你追逐灵感,而是灵感在寻找你。关键在于,你要不断地写;只有在写作的路途中艰苦跋涉,在攀登文学高峰的过程中才能同灵感遇合。
沈从文先生是个高产的作家。他有一个特点,从来不相信什么'天才'和'灵感',甚至终身讨厌这两个词。他认为这两个词,对人对己都非常有害,尤其是对那些文学上一知半解,写作还没有真正入门的新作者来说,如果抱了'天才'和'灵感'这两个迷信,轻则贻害自身,重则危害整个文学事业。他的理由是:
作者对于'天才'怀了一种迷信,便常常疏忽了一个作者使其伟大所必须的努力;对于'灵感'若也同样怀了一种迷信,便常常在等候灵感中把日子打发走了。(《沈从文全集》第17卷P199)
虽然他总是大批特批'天才''灵感'迷信,但沈从文先生自己身上却有许多天才的特质,这是不言而喻的,不然,仅仅念过小学的沈从文,如何在高手云集的北京文坛闯出一片天地,成为一名非常著名的小说家。
尽管否认'灵感',可是他的写作不只是完全靠死磕和勤奋——再勤奋苦干,如果没有脑子里的灵光闪烁,怎么会写出享誉世界的《边城》《湘西记事》等大作呢。
享誉世界的湘西记事
如果细察文学史,我们可以发现沈从文在现实中反对崇尚天才和依靠灵感,其实只是对当时文坛上的浮躁习气感到不满,尤其是对那些以才子自居,逞才使气,带坏风气的某些作家看不惯罢了。就写作而言,他本人即是天分极高的文学巨人。
1933年,沈从文与苦追三年的张兆和终于成婚,在北平西城达子营附近的一所公寓居住。新婚的喜悦反映在写作上,他开始着手写作《边城》。
小说写到第三节的时候,忽然收到家书,母亲有病,要他南下探望,于是沈从文乘车登船赶往湖南湘西老家。船到湘西的一个小镇上歇脚,沈从文偶尔在一家绒线铺子见到一个叫小翠的十多岁小女孩,勾起了他的一些往事,令他想起十几年前他曾在此见到的一个叫'翠翠'的漂亮姑娘。物是人非,有一种沧桑之感,令沈从文心头乍暖乍寒,五味杂陈。
匆匆回到北平后,一股新的创作冲动让他难以自持,每天在家里院子的树下的斑驳阳光里写作《边城》,很快完稿。先是在《国文周报》连载,后来出版单行本。《边城》一出,读者争读,享誉文坛,遂成名作。
灵感多是在写作过程中由于某种机缘达成。沈从文写作《边城》的时候,其实已经有了框架,但是由于回乡探亲的过程中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了'翠翠'的原型,他的创作灵感忽然被触发,才有了后来空灵无比、诗意盎然的艺术杰作。
俗话说,下水才知鱼在哪。在写作过程中有某种方向感,有了方向感,才有可能碰触到某些重要的区域,找到引发灵感的触媒。
《边城》剧照
二、筛过千砂始见金:写作进入成熟期带来灵感的爆发。
“无他,惟手熟尔。”这是欧阳修《卖油翁》的经典名句,也是对练习某种技艺的劝勉之词。的确,写作这一行当,也不过“无他,惟手熟尔”的境界,写的多了,自然就会写了。还是那句老话,筛过千砂始见金。写作的灵感是随着技艺不断精进而不断爆发。
美剧《权力的游戏》原著、超级长篇小说《冰与火之歌》的作者乔治·R.R.马丁写小说的经历给人很多这方面的启示。马丁是典型的大器晚成的作家。接近五十岁的时候,才出版他的《冰与火之歌》第一卷《权力的游戏》;而真正火起来、成为世界级玄幻作小说大师是因为2011年电视剧《权利的游戏》的播出,此时他已经63岁,所以我们看到书影上他的照片是一个老头的模样。
《冰与火之歌》的创作灵感绝非偶然,来自马丁多年不懈的写作和他对世界文学发展趋势的悉心观察。在创作《冰与火之歌》之前,他一直写小说和做编辑,尽管获奖不少,但是马丁的创作没有引起太大注意。
美国架空玄幻小说家乔治·R.R.马丁
直到1990年,马丁没有接到电视剧的写作邀请,他开始写作一部小说,叫做《Avalon》。刚写完三章,马丁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男孩在雪地里发现一只冰原狼的情景。一瞬间,这个场景激发了马丁的遐想,灵感如春水泛滥,突如其来,滔滔而至,强烈的创作热情被激发起来。自此之后,马丁将其他工作抛诸脑后,很快就写出故事第一章,这一章节就成了后来的架空玄幻史诗巨著《冰与火之歌》第一卷第一章。
之后,马丁决定写一部规模空前的巨著,就耐心地制作故事背景的地图和人物族谱。经过几年的准备,他终于在1996年出版了长达1000多页的第一卷。之后用了15年时间,一口气写了五卷15册,共计6000页的超级长篇。
筛过千砂始见金。写作进入成熟期,终于带来灵感的爆发。这是长期写作,勤奋笔耕的回报,也是不间断思考和训练的水到渠成。
架空玄幻史诗巨著《冰与火之歌》》
詹姆斯·瑟伯是美国著名的漫画家,也是一个勤奋的作家。除了画漫画,他一生还写了大量的小说、散文、幽默故事、回忆录等。他似乎永不疲倦,永远有东西要写。
他经常说,他的灵感就在写作当中产生。只要一拿起笔,坐下来写,美妙的文字自然而然地像小精灵自动落在纸上。他太爱写作了,以至于他的太太和孩子都觉得他很奇怪。
瑟伯曾用幽默的笔调,这样描述自己的写作状态: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不写作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有时候妻子在一个聚会上走过来说:该死的,瑟伯,别写了。她总是在我一个段落写了一半的时候出现。有时候女儿在饭桌上抬起头来,用怜悯的眼光问她妈妈:他病了么?没有,妻子说,他在写东西。(《创意写作大师课》P206)
写作成痴,以写作为生活方式,甚至在常人看来是一种病,一种疯魔,一种不可救药的神经官能症,应该说已经到达了写作一种境界。
瑟伯如此,那些取得重大文学成就的作家莫不如是。
詹姆斯·瑟伯
三、写作遇到障碍,其实是灵感来临之前的考验。
在写作中寻找灵感,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写作可能遇到障碍,也不停止写作,即便写点其他东西,换一种写法,转换一种思路,有可能很快就找到感觉,发现新的创作思路。对一些写作大师而言,写作遇到障碍,其实是灵感来临之前的考验。
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加拿大女作家艾丽丝·门罗的写作经验可资借鉴。
接受《巴黎评论》的记者采访时,门罗说:
我可能会写一整天,并且认为自己写得很好,而且比平时写得都要多,但是次日清晨起床的时候会突然间不想写了。当我很不情愿地去靠近它或强迫自己去继续的时候,我就知道哪个地方出了问题。一般来讲,我在一部作品创作到最后四分之一的时候,常常想要放弃它。我和努力克服一两天这样的低落情绪,到处发牢骚。
我开始思考一些我能写出的其他东西。这多少有点像婚外恋:你和一个自己完全喜欢的男人去约会,借此逃离所有的失望和痛苦,但是你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这样做。然后对于那个就要放弃的故事,我突然有了灵感,知道怎样完成它,但这似乎总是我说了一些放弃的话后才发生。(艾丽丝·门罗《我没有一天停止写作,就像每天坚持散步》)
也就是说,遇到写作上的障碍,或者写不下去的时候,尽量不要放弃,换一种思路,写点别的,门罗比喻说像是'婚外情',其实你并没有忘记你的主要任务,当你真的想放弃的时候,灵感可能突然而至。
诺奖得主艾丽丝·门罗
成熟的作家对灵感的追寻是不刻意的,甚至不太在意那令人激动的一瞬间,他追求的是写作的持久力和更为深沉的创作体验。
鲁迅先生每当要写一篇较长的稿子,他总是不说话,展开稿纸,默默地坐在书桌前一动不动,思考较长一段时间,或者默默抽一阵子烟。此时,许广平就知道鲁迅要写文章了,她就早早备好茶点,放在鲁迅手能够到的地方;如果海婴还没睡,她便哄他上楼睡下,让鲁迅一个人静静地在桌前写作。鲁迅的写作习惯是下半夜开始动笔,一直写到将近天亮才罢笔,睡下。
鲁迅许多优秀的杂文和散文,都是在这寂静的上海深夜完成的。写作灵感总是在这样的深夜里悄然降临。鲁迅有读报的习惯,他手头的报纸有《申报》《大晚报》《中华日报》等,而这些报纸里的一些报道便是触发鲁迅写作灵感的由头。
乱世怪事多,鲁迅就是从这些'怪事'中找到线索,以此为切入点,找出最易产生话题的那一点,快速写出一篇文章,投向报馆,迅速发表,每每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
由于鲁迅是国民党当局的眼中钉,他的许多书籍被查禁,审查部门也向上海的各大报馆和杂志社打招呼,不许刊登鲁迅的稿子——哪家报馆要是公然刊登鲁迅的文章,一定会被查封和关闭的。为了打破文化封锁,1933年、1934年两年时间,鲁迅化用56种笔名,让许广平誊抄,变换花样,向《申报》《中华日报》等报纸投稿,结果署名“何家干”“洛文”“旅隼”“丰之余”等几十种笔名的稿子总是被报纸采用,弄得书报审查机关莫名其妙,真假难辨。在两年的时间内,鲁迅共发表134篇杂文,随后结集出版了《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三部杂文集。
鲁迅的经验表明,当写作遇到障碍时,无论来自外部,还是内部,都不要轻易放弃,而是继续写下去。在打破障碍的过程中,在克服写作困难的跋涉中,写作灵感或者创造性的思路会不期然而至。
鲁迅
四、在写作中获得灵感:实践越深入,洞见就越容易获得。
写作的过程不只是技巧熟练的过程,还是一个写作心态越来越优质健康的过程。
一些大作家都是在艺术达到一定高度之后,会瞄准更高水准、更高境界和更有难度的写作之巅迈进,而这个过程,灵感的获得就不仅仅是偶然的事情了,而是在伴随着日益成熟稳定的写作实践,逐渐靠近并迅速捕捉的事了。
实践越深入,洞见就越容易获得。
福克纳写作《押沙龙,押沙龙!》的时候,已经是享誉美国文坛的著名小说家了。他的作品被各家出版社哄抢,稿约不断。好莱坞的老板许以重金,邀请他去写剧本。但是,他总是不满意自己的作品,想着写一部他自认为最优秀的长篇小说。
1934年,他写了《黑屋子》的部分章节,由于签署了合同的原因,其他几部小说如《标塔》和电影脚本《通向光荣的道路》急着要写,就停了下来,没有写下去。到了1935年,待他手头处理完了一些琐事之后,他开始继续写作《黑屋子》。
此时,评论界对福克纳的作品开始出现'差评',尤其是著名评论家兰塞姆,指出福克纳的作品质量严重下滑,甚至预言'福克纳已经江郎才尽'。但福克纳没有为这些议论所动,继续写这部小说。
在写作《黑屋子》的过程中,他对自己的写作确实不太满意,差一点搁笔。3月30日这一天,他在书桌上忽然看到《圣经·旧约》里《撒母耳记》下篇的一个题目,随手翻阅。那是记录大卫王第三子押沙龙行为和做派的几个段落。
忽然间,福克纳的脑子里灵光闪烁。他扔下《撒母耳记》,重新审阅自己写的小说,倏然发现这部小说的问题所在,也找到了这本书最佳的叙述方式:用回忆、独白和叙述夹杂在一体的方式进行故事的讲述。于是他划掉原来的题目《黑屋子》,改为《押沙龙,押沙龙!》,将这部小说推倒重写。
威廉·福克纳推倒重写
1936年1月31日完成书稿之后,福克纳按耐不住自己的兴奋之情,写信给他的好友戈德曼称,这部小说是'有史以来美国人所写的最好的小说'。
就此事,我国著名学者李文俊教授考证了一些材料,确定了这样的事实:
他专门为此书编了一份大事记、一份家谱,并亲自绘制了一幅约克纳帕那法县的地图,给人以这是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鉴录'的顶峰的印象。在这幅地图下面,他特地标明:
密西西比州约克纳帕塔法县杰弗生镇,面积:二千四百平方英里;人口:白人, 6289;黑人,9313。
威廉·福克纳,唯一的业主与产权所有者
在地图上,除了标明山川地形外,福克纳还把自己过去的作品包括《押沙龙,押沙龙!》中所发生事件的地点一一交代清楚,给人一种印象:这一切都真实地发生过。(李文俊《福克纳传——美国文坛巨臂的一生》P183)
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被公认是他成就最高的代表作,也是解读最困难的一部作品。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别说欣赏,就是读一遍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这部作品的写法新颖别致,叙述风格独特绵密,可以用晦涩难懂来形容。
但是对于那些行家来说,读此书简直如食甘怡一般享受,因为他用了大量内心独白、意识流、大大的叙述没有标点符号,密不透风。对于研究者来说,真是一种实验各种学术操练和理论方法的可靠文本。
明乎此,我们可知,写作过程是一中奇妙的精神旅行,不仅会带来某些神奇的精神享受,而且还会带来灵感——那是一种更加快乐的高峰体验。惟其不停地写,才会产生持久性的力量,即便暂时遇到困难也不要轻易放弃,殊不知,创作灵感就在前方不远处等候。
有史以来美国人写的最好小说